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神马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11/19 19:58:55
贸易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
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什么
先给你解释一下“工贸公司”,顾名思义“工贸=工厂+贸易”,就是这家企业实力比较雄厚,有自己的厂房,机器设备,工人,具备生产产品的能力,同时这家企业还有自己的销售部门,从事业务经营,那就是“贸”这一部分的内容了.而“商贸公司”,说难听一点,就是“皮包公司”,有业务渠道,没有生产能力,是找工厂生产加工,自己在中间赚取差价,举个例子,一个烟灰缸,工厂价格是一元,商贸公司卖给他的客户1.2元,那两毛钱就是他的利润.这种公司一般会在写字楼租个办公室,就经营了.商贸公司与贸易公司的性质是一样的.一般的公司的名称都是xx市XX贸易有限公司就可以了.现在公司法规定,批发与零售的最低注册资本是三万元,但需要是二个股东,如果您是一个股东的话,最低注册资本是十万元.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对应的是很早以前的无限责任公司,但现在这样的公司在中国还没有,据我所知外国也不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就叫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实质的区别.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相对于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而言,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的,但却允许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些企业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成为公司,并且由企业业主直接承担无限的企业责任.另外,还有一种公司,叫做两合公司,其一部分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另一部分股东则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两合公司同时具备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的特点.同样的,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两合公司的.所以,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是一回事.另外,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后,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不能改变、增减其中的任何一个字.比如,“ABC有限公司”不能被称为“ABC有限责任公司”,反过来,“DEF有限责任公司”也不能被称为“DEF有限公司”,否则在法律上将被视为两个不同的公司
先给你解释一下“工贸公司”,顾名思义“工贸=工厂+贸易”,就是这家企业实力比较雄厚,有自己的厂房,机器设备,工人,具备生产产品的能力,同时这家企业还有自己的销售部门,从事业务经营,那就是“贸”这一部分的内容了.而“商贸公司”,说难听一点,就是“皮包公司”,有业务渠道,没有生产能力,是找工厂生产加工,自己在中间赚取差价,举个例子,一个烟灰缸,工厂价格是一元,商贸公司卖给他的客户1.2元,那两毛钱就是他的利润.这种公司一般会在写字楼租个办公室,就经营了.商贸公司与贸易公司的性质是一样的.一般的公司的名称都是xx市XX贸易有限公司就可以了.现在公司法规定,批发与零售的最低注册资本是三万元,但需要是二个股东,如果您是一个股东的话,最低注册资本是十万元.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对应的是很早以前的无限责任公司,但现在这样的公司在中国还没有,据我所知外国也不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就叫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实质的区别.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相对于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而言,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的,但却允许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些企业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成为公司,并且由企业业主直接承担无限的企业责任.另外,还有一种公司,叫做两合公司,其一部分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另一部分股东则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两合公司同时具备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的特点.同样的,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两合公司的.所以,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是一回事.另外,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后,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不能改变、增减其中的任何一个字.比如,“ABC有限公司”不能被称为“ABC有限责任公司”,反过来,“DEF有限责任公司”也不能被称为“DEF有限公司”,否则在法律上将被视为两个不同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