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份和决策权的问题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神马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11/12 05:46:10
关于股份和决策权的问题
我和朋友准备注册一个公司,我们商定股份由出资额决定,我占66%,其余两人各占17% .由于其他两人也参与日常经营决策,所以他们不希望我一人独揽大权.我们商量了一个解决方案,就是他们两人提起的决议我可以一票否决,但我提起的决议他们两个人合伙的话可以否决.
我想请问:
1、按照《公司法》规定的话,超过51%的股份是绝对控股,是不是就是说我一个人说了算了,不管是提议还是否决提议?
2、如果按照我们这个股份比例来说的话,是不是本身已经具备了上述解决方案叙述的决策权?就是说他们俩合起来超过1/3的股份,就可以否定我的提议,而我也超过1/3的股份,也可以否定他们俩,而不需要另外写协议单独注明这个决策权划分?
3、如果不是的话,上述解决方案可以在公司章程里约定吗?那我绝对控股是不是仅仅就是个称号了?
我和朋友准备注册一个公司,我们商定股份由出资额决定,我占66%,其余两人各占17% .由于其他两人也参与日常经营决策,所以他们不希望我一人独揽大权.我们商量了一个解决方案,就是他们两人提起的决议我可以一票否决,但我提起的决议他们两个人合伙的话可以否决.
我想请问:
1、按照《公司法》规定的话,超过51%的股份是绝对控股,是不是就是说我一个人说了算了,不管是提议还是否决提议?
2、如果按照我们这个股份比例来说的话,是不是本身已经具备了上述解决方案叙述的决策权?就是说他们俩合起来超过1/3的股份,就可以否定我的提议,而我也超过1/3的股份,也可以否定他们俩,而不需要另外写协议单独注明这个决策权划分?
3、如果不是的话,上述解决方案可以在公司章程里约定吗?那我绝对控股是不是仅仅就是个称号了?
1.你的51%的股份是绝对控股,是你一个人说了算了,不管是提议还是否决提议?
2.《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同时还规定了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一般性的决策无需三分之二以上股份表决通过.
3.如果你们另有约定超过1/3的股份有提议还是否决提议,写在公司章程里依照公司章程可以照章.否则按公司法执行.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零四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同时还规定了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一般性的决策无需三分之二以上股份表决通过.
3.如果你们另有约定超过1/3的股份有提议还是否决提议,写在公司章程里依照公司章程可以照章.否则按公司法执行.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零四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