美国的宪法是怎样为美国的经济发展奠定基础的?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神马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11/11 19:08:59
美国的宪法是怎样为美国的经济发展奠定基础的?
1787年5月25日,来自12个州的55名代表聚集费城参加制宪会议.经过四个月的激烈争论,终于在1787年9月17日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成文宪法----《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简称《美国宪法》.《美国宪法》的制订是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制度创新,它对美国的长期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深远的影响.
第一,宪法确保了联邦政府的权威性,并使它能够长期地沿续下去.宪法对所属各州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力,宪法第六条规定:“本宪法和合众国依此制定的法律,以及根据合众国的授权而缔结或将要缔结的一切条约,皆为本国的最高法律,各州法官必须受其约束,而不问该州的宪法或法律是否与此相抵触.”这样就保证了根据宪法建立的联邦政府具有超乎各州之上的权力.同时,制宪者们并没有根据自身的利益和经验为未来的政府设计一个国家的框架,而是使继任者们能够根据具体的情况不断地完善政府的结构.宪法中详细列举了联邦政府拥有的一些权力,但都是以概括性的语言表达出来的,以便今后能够继续运用.宪法第一条第八款的最后规定,国会有权“制定为行使上述各项权力和由本宪法授予合众国政府或其它任何部门或官员的一切其他权力所必要和适当的所有法律.”这就提供了一个大体的准则,使宪法能够根据未来的需要作出调整.而且,宪法的独特的修改程序,既保证了宪法的稳定性又避免了“死人统治活人”的弊端.正是由于有了宪法中的这些规定,联邦政府才能够保持足够的权威和长期的稳定,从而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在长达三个世纪的时间里,除了发生几个州威胁要退出联邦和一次内战之外,美国没有出现过政治分裂和大的动荡.这就为美国的长期经济发展创造了一种很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合理的制度安排保证了美国政府的有效性和能力的提高.《l997年世界发展报告》指出,政府有效性和能力的提高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来说是至关重要的.美国的成功之处在于通过制度安排合理地划分了各种权力,即实行分权来提高政府的有效性和能力.
首先,在联邦政府中实行“分权制衡制”.分权,是指联邦政府中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国会、总统和最高法院掌管;制衡,是指上述三者行使权力时相互制约,相互平衡.为达到这一目的,宪法赋予每一个部门用以制约其他两个部门的权力:就国会而言,两院以三分之二的多数就能推翻总统对国会议案的否决,还有权通过行使弹劾权对总统、司法机构进行监督;对总统来说,他可以批准或否决国会立法,任命最高法官;而最高法院则有权裁定国会立法、总统及其他行政官员是否违宪.这种制衡办法的实行,起到了防止集权和腐败的作用,从而增强了联邦政府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其次,在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也实行分权.对于新宪法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麦迪逊认为可以分为六类:1.防御外来威胁;2.同外国交往的规定;3.各州之间保持融洽和适当的来往;4.公用事业的某些琐碎问题;5.防止各州的某些有害行为;6.使所有这些权力产生应有效力的规定.麦迪逊经过充分论证后得出结论:新宪法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没有任何部分是实现联邦的必要目标所不需要或不适当的.”另一方面,“各州政府所保留的权力很多但没有明确的核实……保留给各州的权力,将按一般的办事程序扩充到同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以及州的治安、改良和繁荣等方面有关的一切对象上.”这种分权有很大的好处.“在一个单一的共和国里,人民交出的一切权力是交给一个政府执行的,而且把政府划分为不同的部门以防篡夺.在美国的复合共和国里,人民交出的权力首先分给两种不同的政府,然后把各政府分得的那部分权力再分给几个分立的部门.因此,人民的权利就有了双重保障.两种政府将互相控制,同时各政府又自己控制自己.”因此,授予联邦政府足够的、适当的权力无疑有利于其能力的提高,同时,各州拥有一定的权力也有利于它们更有效地发挥自己的能力,因为许多州的情况都与别的州有很大的差别.
最后,除两级政府分权外,政府也与人民分权.“美国宪法”在其序言中开宗明义地写道:“我们美国人民,为建立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提供共同防备,促进公共福利,并使我们自己和后代得享自由的幸福,特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本宪法.”这意味着序言正式将国家主权属于人民作为宪法原则确定了下来.尽管1787年的宪法中没有规定人民的权利,但是1791年通过的《权利法案》即宪法的前10条修正案却保证了人民的生命、自由、财产等多项权利.而且,在分权制度下,人民的民主权利也比较容易得到保障.如果政府侵犯了公民的权利.被侵犯者可以诉诸法院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列宁早在1915年就曾指出:“就人民群众的政治自由和文化水平来说,美国都是举世无匹的.这个国家在很多方面都是我们资产阶级文明的榜样和理想.”民主权利的获得增强了人民对政府的认同和信任,从而提高了美国政府的有效性和能力.政府有效性和能力的提高对美国的长期经济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事实上,除了以上讲的三个大的方面以外,《美国宪法》本身就赋予了联邦政府很多经济方面的权力,以促进经济的发展.例如宪法第一条第八款授予了国会征税、信用借贷款、制定贸易政策、制定统一的破产法、铸贷并规定度量衡标准、惩治伪造国家证券及通货者、设立邮局并开辟邮路以及向作家和发明家授予专利权等多项权利.这对于美国后来的经济发展都是非常有利的.
