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成祖和明太祖比较,谁的君主集权最导致专政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神马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历史作业 时间:2024/11/12 18:41:56
明成祖和明太祖比较,谁的君主集权最导致专政
明成祖和明太祖比较,谁的君主集权最导致宦官专政
明成祖和明太祖比较,谁的君主集权最导致宦官专政
太祖和成祖一个是开过之君,一个是守业之主,
如果按照一定的历史环境来说,没有什么可比性.
作为开国之君的朱元璋,在位共三十一年.三十一年中,对政治设施进行了一系列的 调整.就其主要目的来看,是加强中央集权,着力于中央对地方各级机构的直接控制. 强化皇权,集中央大权于一人之手.
在洪武九年天下初定的时候,明太祖朱元璋便着手对地方和中央各级行政机构进行调整,改变洪武 初年大体沿袭唐宋之制的情况.
裁汰中书省之平章政事、参知政事;改地方行中书省为 承宣布政使司,并另设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构成三司,分别掌管原行省一级的 民政、司法、军政.而三司又分别独立,不相统率,均直接受制于中央的府、部,改变了元代以来行省无所不统的局面.这既使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加强,又为尔后废丞相制 打下了基础.又设通政司,“掌受内外章疏封驳之事”,各级章奏可经由通政司直达于皇帝,使部分相权为通政司所代替,同时朱元璋“令奏事毋关白中书省”,削夺相权的矛头开始直接指向中书 省.
洪武十三年,当一切条件基本具备之时,借左丞相胡惟庸“谋反”一事,诛胡惟庸, 罢中书省,废除丞相制.诏令迁升六部尚书品位,析中书省之政事归六部,六部尚书直 接对皇帝负责,皇帝自操权柄.同时改掌管全国军政的大都督府为中、左、右、前、后 五军都督府;罢掌管监察的御史台,到洪武十五年改置都察院.并设六科给事中,与都 察院的御史平权,分监六部,且可相互弹劾;设置大理寺,与都察院,刑部构成三法司 ,分别掌管纠察、审查、刑狱之权.
上述措施的结果,使中央的行政、军事、司法、监察机构,均实行分散事务权于下, 其大权则高度集中于皇帝一人之手.在行政上,废除了在中国施行一千多年的丞相制, 皇帝兼行了相权;并在洪武二十八年严厉宣谕群臣:“朕罢丞相,设府、部、都察院分 理庶政,事权归于朝廷.嗣君不许复立丞相,臣下敢以请者置重典”.皇帝成为全国行 政上的最高首脑,并从此成为定制.在军政上,使原中央统一的军政机构一分为五,且 只管军籍军政;天下武卫官军的选授、简练权则属兵部.至于征伐,则由皇帝命将充总 兵官,率卫所军出征,战争结束,总兵官归印于朝,军归卫所.所以皇帝又是军队的最 高统帅和指挥官.在监察司法上,权力分散,互相制约,且其主要官员均由皇帝任免, 皇帝控制了监察司法机构,如此,中央既三权分立,互不统属,直属皇帝;府、部、院 ,事权分散,互相牵制,而地方机构又分别隶属中央各部、府、院.故一切大权必然归 属皇帝一人,真可谓皇权高涨,前此未有,朱元璋成为历史上权力最大的君主.
当然,考察中国封建政治史,上述削权于下、集权于上的作法,乃为各代封建统治者 常用的手段,只是在具体处置办法上有所不同而已.但是,永远废除丞相制,确是朱元 璋所首创,而且就其对明代的影响看,其后患也是严重的.
对于废相集权的后患,过去一些思想家、史学家已有过一些论断.比如明末清初杰出 的思想家黄宗羲;曾极力主张提高相权,分散皇权,反对极端专制政治,因而他认为“ 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皇帝废丞相始.”⑥近人孟森先生亦云:“废相之后,嗣君能稍勤 政,必无奸雄专弄之权,此太祖之特识.然勤政正未易言,太阿倒持,终不可免,权相 之外,又有权奄,事固有出于所防之外者也.”把废相与后来的宦官专政,权相专权联 系在一起.再如近人邓之诚先生较为全面的论断云:太祖“果于戮辱,……且集政柄于 一身,废宰辅不设,君权高涨,前此未有.一切设施,名为祖训祖制,一代不敢更易. 中叶以后,主昏君偷,政治混浊,为历朝所无.未尝不由始谋者之不臧也.”⑦这就进 一步探索了明中叶以后政治混浊的根源问题.
