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刺客分别指的是谁,他们的故事又是怎样的?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神马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11/11 11:27:17
五大刺客分别指的是谁,他们的故事又是怎样的?
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
一、即兴表演——刺客曹沫
司马迁对刺客情有独衷,在《史记》中专为列传,开篇第一位即曹沫.鲁国大将曹沫虽有“勇力”,却三战三败,吓得鲁庄公赶紧向齐割地求和.然而,两国会盟时,曹沫却突然“执匕首劫齐恒公”,要他归还土地,恒公只得答应,于是,“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在这里,曹沫算不上真正的刺客,最多只能算半个刺客,他并不想把齐恒公杀死,只是想拿匕首吓唬吓唬人罢了,他的用意只在为自己消除国土沦丧之耻,说到底还是出于自私的个人目的.看他的理由:“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
强者有强者的逻辑,弱者有弱者的逻辑.曹沫表面显得勇猛,执行的却是弱者逻辑.当游戏的双方的实力过分悬殊时,弱者便会大义凛然地破坏游戏规则,他们自己会觉得顺理成章,旁观者也会觉得情有可原,这时弱者的逻辑实为无赖逻辑.至于强者,只能无条件地遵守被破坏的游戏规则,以示强者的尊严.大人不计小人怪,强者不跟弱者一般见识.所以,曹沫耍完无赖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齐恒公虽怒,为了不“失天下之援”,也只得装孙子,“既已言”,就要言必行,行必果.
正是:无赖因无赖得天下,英雄因英雄失天下.其后刘邦与项羽即如是.
二、行货的下场——刺客专诸
伍子胥劝吴王僚伐楚,吴公子光说他“欲自为报私仇也”,伍子胥则看出公子光“有内志,未可说以外事”,所谓“内志”,就是杀吴王僚取而代之.伍以公掩私,光则以私掩私,二人的出发点都是自己.既各有所图,就可达成“一致”,互为利用,伍子胥要利用吴国报家仇,公子光要利用伍子胥得到吴国,为了各自的目的,他们走到一起来了.
在他们两人中间,专诸成了工具.伍子胥把专诸送给公子光,专诸替公子光了杀吴王僚.且听专诸行刺前所作的一番利害分析:“方今吴外困于楚,而内空无骨鲠之臣,是无如我何?”也就是说,他抓住了吴国处于内忧外困的“绝好时机”而大功告成,于是公子光成了吴王,伍子胥成了权臣,专诸成了烈士.私心的力量是强大的,为成一己之私,他们对国家兴亡已全然不顾.私与私联合成的“公”是可怕的,私与私媾和出的“同”是可怕的,他们对外称公义,对内称同志,绕来绕去还是绕不过一个“私”!
公子光对专诸顿首曰:“光之身,子之身也.”听听,说得多感人啊,说着“我就是你”,目的却是让人家去死.可专诸也不是傻瓜呀,他为什么就听从伍子胥的,听公子光的,心甘情愿去献身呢?个中原因太史公也没交代,但最后有一句“阖闾乃封专诸之子以为上卿”,莫非专诸拼了命就是为了给儿子换个官做?若为此,或还说得过去.如果仅为名,我只能当他是傻蛋:明摆着伍子胥公子光只是把他当成了“行货”.这样的刺客够也可怜的.
三、行为艺术——刺客豫让
豫让是一个执着的刺客.最初豫让追从范氏、中行氏,但“无所知名”,后来“去而事智伯”,智伯“甚尊宠之”.后来智伯被赵襄子等人诛杀,豫让的复仇事业也便悄然开张.
“士为知己者死,女灵悦己者荣.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仇雠而死,以报智伯,则吾魂魄不愧也.”从豫让的话里可以看到,在未行动之前,他已判定自己“必为……而死”,这样才可“报智伯”,至于“报仇雠”与否,反倒不怎么重要,他需要的只是一死.
