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的等级制度随着欧洲近代到来,等级和阶级分化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神马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11/19 00:10:01
中世纪的等级制度
随着欧洲近代到来,等级和阶级分化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随着欧洲近代到来,等级和阶级分化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首先9~13世纪的法国非常的分散.当时法兰克王国(就是德国法国意大利瑞士卢森堡等等的前身)刚刚崩溃.哪个时候基本上王室对地方根本没有办法掌控.各个城镇甚至庄园都有自己的一套管理系统.教会的力量也很强大.总之,国王的权利分散于各个领地的领主.在领地内,领主决定一切(毕竟还是农奴).有些商业发达的城市依靠强大的资金力量.挤压了贵族成为了自由市.各个领主之间甚至领主和王室的战争不断.依照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勋爵(后加)的爵位制度.
然后到了13~16世纪.这段期间内,国家外部环境开始好转.战争的次数减少了(但规模变大).王国开始对内部进行统治加强.但其实有换汤不换药之嫌.只是把过去松散的机制稍微制度化了.巴黎也设立了最高法院.全国行政开始统一.法律统一成了罗马法.并开始制度化.教会也由于前期的频繁征战,大量兼并土地.进而得到了对一部分地区的治理权.
在16~18世纪.法国才真正确立君主专制制度(哭泣啊~).王权有了法律保障.规定了国王享有法国的所有权力.终于划分了行省(继续哭).省长由王室任命.但地方势力仍然存在.但是之后就要大革命啦.
总之.中世纪的法国的官阶制度主要是一种封君和陪臣的制度.大体上是:法兰西国王形式是宗主,但实际上也属于第一等级封建主,第二等级是由最高等级封建主封给土地的较小贵族,有男爵,从伯爵,子爵等.第三等级是由第一,第二等级封建主封给土地的贵族,是封建武装的组成人员,就是骑士.各等级封建主之间,对上一级来说是陪臣,对下一级来说则是封君,建立封君与陪臣的关系需举行隆重的“册封式”.封君与陪臣之间互有权利义务.陪臣对封君的义务主要有:应封君的征召亲自率领骑士到指定地点,听候封君调遣;应封君的要求参加其法庭的调查,审讯和执行判决等诉讼过程;在任何问题上同封君保护一致意见等.陪臣违反这些义务,将终身丧失采邑(就是指领地).封君对陪臣的义务主要有:非仍法庭判决,不得分割陪臣的人身和采邑,保护陪臣免受其他封建主的侵犯等.等级制是封建主之间互相协作,维护封建制度的重要工具.封建割据时期,大贵族在自己领地上拥有独立统治权,因而在封君与陪臣的关系上国王不得不承认“我的陪臣的陪臣不是我的陪臣”的原则.进入等级代表君主制时期之后,所有贵族都从属国王,实行的原则变为“我的陪臣的陪臣也是我的陪臣”了.
然后到了13~16世纪.这段期间内,国家外部环境开始好转.战争的次数减少了(但规模变大).王国开始对内部进行统治加强.但其实有换汤不换药之嫌.只是把过去松散的机制稍微制度化了.巴黎也设立了最高法院.全国行政开始统一.法律统一成了罗马法.并开始制度化.教会也由于前期的频繁征战,大量兼并土地.进而得到了对一部分地区的治理权.
在16~18世纪.法国才真正确立君主专制制度(哭泣啊~).王权有了法律保障.规定了国王享有法国的所有权力.终于划分了行省(继续哭).省长由王室任命.但地方势力仍然存在.但是之后就要大革命啦.
总之.中世纪的法国的官阶制度主要是一种封君和陪臣的制度.大体上是:法兰西国王形式是宗主,但实际上也属于第一等级封建主,第二等级是由最高等级封建主封给土地的较小贵族,有男爵,从伯爵,子爵等.第三等级是由第一,第二等级封建主封给土地的贵族,是封建武装的组成人员,就是骑士.各等级封建主之间,对上一级来说是陪臣,对下一级来说则是封君,建立封君与陪臣的关系需举行隆重的“册封式”.封君与陪臣之间互有权利义务.陪臣对封君的义务主要有:应封君的征召亲自率领骑士到指定地点,听候封君调遣;应封君的要求参加其法庭的调查,审讯和执行判决等诉讼过程;在任何问题上同封君保护一致意见等.陪臣违反这些义务,将终身丧失采邑(就是指领地).封君对陪臣的义务主要有:非仍法庭判决,不得分割陪臣的人身和采邑,保护陪臣免受其他封建主的侵犯等.等级制是封建主之间互相协作,维护封建制度的重要工具.封建割据时期,大贵族在自己领地上拥有独立统治权,因而在封君与陪臣的关系上国王不得不承认“我的陪臣的陪臣不是我的陪臣”的原则.进入等级代表君主制时期之后,所有贵族都从属国王,实行的原则变为“我的陪臣的陪臣也是我的陪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