今天,当我们评议朱元璋废相集权措施的后果时,应从历史实际出发,以唯物史观为 指导,参考前人的论断,进行深入的分析.由此,我们认为朱元璋废相集权至少在两个 方面留下了严重的后患:
其一,朱元璋在集权中央,强化皇权的过程中废除丞相制,实行独裁一切,把一切军 政大权维系在一人身上,庞大而笨重的封建国家机器由一人控制和指挥运转,这种局面 于任何个人也难于维持长久.朱元璋在废相后日平均听看两百份章奏,处理近四百多件 政事⑧,“昧爽临朝,日晏忘餐”⑨,可谓勤于政事,才能非凡.但到晚年,虽亦“日 勤不怠”,也已“忧危积心”⑩,力不能支.故在嫡长子继承制的封建社会里,后世子 孙无力操纵这种国家机器就是很自然的了.所以大权旁落在一定条件下就势在必然,而 空前膨胀起来的皇权一旦旁落,实际替代皇权的人不管是“君子”,或者“小人”,是 朝臣或者是阉宦,其权力都将是空前强大的.从这一点来看,明代宦官之祸空前严重也 是很自然的.
统而言之,中国历史上的宦官之祸发生在东汉,唐及明代.对比考察,则明代中后期 的宦官之祸却比汉、唐两代更为严重.因为就其干政的范围而论,汉、唐时期主要及于 政治或军事,而明代从中期以后则逐渐达于各经济领域,以致从神宗万历二十四年起, 由大批太监充当税使、矿监,以政治暴力四处课敛诛求,搜括民财,甚至公开抢掠,使 矿监、税使之祸成为明代中后期严重的社会问题,严重地阻碍了工商业的正常发展.同 时,明代三宦弄权时期也出现了历史上罕见的专横现象:王振专权,导致“土木之变” ,英宗被俘.刘瑾专权,被人称作“立皇帝”,臣下“章奏必具红揭投瑾,号红本,然 后上通政司,号白本”(12).而魏忠贤专权时,结成阉党,权势逼人,在全国强立生祠 ,被人颂称“九千岁”、“九千五百岁”等等.如此严重的宦祸,不是皇权削弱的表现 ,而正是空前膨胀的皇权旁落后的必然结果.因为宦官本身并不存在多大的权力,他们 的干政专权正是通过或借助皇帝的权力而实现的.
其二,朱元璋废相之后,在皇帝与府、部、院之间必然出现一个权力真空,因为众多 军国大事必须有一个机构协助皇帝加以处理.但是由什么机构、什么人来填补这个权力 真空,在整个明代,却由于有废相定制的祖制而一直未能很好解决,因而造成明代统治 上层争夺补填这个权力真空的斗争十分激烈,所谓内阁纷争正是其突出的表现.这是朱 元璋废相定制所带来的后患之一.明成祖朱棣以后,在皇帝与府、部、院之间,由开始 出现内阁,到不断加重内阁职权,产生首辅.这种首辅,虽名不正于丞相,但可以有宰 辅之权力;虽形同宰相,但又不是法定的最高行政长官,故在一定条件下,内阁争夺首 辅权位的斗争就有其必然性,明世宗时出现的所谓“大礼议”之争,以及随之相继出现 的张聪、夏言、严嵩、徐阶、高拱、张居正等人的相互攻击、相继上台而持续三朝的所 谓“内阁纷争”,其焦点正是争夺内阁首辅的权位.当然,从整个明代看,宦官借助君 主的权势打败朝臣的攻击,长期控制着一部分重要的相权,使得首辅真正具有实际相权 的为数甚少.这是争夺相权斗争主要的一面,这也是明代宦祸甚为严重的重要原因.至 于明末崇祯一朝十七年五十相之少有政治腐败现象(13),虽是当时社会矛盾尖锐化的产 物,但从制度上来考察,亦与废相定制有直接联系.