第一次行刺,豫让看中了厕所,更名改姓为“刑人”,在那臭哄哄的地方等着赵襄子如厕,谁知赵襄子心眼太多,识破了他的企图,这当口豫让只有死的份了,然而赵襄子偏偏没有成全这位刺客的美意,反而夸他为义人、贤人,“卒释之去”——把他放了.不过,赵襄子的宽赦并未熄灭豫让复仇/赴死的欲念.有人劝他佯装归服赵襄子,骗取信任后再“为所欲”.可是豫让却给自己划了一道底线,他不愿做一个“怀二心以事其君”的卑鄙小人,他要做个让“天下后世”那些“为人臣怀二心以事其君者”感到羞愧的正人君子.天下——空间、后世——时间,难得豫让将复仇/死难之事思虑得如此阔大,再联系到他“漆身为厉(癞),吞炭为哑……行乞于市”的举动,直觉得豫让是一位很有头脑的行为艺术家,对他来说行刺本身并不重要,重要是他的自残肉体,是他的拒绝和坚守.
很难想象豫让扮作乞丐会有接近赵襄子的机会,当然也很难想象他埋伏在赵襄子“所当过之桥下”会有什么奇迹,暴露是必然的,这次“行刺”的结果又是未曾出手便成囚.在赵襄子眼里,豫让的执迷不悟有些不可理喻了,所以他没有再一次予以表扬,而是不无嘲讽地提了起陈年旧事:想当年范氏、中行氏可都是被智伯灭掉的,你非但没为他们报雠反而“委质”于仇人智伯,现在为什么单单非要为智伯报雠?假如这时豫让不开口,他的表演可能会更有深度,谁知他偏偏说出了理由,这一说不要紧,使得这位行为艺术家大大跌份了:范氏、中行氏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说来说去,原来还是为了他自己,看来如果智伯没有给他开小灶,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委质于赵襄子.他的做人原则何尝不是“有奶便是娘”的实用主义?这也叫义?这也叫贤?说到底,不过私心而已.他的事非标准就是自己的荣辱得失,给他好处的就是好,对他好的就是好,不管那“好”有什么背景和缘由.在这点上,一千多年后的武松正是以豫让为榜样的,那“施恩”略施恩惠,就把这位打虎英雄收伏了,就能窜掇着他去打人行凶.这也叫“义举”?这种为一人计的报恩、报仇,岂不可悲、可怕?没有白吃的午餐,所谓“施恩”,明摆着带有目的性、功利性,一方面是“施”,一方面是“恩”,施恩者在给予之前就已预算好了回报,只是为了获得加倍的偿还.
在我看来,赵襄子对豫让有过一次不杀之恩,并夸他为义人、贤人,也算得一位知己,他若杀了赵襄子,便是不义之人,若归属赵襄子,亦是不义之人,报恩与报仇拧在一起,可见,无论他怎么做都有悖于“士”的标准,那么他为什么还要继续行刺?在赵襄子看来,豫让有一次行刺的表现就足够了,自己有了一次宽宏大量的表示也足够了:“子之为智伯,名既成矣”,“寡人赦子,亦已足矣”.所以当豫让再次行刺时,赵襄子便有些不耐烦了,他当然不会想到豫让也有他的苦衷,他不知道正是他的所谓宽赦,把豫让推进了复仇的牛角尖,作为一名刺客,豫让只能把行刺进行到底.
豫让再次行刺的结果注定了要“失败”,且看他临终前的慷慨陈辞:“臣闻明主不掩人之美,而忠臣有死名之义.前君已宽赦臣,天下莫不称君之贤.今日之事,臣固伏诛,然顾请君之衣而击之,焉以致报雠之意,则虽死不恨.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人是杀不了了,于是退而求其次,要杀人家的衣服,且是“拔剑三跃而击之”,在这一刻,行为艺术家豫让的行为艺术达到高潮,从形式上完成了他的“死士”之旅.即便这样,赵襄子还“大义之”.他自杀了,赵国志士还“皆为涕泣”.由此可见,豫让的行为艺术没有确实达到了预期效果,要是拿到现在,他的这一表演肯定没有市场,不光引人发笑,还会有人骂他傻B.
