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两税法实行后,土地兼并不再受到限制?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神马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11/10 13:08:22
为什么两税法实行后,土地兼并不再受到限制?
要讲得简单易懂一点,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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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税法实行过程中,由于土地兼并不再受到限制,地主通过加重地租,隐瞒财产等方法,把负担转嫁到农民身上.所以两税法的实行对唐的财政困难有所缓解,却并未解决因均田制破坏而引起的地主和农民之间的矛盾.
两税法的主要原则是“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即是不再区分土户(本贯户)、客户(外来户),只要在当地有资产、土地,就算当地人,上籍征税.这是为了解决一些官僚、富人在本乡破除籍贯,逃避租庸调,而到其他州县去购置田产,以寄庄户、寄住户或客户的名义享受轻税优待的问题.同时不再按照丁、中(见丁中)的原则征租、庸、调,而是按贫富等级征财产税及土地税.这是中国土地制度史和赋税制度史上的一大变化,反映出过去由封建国家在不同程度上控制土地占有(或私有)的原则变为不干预或少干预的原则.从此以后,再没有一个由国家规定的土地兼并限额(畔限).同时征税对象不再以人丁为主,而以财产、土地为主,而且愈来愈以土地为主.故,土地兼并不再受到限制.
简单介绍一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两税法的主要原则是“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即是不再区分土户(本贯户)、客户(外来户),只要在当地有资产、土地,就算当地人,上籍征税.这是为了解决一些官僚、富人在本乡破除籍贯,逃避租庸调,而到其他州县去购置田产,以寄庄户、寄住户或客户的名义享受轻税优待的问题.同时不再按照丁、中(见丁中)的原则征租、庸、调,而是按贫富等级征财产税及土地税.这是中国土地制度史和赋税制度史上的一大变化,反映出过去由封建国家在不同程度上控制土地占有(或私有)的原则变为不干预或少干预的原则.从此以后,再没有一个由国家规定的土地兼并限额(畔限).同时征税对象不再以人丁为主,而以财产、土地为主,而且愈来愈以土地为主.故,土地兼并不再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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