应该指出,对于废相问题,也有不少论者认为它解决了长期以来皇权与相权的矛盾, 是皇权与相权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它似乎避免了赵高指鹿为马式之祸,避免了胡惟庸 等人的篡权分裂,是中国封建专制主义长期发展的必然结果.甚至认为废相集权于一人 “是政治上一个大的改革”,有积极作用等等.我们认为,皇权与相权的矛盾确实客观 存在,处于封建社会晚期的明代,集权制的高度发展也有其必然性,并非单纯由朱元璋 的个性所决定.但是应该看到,集权并不是一定要通过废相才能解决的.同时更重要的 是,废相后的高度集权于一人并不是什么大的改革,而是封建社会发展到晚期政治腐败 的重要标志.我们知道,封建社会早期阶段的集权政治,曾起过值得高度肯定的历史作 用;而发展到封建社会晚期,当商品经济明显发展,城市市民阶层增多,具有民主色彩 的思想在一部分人中逐渐滋生时,这种空前的集权政治不再可能对社会的向前发展产生 什么积极作用,而只能延缓封建社会的瓦解和崩溃,这是对历史的反动.众所周知,就 是在封建社会早中期阶段,一些有作为的君主,在高度集权的同时,也都比较注意整个 统治集团的作用.他们虽不断调整相权与皇权的关系,以防止相权过重的情况出现,但 是丞相制始终未废,使整个国家机器由一人指挥,多人推动,历史上的汉武、唐宗、宋 祖等大都如此.而朱元璋罢中书省,废丞相制,集一切大权于一身;再加以其它非常的 强化皇权的手段,使封建统治上层难于发挥集团力量的作用,而朱氏君主则真正成了孤 家寡人.
其次,朱元璋为确立和巩固空前高涨的皇权,还采用了各种非常的措施和手段,极大 地削弱了明王朝的政权支柱,并为后世宦官——特务政治的畸形发展提供了条件,使腐 败的封建政治更加腐败.
一、杀戮元功宿将.朱元璋即位不久,为扫清强化皇权道路上的障碍,即开始杀戮元 功宿将.而大规模的屠杀则是借胡、兰二案,两兴大狱.洪武十三年,以擅权枉法罪诛 左相胡惟庸等人,但就历史发展的实际看,其主要目的还在于罢中书省,废丞相制.可 是事隔十余年,又新加通倭及蒙古的罪名兴起胡党之狱,族诛竟达三万余人,其中公、 侯坐死罪者二十四人.到洪武二十六年,又以凉国公兰玉谋反为由,再兴兰党之狱,坐 诛者又二万五千人,公、侯、伯被杀者十五人.加之先后以各种罪名杀戮或赐死的德庆 侯廖永忠、临川侯胡美、颖国公傅友德、宋国公冯胜等文臣武将,其结果正如清人赵翼 所言:“明祖籍诸功臣以取天下,及天下既定,即举天下之人而尽杀之,其残忍实千古 所未有.”(14)当然,历代封建王朝建立之初,功臣跋扈、骄横;开国之君以各种名义 削夺其权或杀戮其身,均为常有之现象,而为朱元璋效法的汉高祖刘邦,其杀戮功臣也 属残忍.但是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杀戮之众,朱元璋则可谓空前.自然,杀人之多与《 明律》株连之制有关,而朱元璋杀人之具体原由也不尽相同.但是通观明史有关记载即 可发现,所坐诛除爵之官僚真正犯有具体谋反、叛逆罪状者寥寥无几.正如赵翼所说: “岂有逆首已死,同谋之人至十余年始败露者.此不过借惟庸为题,使狱词牵连诸人, 为草剃禽狝之计耳.”(15)即欲清障碍,何患无词.当然,我们今天没有必要为这些统 治集团内部斗争所造成的不白之冤多费笔墨,但是应该看到,杀戮元功宿将之结果,则 是极大地削弱了明王朝的政权支柱,为后世不信任大臣,广用宦官干政提供了条件.这 些元功宿将在创建和巩固新王朝的斗争中立下了汗马功劳.他们虽居功骄横,与皇权有 矛盾的一面,但是一般说来,开国功臣既是新王朝的缔造者,也是新王朝的忠实维护者 .所以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新建王朝内部威胁皇位的主要不是来自异姓朝臣,而是来自 亲王、宗室.汉初吴楚“七国之乱”,西晋“八王之乱”,唐初“玄武门之变”,以及 朱元璋死后的“靖难之役”都说明了这个问题.朱元璋为了集权而废相,而杀戮大批元 功宿将,其严重后果在他死后立即反映出来.朱元璋死后,由于继位的朱允炆(惠帝)柔 弱无能,而有才能之大臣幸存者甚少,所以一场皇室内部争夺皇位的“靖难之役”,使 惠帝很快丧失了皇位.尽管战后并未带来历史的倒退,但持续四年的战争却给人民带来 了苦难.明成祖取胜即位后,大杀惠帝时官僚达数万人,造成了大臣难信,有能之臣甚 少的严重局面.在这种情况下,便开始全面任用宦官,给以“出使、专征、监军、分镇 、刺臣民隐事诸大权”(16),并恢复和发展厂卫特务机构,使宦官与厂卫相结合,为宦 官——厂卫特务政治的形成和发展,也为此后宦官专权铺平了道路.