豫让,可能是最早为行为艺术献身的人,这位行为艺术的先驱,以他的死完成了对“义”的诠释.
四、为杀而杀——刺客聂政
豫让是“为知己者死”,聂政是“为知己者用”.豫让视智伯为知己,是因为知伯给他“国士”的待遇,那么聂政是因为什么引严仲子为知己的呢?简单地说,就是因为金钱,因为素不相识的严仲子不远千里给他送来了“黄金百溢”.从这点看,这两位同时代的刺客倒有共通之处.
我这样说也许有点俗,也有点损,事实上人家聂政并没有收下严仲子送来的钱,单从这一点看,他的风格要比我们当代的某些漫天要价的杀手高多了,人心不古由此可见一斑.既然聂政没被收买,为什么还要铤而走险,走上替人行刺的不归路呢?因为严仲子发掘并放大了他的人生价值.聂政本来就是一个在逃的杀人犯,一个“降志辱身”混迹于市井的屠夫,忽一日有人上门拜望/送礼,还夸他“义甚高”,怎么不令他受宠若惊?虽然聂政当时并未慷慨应允,而是以老母需奉养为由,推说“政身未敢许人也”,但是内心深处已被严仲子征服.所以,当老母辞世后,聂政立刻找到严仲子门上,主动要求“为知己者用”.原来严仲子是从两个方面打动了这位勇敢之士:一严仲子乃“诸侯卿相”,却能礼贤下士,亲自拜会一个小小的屠夫;二是因为聂政“未有大功可以称者”,严仲子却能亲自送上黄金百溢,真乃“深知政也”.“夫贤者以感忿睚眦之意而亲信穷僻之人”,聂政从精神上得到了极大满足,既然人家这样看得起他,他还有什么理由拒绝?“仲子所欲报仇者为谁?请得从事焉!”——你的仇人是谁?让我去干掉他!不问缘由,不问善恶,只问是谁,只管去杀,这就是知己之用!
就因为人家给他戴了个高帽子,屠者聂政就豁出了身家性命,甘愿为之献身,这样的刺客与屠夫何异?人家明明就是冲着你是亡命之徒来找你的,人家明明就是来收买你的生命的,为什么你还感激涕零,把那不怀好意的人视为知己,视为恩人?难道古代的杀手脑子里都缺水?难道真的像武侠小说写的那样,杀手们只是为杀人活着?
五、谁是英雄?——刺客荆轲
五刺客中,荆轲是最后一位,也是最出名的一位.虽然他失败了,却被看作失败的英雄,荣耀身后两千年.先前我只知道那“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悲壮,知道他与秦王拼死逐斗时的激烈,而读过《史记》,才知道了荆轲些许底细,才知道在未成英雄之前,荆轲不过是一个挂剑游荡的投机分子.在榆次,盖聂一瞪眼就把他吓跑了;在邯郸,鲁句践一声怒叱他就“嘿而逃去”;只是到了燕国,这位“逃跑大侠”才算找到了感觉,和杀狗的屠夫及乐手高渐离交上了朋友,成天和他们喝酒耍闹.“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这就是荆卿,接着太史公话锋一转,又说他虽然爱喝酒,但为人“沈深好书”,在各诸侯国游历时,结交的都是些“贤豪长者”,燕国处士田光先生也对荆卿另眼相看(“善待之”),认为他“非庸人也”.
