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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与被保证人的法律关系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神马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11/12 03:05:32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的法律关系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的法律关系
1、保证合同中的当事人由于不包括被保证人,被保证人不是保证合同的主体,因此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所达成的解除保证合同的协议,必须经债权人认可同意后才有效.否则,原保证合同仍然有效.
  2、在保证法律关系中涉及到三个合同关系: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主合同关系,债务人与保证人的委托合同关系,保证人与债权人的保证合同关系.保证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才是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三方当事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各不相同.因此,保证法律关系实质上是由三个性质不同的合同来联结并确定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三方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是主合同,它是保证关系产生的基础;
  债务人和保证人订立的委托保证合同,这是一种委托关系;
  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即保证合同,这是保证的本体.保证合同关系的成立与消灭,与一般合同关系的成立与消灭一样,必须有双方当事人的一致意思表示,否则合同不能成立.同样,只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保证合同也才可以协议解除.保证人和被保证人达成一致协议,可解除的只能是委托保证合同.而保证合同中由于被保证人不是当事人,因此他根本无权与保证人达成解除保证合同的协议.
再问: 债务人和保证人没有订立的委托保证合同的,保证人是否有权对债务人追偿
再答: 债务人和保证人没有订立的委托保证合同,怎么形成的法律关系
再问: 只有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的保证合同,债务人和保证人没有订立的委托保证合同的,保证人是否有权对债务人追偿?
再答: 没有委托保证合同,也是委托关系,应当承担责任,所以可以对其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