二、设置锦衣卫“诏狱”.朱元璋为维护废相后已经高涨起来的皇权,于洪武十五年 置锦衣卫都指挥司,并由其执掌“诏狱”,专事密缉“盗贼”、“奸宄”,还可办案、 施刑.这个机构和府、部、院没有隶属关系,由皇帝直接指挥,只对皇帝负责,是一个 组织完备的军事特务机构,也是一个超越明代“三法司”之外的非常刑狱机构.对广大 臣民来说,则是一种非正常的统治手段.这种把亲军侍卫与“诏狱”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作法,确为朱元璋所首创,开有明一代厂卫特务政治之端.洪武二十年,朱元璋虽加以 禁革,然后世君主不仅让其继续存在,而且不断恶性发展.朱棣时不仅有锦衣卫,且增 置东厂,由宦官掌管,宦官开始与厂卫特务机构结合;明宪宗时再置西厂:武宗时又增 置内行厂.这些厂卫不仅长期为宦官所控制,而且其职权也日益扩大,人员日益增多, 监视、侦捕、施刑达于上层官僚.其手段之酷烈,气氛之恐怖为历代所少见.这种与明 代相始终的宦官——厂卫畸形政治,既是社会矛盾尖锐背景下的“怪胎”,也是封建社 会晚期政治腐败的突出表现,而其发展结果,必然使政治更加腐败.
三、廷杖风.朱元璋在洪武年间兴起廷杖之风,这是在殿前责辱大臣施用的一种惩罚 手段,是侮辱臣工人格之恶举(17).这种酷政也与明代相始终.凡士大夫进谏触怒君主 ,或朝臣有了过失,即受杖辱.朱元璋鞭死永嘉侯朱亮祖父子,杖毙工部尚书薛详,摔 搏致死大理寺卿李仕鲁,廷杖部曹茹太素等等,开明代廷杖之端.而明后世廷杖也更为 酷烈,据《明史•刑法志》记载,仅成化至万历一百多年间,臣僚被廷杖者多达二百余 人,杖死者二十九人.且各级官史擅挞下属品官在明后世也随之成为风气(18).
四、文字狱与八股取士.这是朱元璋为维护和强化皇权而采用的文化专制手段.文字 狱并非朱元璋首创,就以规模和时间而言,清代远甚明初.但是对比考察,真正以个别 字、词、句疑误而罗织罪名构成案件,从而兴起诛杀之风者,则明初甚于清代.朱元璋 为确立和巩固至高无上的皇权的需要,对文字著述动生嫌疑,或望字生疑,或因文义而 引伸,对一些字词从意义或形声上加以曲解,构成对作者诛杀之罪.比如对“作则”、 “生知”、“法坤”、“光天下”、“有道”、“帝扉”、“殊域”等字词妄加曲解, 构成诽谤朱元璋为僧、当和尚、为盗、作贼,是歹朱等等罪名.这样大量以个别字词的 曲解而加罪杀人,实为历代所少见.因为尽管清代文字狱甚过明代,但它著名的明史狱 、南山集狱、吕留良案等,则主要着意于明显的反清或扬明抑清的言论上(19).两朝统 治者虽出自同一目的,均属封建专制统治的极端措施,但明初恶劣的文字狱手段,在巩 固空前膨胀的皇权上却产生了很坏的影响,它使君威变成了淫威.至于科举制度上的八 股取士,则为朱元璋首创,并影响明、清两代(20).这种科举取士的办法,其目的是为 了从思想上控制知识分子,有利于专制集权,而其结果则是禁锢了人们的思想,妨碍文 化科学技术的发展.
上列各点,仅为政治领域内几项首创的或突出的措施和手段,并非朱元璋集权政治的 全部内容.但仅此数端,亦可见他在强化皇权的路程上已经大大超过了前代.从唯物史 观出发,历史上任何大的社会现象的出现,都有其社会历史根源,有其长期形成、发展 的历史过程.明代中后期的严重社会弊端,都与明初集权政治有着直接的关系.这就是 人们比较注意研究包括明朝在内的各朝初期政治的重要原由,也就是本文撰写的主要目 的.