做完以上铺垫后,太史公又开始铺陈荆轲这一人才浮出水面的过程.虽然荆轲非同一般,也只是“圈内”知名人士,如果不是燕太丹“求为报秦王者”(谁让他“遇太子丹不善”呢),荆卿就不可能成为名载史籍的荆轲.太子丹求问太傅鞠武,鞠武向他引荐田光先生,田光先生又向他推荐荆轲——田光“自杀以激荆卿”——荆轲还未出场,已先担上一条人命,他还有什么理由退却?可是当太子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后,荆轲却说:“此国之大事也,臣驽下,恐不足任使.”这话说得够谦虚,也够委婉,然而太子已看准了他,所以“前顿首,固请毋让,然后许诺”——许什么诺?当然是给他好处,把他尊为“上卿”,让他住在“上舍”,“太子日照门下,供太牢具,异物间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 为了让荆轲死心塌地地为自己卖命,太子丹确是伺候得毕恭毕敬体贴入微.太史公把个“恣”字用得太毒,试想荆卿定然是风光透顶,得意得一塌糊涂,有些人一辈子想也不敢想的幸福生活,他就这样轻易得到了,“人生得意须尽欢”,这样死而无撼了……谁知时间长了,荆轲竟一点也不自觉,“未有行意”,于是太子急了,便拐弯抹角地提醒荆轲:秦兵马上就要渡过易水,就算我想继续好好侍奉,恐怕也不可能了.荆轲当然会意,白吃人家的,白住人家的,.提出要借在燕国避难的秦将樊於期的人头用用——樊於期也是刚烈之士,二话没说就把自己的头割了——荆轲还没出发,便又背了一条人命.之后易水送别,其间又见细处:荆轲想等一个人同行,太子却疑他反悔,便要先派副手秦舞阳先行,这下把荆轲气坏了,你当我害怕了?这一去本来就凶多吉少,我只所以迟迟不走,是因为要等一个可以联手的同人.既然太子这样说,那咱们就诀别吧!
与他的刺客前辈们相比,荆轲称得上一个理智冷静的人,比起聂政来,他要现实得多,聂政拒收“百金”,直做杀手,荆轲则是来者不拒, 尽享人间欢乐,聂政是因精神上的满足为知己而死,荆轲是因肉体上的满足为主顾而死,这样一比似乎显得荆轲庸俗了,不过对于一个杀手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一、即兴表演——刺客曹沫
司马迁对刺客情有独衷,在《史记》中专为列传,开篇第一位即曹沫.鲁国大将曹沫虽有“勇力”,却三战三败,吓得鲁庄公赶紧向齐割地求和.然而,两国会盟时,曹沫却突然“执匕首劫齐恒公”,要他归还土地,恒公只得答应,于是,“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在这里,曹沫算不上真正的刺客,最多只能算半个刺客,他并不想把齐恒公杀死,只是想拿匕首吓唬吓唬人罢了,他的用意只在为自己消除国土沦丧之耻,说到底还是出于自私的个人目的.看他的理由:“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
强者有强者的逻辑,弱者有弱者的逻辑.曹沫表面显得勇猛,执行的却是弱者逻辑.当游戏的双方的实力过分悬殊时,弱者便会大义凛然地破坏游戏规则,他们自己会觉得顺理成章,旁观者也会觉得情有可原,这时弱者的逻辑实为无赖逻辑.至于强者,只能无条件地遵守被破坏的游戏规则,以示强者的尊严.大人不计小人怪,强者不跟弱者一般见识.所以,曹沫耍完无赖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齐恒公虽怒,为了不“失天下之援”,也只得装孙子,“既已言”,就要言必行,行必果.
正是:无赖因无赖得天下,英雄因英雄失天下.其后刘邦与项羽即如是.
二、行货的下场——刺客专诸
伍子胥劝吴王僚伐楚,吴公子光说他“欲自为报私仇也”,伍子胥则看出公子光“有内志,未可说以外事”,所谓“内志”,就是杀吴王僚取而代之.伍以公掩私,光则以私掩私,二人的出发点都是自己.既各有所图,就可达成“一致”,互为利用,伍子胥要利用吴国报家仇,公子光要利用伍子胥得到吴国,为了各自的目的,他们走到一起来了.
