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帮 > 语文 > 作业

《伤仲永》补充注释及全文翻译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神马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语文作业 时间:2024/11/14 14:11:50
《伤仲永》补充注释及全文翻译
《伤仲永》补充注释及全文翻译

1.伤:哀伤,叹惜;对……感到惋惜.
2.金溪:地名,现江西金溪县.
3.民:平民.
4.世:世代.
5.隶(lì):属于.
6.耕(gēng):耕种劳作,耕田. 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7.生:出生后 .
8.年:岁.
9.未:不;没有.
10.尝:曾经 .
11.识:认识.
12.书具:书写工具.
13.忽:忽然.
14.啼(tí):哭叫,大哭.
15.求:索求,索要.
16.异:对……感到诧异(意动用法).
17.焉:于此,对此.
18.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19.与:给.
20.即:立即,立刻.
21.书:书写,写.
22.并:并且.
23.自:自己.
24.为:题上.
25.名:名字.
26.其:他的.
27.以:把.
28.养:奉养,赡(shàn)养.
29.收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30.为:当做,作为.
31.意:中心思想.
32.传:传送.
33.一:全.
34.观:观看.
35.自:从.
36.是:此.
37.以.为意:以……作为诗的内容.
38.秀才:指一般学识优秀的士人.
39.指:指定.
40.作:写.
41.立:立刻.
42.就:完成.
43.立就:立刻完成.
44.其:代指这首诗.
45.文:文采.
46.理:道理.
47.皆:都.
48.可:值得.
49.观:欣赏.
50.者:……的地方(方面).
51.邑(yì)人:同(乡)县的人.
52.奇:对……感到惊奇(奇怪).(意动用法)
53.之:代指仲永的才华.
54.稍稍:渐渐.
55.宾客:这里指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名词作动词)
56.其:他的,代仲永的.
57.或:有的人.
58.以:用.
59.乞(qǐ):求取. 
60.之:它,代仲(zhòng)永的诗.
61.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其,这样;然,这样.
62.日:每天.
63.扳(pān):通“攀”,牵,引.
64.环:四处,到处.
65.谒(yè):拜访. 环谒:四处拜访 .
66.使:让.
67.余:第一人称代词,我.
68.闻:听说,听闻.
69.之:代词,代这件事.
70.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
71.从:跟随.
72.先人:意为先父,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73.还:返回.
74.于:在.
75.令:让.
76.作:写.
77.称:相当,相称.
78.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时,时候.之,的.闻,传闻.
79.自:从.
80.复:又,再.
81.问:询问.
82.焉:指方仲永的情况.
83.泯(mǐn)然众人矣:这里指方仲永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成为普通人.泯然,消失的样子.众人,平常人,普通人.矣,语气词.
84.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85.通悟:通达聪慧.
86.受:承受.
87.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
88.彼其:他.
89.且:尚且.
90.固:本来.
91.得:能够.
92.卒(zú):最终.
93.夫:读“fú”.发音词,无实在意义,强调疑问语气.
94.受之天:“受之于天”的省略,意思是先天得到的.
95.贤于材人:胜过有才能的人.贤,胜过,超过.材人,有才能的人.
96.受于人:指后天所受的教育.天,人对举,一指先天的禀赋,一指后天的教育.
97.得为众人而已耶: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意思是比普通人还不如.
补充注释:
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方仲永长到五岁时,还不曾认识书写工具,(有一天)忽然哭着索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诧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方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在诗后题写上了自己的名字.他写的诗以奉养父母、团结同宗族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别人)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立刻就能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都对仲永感到惊奇,渐渐的开始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拉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已经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家,在舅舅家里见到了他,(这时,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前时传闻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已经)完全消失,成为普通的人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由于)他的(通达聪慧)是天赋予的,(所以)胜过有才能的人很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不就连普通人都不如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