产考文献 《朱元璋的集权与明中后期的政治腐败》
http://bbs.tiexue.net/post2_2524320_1.html
再问: 精简点
再问: 精简点
再答: 自己去看,自己去理解, 这样的问题不是精简的几句话就能解释清楚 高祖成祖专制性,是要通过两位皇帝所实施的集权君主的制度来表现 参考文献给你了。
如果按照一定的历史环境来说,没有什么可比性.
作为开国之君的朱元璋,在位共三十一年.三十一年中,对政治设施进行了一系列的 调整.就其主要目的来看,是加强中央集权,着力于中央对地方各级机构的直接控制. 强化皇权,集中央大权于一人之手.
在洪武九年天下初定的时候,明太祖朱元璋便着手对地方和中央各级行政机构进行调整,改变洪武 初年大体沿袭唐宋之制的情况.
裁汰中书省之平章政事、参知政事;改地方行中书省为 承宣布政使司,并另设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构成三司,分别掌管原行省一级的 民政、司法、军政.而三司又分别独立,不相统率,均直接受制于中央的府、部,改变了元代以来行省无所不统的局面.这既使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加强,又为尔后废丞相制 打下了基础.又设通政司,“掌受内外章疏封驳之事”,各级章奏可经由通政司直达于皇帝,使部分相权为通政司所代替,同时朱元璋“令奏事毋关白中书省”,削夺相权的矛头开始直接指向中书 省.
洪武十三年,当一切条件基本具备之时,借左丞相胡惟庸“谋反”一事,诛胡惟庸, 罢中书省,废除丞相制.诏令迁升六部尚书品位,析中书省之政事归六部,六部尚书直 接对皇帝负责,皇帝自操权柄.同时改掌管全国军政的大都督府为中、左、右、前、后 五军都督府;罢掌管监察的御史台,到洪武十五年改置都察院.并设六科给事中,与都 察院的御史平权,分监六部,且可相互弹劾;设置大理寺,与都察院,刑部构成三法司 ,分别掌管纠察、审查、刑狱之权.
上述措施的结果,使中央的行政、军事、司法、监察机构,均实行分散事务权于下, 其大权则高度集中于皇帝一人之手.在行政上,废除了在中国施行一千多年的丞相制, 皇帝兼行了相权;并在洪武二十八年严厉宣谕群臣:“朕罢丞相,设府、部、都察院分 理庶政,事权归于朝廷.嗣君不许复立丞相,臣下敢以请者置重典”.皇帝成为全国行 政上的最高首脑,并从此成为定制.在军政上,使原中央统一的军政机构一分为五,且 只管军籍军政;天下武卫官军的选授、简练权则属兵部.至于征伐,则由皇帝命将充总 兵官,率卫所军出征,战争结束,总兵官归印于朝,军归卫所.所以皇帝又是军队的最 高统帅和指挥官.在监察司法上,权力分散,互相制约,且其主要官员均由皇帝任免, 皇帝控制了监察司法机构,如此,中央既三权分立,互不统属,直属皇帝;府、部、院 ,事权分散,互相牵制,而地方机构又分别隶属中央各部、府、院.故一切大权必然归 属皇帝一人,真可谓皇权高涨,前此未有,朱元璋成为历史上权力最大的君主.
当然,考察中国封建政治史,上述削权于下、集权于上的作法,乃为各代封建统治者 常用的手段,只是在具体处置办法上有所不同而已.但是,永远废除丞相制,确是朱元 璋所首创,而且就其对明代的影响看,其后患也是严重的.
对于废相集权的后患,过去一些思想家、史学家已有过一些论断.比如明末清初杰出 的思想家黄宗羲;曾极力主张提高相权,分散皇权,反对极端专制政治,因而他认为“ 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皇帝废丞相始.”⑥近人孟森先生亦云:“废相之后,嗣君能稍勤 政,必无奸雄专弄之权,此太祖之特识.然勤政正未易言,太阿倒持,终不可免,权相 之外,又有权奄,事固有出于所防之外者也.”把废相与后来的宦官专政,权相专权联 系在一起.再如近人邓之诚先生较为全面的论断云:太祖“果于戮辱,……且集政柄于 一身,废宰辅不设,君权高涨,前此未有.一切设施,名为祖训祖制,一代不敢更易. 中叶以后,主昏君偷,政治混浊,为历朝所无.未尝不由始谋者之不臧也.”⑦这就进 一步探索了明中叶以后政治混浊的根源问题.