在他们两人中间,专诸成了工具.伍子胥把专诸送给公子光,专诸替公子光了杀吴王僚.且听专诸行刺前所作的一番利害分析:“方今吴外困于楚,而内空无骨鲠之臣,是无如我何?”也就是说,他抓住了吴国处于内忧外困的“绝好时机”而大功告成,于是公子光成了吴王,伍子胥成了权臣,专诸成了烈士.私心的力量是强大的,为成一己之私,他们对国家兴亡已全然不顾.私与私联合成的“公”是可怕的,私与私媾和出的“同”是可怕的,他们对外称公义,对内称同志,绕来绕去还是绕不过一个“私”!
公子光对专诸顿首曰:“光之身,子之身也.”听听,说得多感人啊,说着“我就是你”,目的却是让人家去死.可专诸也不是傻瓜呀,他为什么就听从伍子胥的,听公子光的,心甘情愿去献身呢?个中原因太史公也没交代,但最后有一句“阖闾乃封专诸之子以为上卿”,莫非专诸拼了命就是为了给儿子换个官做?若为此,或还说得过去.如果仅为名,我只能当他是傻蛋:明摆着伍子胥公子光只是把他当成了“行货”.这样的刺客够也可怜的.
三、行为艺术——刺客豫让
豫让是一个执着的刺客.最初豫让追从范氏、中行氏,但“无所知名”,后来“去而事智伯”,智伯“甚尊宠之”.后来智伯被赵襄子等人诛杀,豫让的复仇事业也便悄然开张.
“士为知己者死,女灵悦己者荣.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仇雠而死,以报智伯,则吾魂魄不愧也.”从豫让的话里可以看到,在未行动之前,他已判定自己“必为……而死”,这样才可“报智伯”,至于“报仇雠”与否,反倒不怎么重要,他需要的只是一死.
第一次行刺,豫让看中了厕所,更名改姓为“刑人”,在那臭哄哄的地方等着赵襄子如厕,谁知赵襄子心眼太多,识破了他的企图,这当口豫让只有死的份了,然而赵襄子偏偏没有成全这位刺客的美意,反而夸他为义人、贤人,“卒释之去”——把他放了.不过,赵襄子的宽赦并未熄灭豫让复仇/赴死的欲念.有人劝他佯装归服赵襄子,骗取信任后再“为所欲”.可是豫让却给自己划了一道底线,他不愿做一个“怀二心以事其君”的卑鄙小人,他要做个让“天下后世”那些“为人臣怀二心以事其君者”感到羞愧的正人君子.天下——空间、后世——时间,难得豫让将复仇/死难之事思虑得如此阔大,再联系到他“漆身为厉(癞),吞炭为哑……行乞于市”的举动,直觉得豫让是一位很有头脑的行为艺术家,对他来说行刺本身并不重要,重要是他的自残肉体,是他的拒绝和坚守.
很难想象豫让扮作乞丐会有接近赵襄子的机会,当然也很难想象他埋伏在赵襄子“所当过之桥下”会有什么奇迹,暴露是必然的,这次“行刺”的结果又是未曾出手便成囚.在赵襄子眼里,豫让的执迷不悟有些不可理喻了,所以他没有再一次予以表扬,而是不无嘲讽地提了起陈年旧事:想当年范氏、中行氏可都是被智伯灭掉的,你非但没为他们报雠反而“委质”于仇人智伯,现在为什么单单非要为智伯报雠?假如这时豫让不开口,他的表演可能会更有深度,谁知他偏偏说出了理由,这一说不要紧,使得这位行为艺术家大大跌份了:范氏、中行氏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说来说去,原来还是为了他自己,看来如果智伯没有给他开小灶,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委质于赵襄子.他的做人原则何尝不是“有奶便是娘”的实用主义?这也叫义?这也叫贤?说到底,不过私心而已.他的事非标准就是自己的荣辱得失,给他好处的就是好,对他好的就是好,不管那“好”有什么背景和缘由.在这点上,一千多年后的武松正是以豫让为榜样的,那“施恩”略施恩惠,就把这位打虎英雄收伏了,就能窜掇着他去打人行凶.这也叫“义举”?这种为一人计的报恩、报仇,岂不可悲、可怕?没有白吃的午餐,所谓“施恩”,明摆着带有目的性、功利性,一方面是“施”,一方面是“恩”,施恩者在给予之前就已预算好了回报,只是为了获得加倍的偿还.
