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与自然状态的区别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神马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历史作业 时间:2024/11/10 19:04:45
自然法与自然状态的区别
求专家指导,最好从多个方面:如渊源,特点,影响以及其他我没有提到的,多多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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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然法的含义,在人类认识史上出现过多种不同的认识.但通常是指宇宙秩序本身中作为一切指定法制基础的关于正义的基本和终极的原则的集合.它萌发于古希腊哲学,其中智者学派将“自然”和“法”区分开来,认为“自然”是明智的,永恒的,而法则是专断的,仅出于权宜之计.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则断定能够发现永恒不变的标准,以作为评价成文法优劣的参照.
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霍布斯假设了一个自然状态,他认为在国 家成立以前,人类生活在一种自然状态中.在自然状态下,人们具有同等的自然权利,不仅是平等的,而且每个人又都是自由的,但人们趋利避害的利己本性,这种自由又平等的状态就充满了战争.因此,人们 通过自然法的规诫作为行动指南,走出战争状态,成立国家.
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霍布斯假设了一个自然状态,他认为在国 家成立以前,人类生活在一种自然状态中.在自然状态下,人们具有同等的自然权利,不仅是平等的,而且每个人又都是自由的,但人们趋利避害的利己本性,这种自由又平等的状态就充满了战争.因此,人们 通过自然法的规诫作为行动指南,走出战争状态,成立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