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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由公民法到万民法的原因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神马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历史作业 时间:2024/11/11 21:34:00
古罗马由公民法到万民法的原因
古罗马由公民法到万民法的原因
讲清楚公民法和万民法的区别.公元前3世纪中期之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被成为公民法.具有明显的狭隘性.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适应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称为“万民法”.
  清楚公民法和万民法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罗马公民,后者是罗马的一切自由民.转变的原因是什么?概括为罗马在长期的扩张过程中,被征服者无法享受罗马公民权,不受公民法保护;版图的不断扩大,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经济活动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使原有的法律无法解决.而这一变化过程是伴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而进行的.罗马共和国时期,就开始对外扩张,到公元前3世纪早期征服意大利半岛的其它民族统一了意大利半岛.随着罗马的日益强大,罗马不断对外扩张,到公元前1世纪成为地中海地区的霸主.公元前27年屋大维建立罗马帝国.尽量把自己的政权用合法的外衣掩盖起来,因而在国家制度上仍保留着共和的称号,但他不仅自称“元首”还接受了元老院奥古斯都的封号,屋大维的元首制实际上就是披着共和制外衣的君主专制.之后的罗马保持了近200年的和平与发展时期.在此期间帝国的皇帝们高度重视法律的制定.他们颁布的法令成为罗马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为巩固统治,帝国对各行省上层人士大量授予公民权.3世纪初,罗马帝国境内自由民之间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开始消失,这样原先的公民法和万民法之间的区别失去实际意义.
  参考
  http://eblog.cersp.com/userlog23/158092/archives/2008/7094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