在我看来,赵襄子对豫让有过一次不杀之恩,并夸他为义人、贤人,也算得一位知己,他若杀了赵襄子,便是不义之人,若归属赵襄子,亦是不义之人,报恩与报仇拧在一起,可见,无论他怎么做都有悖于“士”的标准,那么他为什么还要继续行刺?在赵襄子看来,豫让有一次行刺的表现就足够了,自己有了一次宽宏大量的表示也足够了:“子之为智伯,名既成矣”,“寡人赦子,亦已足矣”.所以当豫让再次行刺时,赵襄子便有些不耐烦了,他当然不会想到豫让也有他的苦衷,他不知道正是他的所谓宽赦,把豫让推进了复仇的牛角尖,作为一名刺客,豫让只能把行刺进行到底.
豫让再次行刺的结果注定了要“失败”,且看他临终前的慷慨陈辞:“臣闻明主不掩人之美,而忠臣有死名之义.前君已宽赦臣,天下莫不称君之贤.今日之事,臣固伏诛,然顾请君之衣而击之,焉以致报雠之意,则虽死不恨.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人是杀不了了,于是退而求其次,要杀人家的衣服,且是“拔剑三跃而击之”,在这一刻,行为艺术家豫让的行为艺术达到高潮,从形式上完成了他的“死士”之旅.即便这样,赵襄子还“大义之”.他自杀了,赵国志士还“皆为涕泣”.由此可见,豫让的行为艺术没有确实达到了预期效果,要是拿到现在,他的这一表演肯定没有市场,不光引人发笑,还会有人骂他傻B.
豫让,可能是最早为行为艺术献身的人,这位行为艺术的先驱,以他的死完成了对“义”的诠释.
四、为杀而杀——刺客聂政
豫让是“为知己者死”,聂政是“为知己者用”.豫让视智伯为知己,是因为知伯给他“国士”的待遇,那么聂政是因为什么引严仲子为知己的呢?简单地说,就是因为金钱,因为素不相识的严仲子不远千里给他送来了“黄金百溢”.从这点看,这两位同时代的刺客倒有共通之处.
我这样说也许有点俗,也有点损,事实上人家聂政并没有收下严仲子送来的钱,单从这一点看,他的风格要比我们当代的某些漫天要价的杀手高多了,人心不古由此可见一斑.既然聂政没被收买,为什么还要铤而走险,走上替人行刺的不归路呢?因为严仲子发掘并放大了他的人生价值.聂政本来就是一个在逃的杀人犯,一个“降志辱身”混迹于市井的屠夫,忽一日有人上门拜望/送礼,还夸他“义甚高”,怎么不令他受宠若惊?虽然聂政当时并未慷慨应允,而是以老母需奉养为由,推说“政身未敢许人也”,但是内心深处已被严仲子征服.所以,当老母辞世后,聂政立刻找到严仲子门上,主动要求“为知己者用”.原来严仲子是从两个方面打动了这位勇敢之士:一严仲子乃“诸侯卿相”,却能礼贤下士,亲自拜会一个小小的屠夫;二是因为聂政“未有大功可以称者”,严仲子却能亲自送上黄金百溢,真乃“深知政也”.“夫贤者以感忿睚眦之意而亲信穷僻之人”,聂政从精神上得到了极大满足,既然人家这样看得起他,他还有什么理由拒绝?“仲子所欲报仇者为谁?请得从事焉!”——你的仇人是谁?让我去干掉他!不问缘由,不问善恶,只问是谁,只管去杀,这就是知己之用!