今天,当我们评议朱元璋废相集权措施的后果时,应从历史实际出发,以唯物史观为 指导,参考前人的论断,进行深入的分析.由此,我们认为朱元璋废相集权至少在两个 方面留下了严重的后患:
其一,朱元璋在集权中央,强化皇权的过程中废除丞相制,实行独裁一切,把一切军 政大权维系在一人身上,庞大而笨重的封建国家机器由一人控制和指挥运转,这种局面 于任何个人也难于维持长久.朱元璋在废相后日平均听看两百份章奏,处理近四百多件 政事⑧,“昧爽临朝,日晏忘餐”⑨,可谓勤于政事,才能非凡.但到晚年,虽亦“日 勤不怠”,也已“忧危积心”⑩,力不能支.故在嫡长子继承制的封建社会里,后世子 孙无力操纵这种国家机器就是很自然的了.所以大权旁落在一定条件下就势在必然,而 空前膨胀起来的皇权一旦旁落,实际替代皇权的人不管是“君子”,或者“小人”,是 朝臣或者是阉宦,其权力都将是空前强大的.从这一点来看,明代宦官之祸空前严重也 是很自然的.
统而言之,中国历史上的宦官之祸发生在东汉,唐及明代.对比考察,则明代中后期 的宦官之祸却比汉、唐两代更为严重.因为就其干政的范围而论,汉、唐时期主要及于 政治或军事,而明代从中期以后则逐渐达于各经济领域,以致从神宗万历二十四年起, 由大批太监充当税使、矿监,以政治暴力四处课敛诛求,搜括民财,甚至公开抢掠,使 矿监、税使之祸成为明代中后期严重的社会问题,严重地阻碍了工商业的正常发展.同 时,明代三宦弄权时期也出现了历史上罕见的专横现象:王振专权,导致“土木之变” ,英宗被俘.刘瑾专权,被人称作“立皇帝”,臣下“章奏必具红揭投瑾,号红本,然 后上通政司,号白本”(12).而魏忠贤专权时,结成阉党,权势逼人,在全国强立生祠 ,被人颂称“九千岁”、“九千五百岁”等等.如此严重的宦祸,不是皇权削弱的表现 ,而正是空前膨胀的皇权旁落后的必然结果.因为宦官本身并不存在多大的权力,他们 的干政专权正是通过或借助皇帝的权力而实现的.
其二,朱元璋废相之后,在皇帝与府、部、院之间必然出现一个权力真空,因为众多 军国大事必须有一个机构协助皇帝加以处理.但是由什么机构、什么人来填补这个权力 真空,在整个明代,却由于有废相定制的祖制而一直未能很好解决,因而造成明代统治 上层争夺补填这个权力真空的斗争十分激烈,所谓内阁纷争正是其突出的表现.这是朱 元璋废相定制所带来的后患之一.明成祖朱棣以后,在皇帝与府、部、院之间,由开始 出现内阁,到不断加重内阁职权,产生首辅.这种首辅,虽名不正于丞相,但可以有宰 辅之权力;虽形同宰相,但又不是法定的最高行政长官,故在一定条件下,内阁争夺首 辅权位的斗争就有其必然性,明世宗时出现的所谓“大礼议”之争,以及随之相继出现 的张聪、夏言、严嵩、徐阶、高拱、张居正等人的相互攻击、相继上台而持续三朝的所 谓“内阁纷争”,其焦点正是争夺内阁首辅的权位.当然,从整个明代看,宦官借助君 主的权势打败朝臣的攻击,长期控制着一部分重要的相权,使得首辅真正具有实际相权 的为数甚少.这是争夺相权斗争主要的一面,这也是明代宦祸甚为严重的重要原因.至 于明末崇祯一朝十七年五十相之少有政治腐败现象(13),虽是当时社会矛盾尖锐化的产 物,但从制度上来考察,亦与废相定制有直接联系.
