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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某,1984年8月26日出生,素有小摸恶疾.1998年8月26日是纪某14岁生日,这天纪某邀朋友到海天搂吃饭庆祝,后在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神马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11/16 23:01:15
纪某,1984年8月26日出生,素有小摸恶疾.1998年8月26日是纪某14岁生日,这天纪某邀朋友到海天搂吃饭庆祝,后在结账时与酒店老板发生争执,纪某掏出随身携带的瑞士军刀乘着酒意朝老板的心脏刺了一刀后逃跑,酒店老板当场死亡.第二天纪某在逃亡的途中,路遇一手提黑包的男子,纪某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军刀将持包人刺伤把包抢走,包内有手提电话一部,现金五千余元.逃亡的第五日纪某在一小镇看到路边停着一辆吉普车,即设法打开车门,将车开走,行驶途中,因操作生疏,将车站候车的三人撞伤,纪某不仅未停车,反倒加大油门逃走,当日下午,纪某将汽车以两万元得价格卖出,后被捉获,
问:纪某的以上行为,那些应负刑事责任?
明天上午就要交了~
要有分析饿,
如果好的加分饿~
纪某,1984年8月26日出生,素有小摸恶疾.1998年8月26日是纪某14岁生日,这天纪某邀朋友到海天搂吃饭庆祝,后在
14-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按照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达到这一年龄阶段的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辩别大是大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法律要求他们对8类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这8类犯罪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赎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
由此分析,纪某应该对杀死酒店老板,持刀抢劫.对于偷车和驾车过失伤人,销账的行为不必付刑事责任.但是撞人后逃逸还是需要斟酌一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