第一,宪法确保了联邦政府的权威性,并使它能够长期地沿续下去.宪法对所属各州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力,宪法第六条规定:“本宪法和合众国依此制定的法律,以及根据合众国的授权而缔结或将要缔结的一切条约,皆为本国的最高法律,各州法官必须受其约束,而不问该州的宪法或法律是否与此相抵触.”这样就保证了根据宪法建立的联邦政府具有超乎各州之上的权力.同时,制宪者们并没有根据自身的利益和经验为未来的政府设计一个国家的框架,而是使继任者们能够根据具体的情况不断地完善政府的结构.宪法中详细列举了联邦政府拥有的一些权力,但都是以概括性的语言表达出来的,以便今后能够继续运用.宪法第一条第八款的最后规定,国会有权“制定为行使上述各项权力和由本宪法授予合众国政府或其它任何部门或官员的一切其他权力所必要和适当的所有法律.”这就提供了一个大体的准则,使宪法能够根据未来的需要作出调整.而且,宪法的独特的修改程序,既保证了宪法的稳定性又避免了“死人统治活人”的弊端.正是由于有了宪法中的这些规定,联邦政府才能够保持足够的权威和长期的稳定,从而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在长达三个世纪的时间里,除了发生几个州威胁要退出联邦和一次内战之外,美国没有出现过政治分裂和大的动荡.这就为美国的长期经济发展创造了一种很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合理的制度安排保证了美国政府的有效性和能力的提高.《l997年世界发展报告》指出,政府有效性和能力的提高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来说是至关重要的.美国的成功之处在于通过制度安排合理地划分了各种权力,即实行分权来提高政府的有效性和能力.
首先,在联邦政府中实行“分权制衡制”.分权,是指联邦政府中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国会、总统和最高法院掌管;制衡,是指上述三者行使权力时相互制约,相互平衡.为达到这一目的,宪法赋予每一个部门用以制约其他两个部门的权力:就国会而言,两院以三分之二的多数就能推翻总统对国会议案的否决,还有权通过行使弹劾权对总统、司法机构进行监督;对总统来说,他可以批准或否决国会立法,任命最高法官;而最高法院则有权裁定国会立法、总统及其他行政官员是否违宪.这种制衡办法的实行,起到了防止集权和腐败的作用,从而增强了联邦政府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其次,在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也实行分权.对于新宪法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麦迪逊认为可以分为六类:1.防御外来威胁;2.同外国交往的规定;3.各州之间保持融洽和适当的来往;4.公用事业的某些琐碎问题;5.防止各州的某些有害行为;6.使所有这些权力产生应有效力的规定.麦迪逊经过充分论证后得出结论:新宪法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没有任何部分是实现联邦的必要目标所不需要或不适当的.”另一方面,“各州政府所保留的权力很多但没有明确的核实……保留给各州的权力,将按一般的办事程序扩充到同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以及州的治安、改良和繁荣等方面有关的一切对象上.”这种分权有很大的好处.“在一个单一的共和国里,人民交出的一切权力是交给一个政府执行的,而且把政府划分为不同的部门以防篡夺.在美国的复合共和国里,人民交出的权力首先分给两种不同的政府,然后把各政府分得的那部分权力再分给几个分立的部门.因此,人民的权利就有了双重保障.两种政府将互相控制,同时各政府又自己控制自己.”因此,授予联邦政府足够的、适当的权力无疑有利于其能力的提高,同时,各州拥有一定的权力也有利于它们更有效地发挥自己的能力,因为许多州的情况都与别的州有很大的差别.
最后,除两级政府分权外,政府也与人民分权.“美国宪法”在其序言中开宗明义地写道:“我们美国人民,为建立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提供共同防备,促进公共福利,并使我们自己和后代得享自由的幸福,特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本宪法.”这意味着序言正式将国家主权属于人民作为宪法原则确定了下来.尽管1787年的宪法中没有规定人民的权利,但是1791年通过的《权利法案》即宪法的前10条修正案却保证了人民的生命、自由、财产等多项权利.而且,在分权制度下,人民的民主权利也比较容易得到保障.如果政府侵犯了公民的权利.被侵犯者可以诉诸法院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列宁早在1915年就曾指出:“就人民群众的政治自由和文化水平来说,美国都是举世无匹的.这个国家在很多方面都是我们资产阶级文明的榜样和理想.”民主权利的获得增强了人民对政府的认同和信任,从而提高了美国政府的有效性和能力.政府有效性和能力的提高对美国的长期经济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事实上,除了以上讲的三个大的方面以外,《美国宪法》本身就赋予了联邦政府很多经济方面的权力,以促进经济的发展.例如宪法第一条第八款授予了国会征税、信用借贷款、制定贸易政策、制定统一的破产法、铸贷并规定度量衡标准、惩治伪造国家证券及通货者、设立邮局并开辟邮路以及向作家和发明家授予专利权等多项权利.这对于美国后来的经济发展都是非常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