应该指出,对于废相问题,也有不少论者认为它解决了长期以来皇权与相权的矛盾, 是皇权与相权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它似乎避免了赵高指鹿为马式之祸,避免了胡惟庸 等人的篡权分裂,是中国封建专制主义长期发展的必然结果.甚至认为废相集权于一人 “是政治上一个大的改革”,有积极作用等等.我们认为,皇权与相权的矛盾确实客观 存在,处于封建社会晚期的明代,集权制的高度发展也有其必然性,并非单纯由朱元璋 的个性所决定.但是应该看到,集权并不是一定要通过废相才能解决的.同时更重要的 是,废相后的高度集权于一人并不是什么大的改革,而是封建社会发展到晚期政治腐败 的重要标志.我们知道,封建社会早期阶段的集权政治,曾起过值得高度肯定的历史作 用;而发展到封建社会晚期,当商品经济明显发展,城市市民阶层增多,具有民主色彩 的思想在一部分人中逐渐滋生时,这种空前的集权政治不再可能对社会的向前发展产生 什么积极作用,而只能延缓封建社会的瓦解和崩溃,这是对历史的反动.众所周知,就 是在封建社会早中期阶段,一些有作为的君主,在高度集权的同时,也都比较注意整个 统治集团的作用.他们虽不断调整相权与皇权的关系,以防止相权过重的情况出现,但 是丞相制始终未废,使整个国家机器由一人指挥,多人推动,历史上的汉武、唐宗、宋 祖等大都如此.而朱元璋罢中书省,废丞相制,集一切大权于一身;再加以其它非常的 强化皇权的手段,使封建统治上层难于发挥集团力量的作用,而朱氏君主则真正成了孤 家寡人.
其次,朱元璋为确立和巩固空前高涨的皇权,还采用了各种非常的措施和手段,极大 地削弱了明王朝的政权支柱,并为后世宦官——特务政治的畸形发展提供了条件,使腐 败的封建政治更加腐败.
一、杀戮元功宿将.朱元璋即位不久,为扫清强化皇权道路上的障碍,即开始杀戮元 功宿将.而大规模的屠杀则是借胡、兰二案,两兴大狱.洪武十三年,以擅权枉法罪诛 左相胡惟庸等人,但就历史发展的实际看,其主要目的还在于罢中书省,废丞相制.可 是事隔十余年,又新加通倭及蒙古的罪名兴起胡党之狱,族诛竟达三万余人,其中公、 侯坐死罪者二十四人.到洪武二十六年,又以凉国公兰玉谋反为由,再兴兰党之狱,坐 诛者又二万五千人,公、侯、伯被杀者十五人.加之先后以各种罪名杀戮或赐死的德庆 侯廖永忠、临川侯胡美、颖国公傅友德、宋国公冯胜等文臣武将,其结果正如清人赵翼 所言:“明祖籍诸功臣以取天下,及天下既定,即举天下之人而尽杀之,其残忍实千古 所未有.”(14)当然,历代封建王朝建立之初,功臣跋扈、骄横;开国之君以各种名义 削夺其权或杀戮其身,均为常有之现象,而为朱元璋效法的汉高祖刘邦,其杀戮功臣也 属残忍.但是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杀戮之众,朱元璋则可谓空前.自然,杀人之多与《 明律》株连之制有关,而朱元璋杀人之具体原由也不尽相同.但是通观明史有关记载即 可发现,所坐诛除爵之官僚真正犯有具体谋反、叛逆罪状者寥寥无几.正如赵翼所说: “岂有逆首已死,同谋之人至十余年始败露者.此不过借惟庸为题,使狱词牵连诸人, 为草剃禽狝之计耳.”(15)即欲清障碍,何患无词.当然,我们今天没有必要为这些统 治集团内部斗争所造成的不白之冤多费笔墨,但是应该看到,杀戮元功宿将之结果,则 是极大地削弱了明王朝的政权支柱,为后世不信任大臣,广用宦官干政提供了条件.这 些元功宿将在创建和巩固新王朝的斗争中立下了汗马功劳.他们虽居功骄横,与皇权有 矛盾的一面,但是一般说来,开国功臣既是新王朝的缔造者,也是新王朝的忠实维护者 .所以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新建王朝内部威胁皇位的主要不是来自异姓朝臣,而是来自 亲王、宗室.汉初吴楚“七国之乱”,西晋“八王之乱”,唐初“玄武门之变”,以及 朱元璋死后的“靖难之役”都说明了这个问题.朱元璋为了集权而废相,而杀戮大批元 功宿将,其严重后果在他死后立即反映出来.朱元璋死后,由于继位的朱允炆(惠帝)柔 弱无能,而有才能之大臣幸存者甚少,所以一场皇室内部争夺皇位的“靖难之役”,使 惠帝很快丧失了皇位.尽管战后并未带来历史的倒退,但持续四年的战争却给人民带来 了苦难.明成祖取胜即位后,大杀惠帝时官僚达数万人,造成了大臣难信,有能之臣甚 少的严重局面.在这种情况下,便开始全面任用宦官,给以“出使、专征、监军、分镇 、刺臣民隐事诸大权”(16),并恢复和发展厂卫特务机构,使宦官与厂卫相结合,为宦 官——厂卫特务政治的形成和发展,也为此后宦官专权铺平了道路.
