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关于热爱生命的文章的读后感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神马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语文作业 时间:2024/11/12 10:18:09
如何写关于热爱生命的文章的读后感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珍爱生命,首先就要安全第一.安全第一,就是要有“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承诺.安全第一,就是要遵章守纪,按章操作.安全第一,就是要防患于未然,任何工作都要做到未雨绸缪.抓安全,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而是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做下去,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恪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之中,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上落实.反事故,除隐患,时时抓安全,处处保安全,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幸福,让安全成为一棵永远的常青树.以安全保平安,以平安铸和谐,创建和谐家园,深入落实安全工作势在必行.
生命顽强时象一座大山,经风雨而弥坚,脆弱时则如一棵小草,不经意就会受到伤害.生命对于每一个人都只有一次,这可贵的生命理当珍惜.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这几个字写起来容易,但是做起来却很难.是啊!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世上无可比拟的财富.既然降生为人,有谁不愿笑可常开?有谁不愿幸福快乐?安全就如一根七彩的丝线把我们这一个个美好的愿望连接起来,构成一个稳定、祥和、五彩缤纷的世界.但是,车祸、触电、溺水等意外事故还是不断的发生.我们虽然不能完全消除事故,但是可以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
国家的安全是国泰,民众的安全是民安.有了安全,我们才能坐在教室里安静地学习;有了安全,我们的父母才能安心地工作;有了安全,我们的家庭才会幸福、平安;有了安全,我们的国家才会繁荣富强.安全犹如一根根长长的纽带,联系着我们的生死存亡.
人的生命是脆弱的生命如果发生什么意外,会留下永远的伤痕;健全的身体一旦失去,将无法挽回.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是师生幸福生活的保证,安全不仅关系师生本人,关系学校,关系家庭,安全同时也维系着我们整个社会,整个国家和整个民族.因此,每一个人都不能也不应该忘记安全与生命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关注全就是关注生命,关注安全就是关注我们自己.我们应该好好珍惜我们生命中的每一天,在活动中注意安全,在外出中注意交通安全,让自己平安健康地成长.
人生道路漫漫长,悠悠岁月需平安.为了我们的家庭幸福,为了我们的国家昌盛,更为了使整个世界少一点悲哀,多一份欢笑.让我们时刻记住:珍爱生命,安全第一!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珍爱生命,首先就要安全第一.安全第一,就是要有“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承诺.安全第一,就是要遵章守纪,按章操作.安全第一,就是要防患于未然,任何工作都要做到未雨绸缪.抓安全,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而是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做下去,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恪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之中,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上落实.反事故,除隐患,时时抓安全,处处保安全,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幸福,让安全成为一棵永远的常青树.以安全保平安,以平安铸和谐,创建和谐家园,深入落实安全工作势在必行.
生命顽强时象一座大山,经风雨而弥坚,脆弱时则如一棵小草,不经意就会受到伤害.生命对于每一个人都只有一次,这可贵的生命理当珍惜.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这几个字写起来容易,但是做起来却很难.是啊!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世上无可比拟的财富.既然降生为人,有谁不愿笑可常开?有谁不愿幸福快乐?安全就如一根七彩的丝线把我们这一个个美好的愿望连接起来,构成一个稳定、祥和、五彩缤纷的世界.但是,车祸、触电、溺水等意外事故还是不断的发生.我们虽然不能完全消除事故,但是可以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
国家的安全是国泰,民众的安全是民安.有了安全,我们才能坐在教室里安静地学习;有了安全,我们的父母才能安心地工作;有了安全,我们的家庭才会幸福、平安;有了安全,我们的国家才会繁荣富强.安全犹如一根根长长的纽带,联系着我们的生死存亡.
人的生命是脆弱的生命如果发生什么意外,会留下永远的伤痕;健全的身体一旦失去,将无法挽回.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是师生幸福生活的保证,安全不仅关系师生本人,关系学校,关系家庭,安全同时也维系着我们整个社会,整个国家和整个民族.因此,每一个人都不能也不应该忘记安全与生命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关注全就是关注生命,关注安全就是关注我们自己.我们应该好好珍惜我们生命中的每一天,在活动中注意安全,在外出中注意交通安全,让自己平安健康地成长.
人生道路漫漫长,悠悠岁月需平安.为了我们的家庭幸福,为了我们的国家昌盛,更为了使整个世界少一点悲哀,多一份欢笑.让我们时刻记住:珍爱生命,安全第一!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