就因为人家给他戴了个高帽子,屠者聂政就豁出了身家性命,甘愿为之献身,这样的刺客与屠夫何异?人家明明就是冲着你是亡命之徒来找你的,人家明明就是来收买你的生命的,为什么你还感激涕零,把那不怀好意的人视为知己,视为恩人?难道古代的杀手脑子里都缺水?难道真的像武侠小说写的那样,杀手们只是为杀人活着?
五、谁是英雄?——刺客荆轲
五刺客中,荆轲是最后一位,也是最出名的一位.虽然他失败了,却被看作失败的英雄,荣耀身后两千年.先前我只知道那“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悲壮,知道他与秦王拼死逐斗时的激烈,而读过《史记》,才知道了荆轲些许底细,才知道在未成英雄之前,荆轲不过是一个挂剑游荡的投机分子.在榆次,盖聂一瞪眼就把他吓跑了;在邯郸,鲁句践一声怒叱他就“嘿而逃去”;只是到了燕国,这位“逃跑大侠”才算找到了感觉,和杀狗的屠夫及乐手高渐离交上了朋友,成天和他们喝酒耍闹.“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这就是荆卿,接着太史公话锋一转,又说他虽然爱喝酒,但为人“沈深好书”,在各诸侯国游历时,结交的都是些“贤豪长者”,燕国处士田光先生也对荆卿另眼相看(“善待之”),认为他“非庸人也”.
做完以上铺垫后,太史公又开始铺陈荆轲这一人才浮出水面的过程.虽然荆轲非同一般,也只是“圈内”知名人士,如果不是燕太丹“求为报秦王者”(谁让他“遇太子丹不善”呢),荆卿就不可能成为名载史籍的荆轲.太子丹求问太傅鞠武,鞠武向他引荐田光先生,田光先生又向他推荐荆轲——田光“自杀以激荆卿”——荆轲还未出场,已先担上一条人命,他还有什么理由退却?可是当太子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后,荆轲却说:“此国之大事也,臣驽下,恐不足任使.”这话说得够谦虚,也够委婉,然而太子已看准了他,所以“前顿首,固请毋让,然后许诺”——许什么诺?当然是给他好处,把他尊为“上卿”,让他住在“上舍”,“太子日照门下,供太牢具,异物间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 为了让荆轲死心塌地地为自己卖命,太子丹确是伺候得毕恭毕敬体贴入微.太史公把个“恣”字用得太毒,试想荆卿定然是风光透顶,得意得一塌糊涂,有些人一辈子想也不敢想的幸福生活,他就这样轻易得到了,“人生得意须尽欢”,这样死而无撼了……谁知时间长了,荆轲竟一点也不自觉,“未有行意”,于是太子急了,便拐弯抹角地提醒荆轲:秦兵马上就要渡过易水,就算我想继续好好侍奉,恐怕也不可能了.荆轲当然会意,白吃人家的,白住人家的,.提出要借在燕国避难的秦将樊於期的人头用用——樊於期也是刚烈之士,二话没说就把自己的头割了——荆轲还没出发,便又背了一条人命.之后易水送别,其间又见细处:荆轲想等一个人同行,太子却疑他反悔,便要先派副手秦舞阳先行,这下把荆轲气坏了,你当我害怕了?这一去本来就凶多吉少,我只所以迟迟不走,是因为要等一个可以联手的同人.既然太子这样说,那咱们就诀别吧!
与他的刺客前辈们相比,荆轲称得上一个理智冷静的人,比起聂政来,他要现实得多,聂政拒收“百金”,直做杀手,荆轲则是来者不拒, 尽享人间欢乐,聂政是因精神上的满足为知己而死,荆轲是因肉体上的满足为主顾而死,这样一比似乎显得荆轲庸俗了,不过对于一个杀手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