二、设置锦衣卫“诏狱”.朱元璋为维护废相后已经高涨起来的皇权,于洪武十五年 置锦衣卫都指挥司,并由其执掌“诏狱”,专事密缉“盗贼”、“奸宄”,还可办案、 施刑.这个机构和府、部、院没有隶属关系,由皇帝直接指挥,只对皇帝负责,是一个 组织完备的军事特务机构,也是一个超越明代“三法司”之外的非常刑狱机构.对广大 臣民来说,则是一种非正常的统治手段.这种把亲军侍卫与“诏狱”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作法,确为朱元璋所首创,开有明一代厂卫特务政治之端.洪武二十年,朱元璋虽加以 禁革,然后世君主不仅让其继续存在,而且不断恶性发展.朱棣时不仅有锦衣卫,且增 置东厂,由宦官掌管,宦官开始与厂卫特务机构结合;明宪宗时再置西厂:武宗时又增 置内行厂.这些厂卫不仅长期为宦官所控制,而且其职权也日益扩大,人员日益增多, 监视、侦捕、施刑达于上层官僚.其手段之酷烈,气氛之恐怖为历代所少见.这种与明 代相始终的宦官——厂卫畸形政治,既是社会矛盾尖锐背景下的“怪胎”,也是封建社 会晚期政治腐败的突出表现,而其发展结果,必然使政治更加腐败.
三、廷杖风.朱元璋在洪武年间兴起廷杖之风,这是在殿前责辱大臣施用的一种惩罚 手段,是侮辱臣工人格之恶举(17).这种酷政也与明代相始终.凡士大夫进谏触怒君主 ,或朝臣有了过失,即受杖辱.朱元璋鞭死永嘉侯朱亮祖父子,杖毙工部尚书薛详,摔 搏致死大理寺卿李仕鲁,廷杖部曹茹太素等等,开明代廷杖之端.而明后世廷杖也更为 酷烈,据《明史•刑法志》记载,仅成化至万历一百多年间,臣僚被廷杖者多达二百余 人,杖死者二十九人.且各级官史擅挞下属品官在明后世也随之成为风气(18).
四、文字狱与八股取士.这是朱元璋为维护和强化皇权而采用的文化专制手段.文字 狱并非朱元璋首创,就以规模和时间而言,清代远甚明初.但是对比考察,真正以个别 字、词、句疑误而罗织罪名构成案件,从而兴起诛杀之风者,则明初甚于清代.朱元璋 为确立和巩固至高无上的皇权的需要,对文字著述动生嫌疑,或望字生疑,或因文义而 引伸,对一些字词从意义或形声上加以曲解,构成对作者诛杀之罪.比如对“作则”、 “生知”、“法坤”、“光天下”、“有道”、“帝扉”、“殊域”等字词妄加曲解, 构成诽谤朱元璋为僧、当和尚、为盗、作贼,是歹朱等等罪名.这样大量以个别字词的 曲解而加罪杀人,实为历代所少见.因为尽管清代文字狱甚过明代,但它著名的明史狱 、南山集狱、吕留良案等,则主要着意于明显的反清或扬明抑清的言论上(19).两朝统 治者虽出自同一目的,均属封建专制统治的极端措施,但明初恶劣的文字狱手段,在巩 固空前膨胀的皇权上却产生了很坏的影响,它使君威变成了淫威.至于科举制度上的八 股取士,则为朱元璋首创,并影响明、清两代(20).这种科举取士的办法,其目的是为 了从思想上控制知识分子,有利于专制集权,而其结果则是禁锢了人们的思想,妨碍文 化科学技术的发展.
上列各点,仅为政治领域内几项首创的或突出的措施和手段,并非朱元璋集权政治的 全部内容.但仅此数端,亦可见他在强化皇权的路程上已经大大超过了前代.从唯物史 观出发,历史上任何大的社会现象的出现,都有其社会历史根源,有其长期形成、发展 的历史过程.明代中后期的严重社会弊端,都与明初集权政治有着直接的关系.这就是 人们比较注意研究包括明朝在内的各朝初期政治的重要原由,也就是本文撰写的主要目 的.
产考文献 《朱元璋的集权与明中后期的政治腐败》
http://bbs.tiexue.net/post2_2524320_1.html
再问: 精简点
再问: 精简点
再答: 自己去看,自己去理解, 这样的问题不是精简的几句话就能解释清楚 高祖成祖专制性,是要通过两位皇帝所实施的集权君主的制度来表现 参考文献给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