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的倍数组成的集合{x|x=3n,n∈Z}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神马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数学作业 时间:2024/11/18 22:19:03
3的倍数组成的集合{x|x=3n,n∈Z}
为什么Z不去掉0呢?n=0的话x就是0了啊.
为什么Z不去掉0呢?n=0的话x就是0了啊.
因为0是3的倍数,0除以3等于0,而0是整数
由0是自然数引发的思考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 点击数:4504 更新时间:2005-6-30
随着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数学教材(试用修订版),把0划归自然数后,一些数的概念是否发生变化,引起小学了数学教师的关注.无论是在日常的教研活动,还是教师私下交流,或是因特网上的教育论坛,都有许多教师提出疑问,引发了大家的思考.
思考之一:为什么要把0划归自然数.
从历史上看,国内外数学界对于0是不是自然数历来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0是自然数,另一种认为0不是自然数.建国以来,我国的中小学教材一直规定自然数不包括0.目前,国外的数学界大部分都规定0是自然数.为了方便于国际交流,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100-3102-93)《量和单位》(11-2.9)第311页,规定自然数包括0.所以在近几年进行的中小学数学教材修订中,教材研究编写人员根据上述国家标准进行了修改.即一个物体也没有,用0表示.0也是自然数.
思考之二:最小的一位数是“1”还是“0”?
0是最小的自然数,那么最小的一位数是“1”还是“0”?在0没有归入自然数以前大家都很清楚,最小的一位数是1.那么,现在0也成为自然数了,最小的一位数还是1吗?这是许多教师提出的疑问,笔者认为最小的一位数还是1.
因为,0表示一个物体也没有,在记数法中是表示空位的一个符号,如3005里“0”就分别表示这个数的十位、百位、都是空位.这次调整虽然将“0”划归自然数,然而对几位数的概念并没改变.关于“几位数”是这样定义的“只用一个有效数字表示的数,叫做一位数,只用两个有效数字,其中左边第一个数字是有效数字来表示的数就叫做两位数……”假设0也算作一位数的话,那么最小的两位数是“10”还是“00”呢?那么最小的三位数、四位数……又是多少呢?
《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数学第八册教师教学用书》第98页“关于几位数”是这样叙述的:“通常在自然数里,含有几个数位的数,叫做几位数.例如,2,含有一个数位的数,叫做一位数;30含有两个数位的数,叫做两位数;405含有三个数位的数,叫做三位数……但是要注意:一般不说0是几位数.
所谓最大的几位数,最小的几位数,通常也是在非零自然数有范围来说.所以,最大一位数是9,最小一位数是1;最大两位数是99,最小两位数是10;最大三位数是999,最小三位数是100……”
综上所述,“0”虽然是最小的自然数,但仍然不能称为“一位数”,更不能称为最小的一位数.
思考之三:自然数的计数单位还是“1”吗?
大家都知道,0是自然数中最小的一个.0加1得1,1加1得2 ,2加1得3,……这样继续下去可以得到任意一个自然数.而从自然数的排列顺序可知,后面一个自然数比前面一个自然数多1.因此,任何一个自然数都是由若干个1合并而成,所以1是自然数的单位.0可以看成是由0个1组成的自然数.
思考之四:0是其它非零自然数的倍数吗?
《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数学》第十册中,关于“数的整除”及“约数和倍数”的定义并未做任何改变,教材第54页就有这样的叙述:“因为0也能被2整除,所以0也是偶数”.以此类推,0能被所有非零自然数整除,根据约数倍数的定义,0是任何非零自然数的倍数,任何非零自然数都是0的约数.但考虑到研究分解质因数、最大公约数、最小公倍数时,一般限于非零自然数范围内,如讲最小公倍数时,是把0排除在外的.为此,《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数学》第十册50页明确指出:“为了方便,以后在研究约数和倍数时,我们所说的数一般不包括0”.这样就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但过去的一些说法就必须加以纠正了.例如:“一个自然数的最小倍数是它本身”、“自然数的约数的个数是有限的”等,这样的结论必须纠正.
思考之五:0是不是合数?
过去,在教学中,关于自然数的组成,有两种情况:一是所有奇数和所有的偶数组成自然数集合;二是所有的质数与所有的合数及1也组成自然数集合.现在0也成为了自然数集合的一员,因而有许多教师提出这样的问题:0是不是合数?
前面已经谈过了,以后“在研究约数和倍数时,我们所说的数一般不包括0”,但作为一种学术研究,进行探讨也未尝不可.笔者以为,0的约数有无数个,根据《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数学》第十册中关于合数的定义:“一个数,如果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约数,这样的数叫做合数.”似乎应该把0划归为合数范围,但仔细一想0是个特殊的自然数,因为所有非零自然数都有“本身”这个约数,如,1是1的约数,2也是2的约数……,而0这个自然数恰恰少了“本身”这个约数,因此,也不能归为合数.试想:假设如果0是合数,那么它能用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现出来吗?这就与“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产生了矛盾.所以,我主张把0划归为“既不质数,也不是合数”范围.当然了,这需要权威机构和专家们的认定.但我认为,目前在没有明确0是不是合数的情况下,还是以回避为好.
思考之六:“任何相邻的两个自然数是互质数”对吗?
0没有成为自然数时,这一结论毫无疑问是正确的.现在0也是自然数,我们只要研究“0和1”这两个相邻的自然数是不是质数,就行了.根据《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数学》第十册中关于互质数的定义:“公约数只有1的两个数,叫做互质数.”笔者认为,0的约数有无数个,而1的约数只有一个,那就是它本身.综上所述,0和1的公约数只有“1”,因此,0和1是互质数.自然,“任何相邻的两个自然数是互质数”这个结论也是正确的.
以上仅是笔者本人的一些浅显的见解,做为抛砖引玉,供大家讨论.
UID366270 帖子74 精华0 积分4080 阅读权限30 在线时间42 小时 注册时间2007-3-1 最后登录2009-4-7 查看详细资料
TOP
由0是自然数引发的思考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 点击数:4504 更新时间:2005-6-30
随着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数学教材(试用修订版),把0划归自然数后,一些数的概念是否发生变化,引起小学了数学教师的关注.无论是在日常的教研活动,还是教师私下交流,或是因特网上的教育论坛,都有许多教师提出疑问,引发了大家的思考.
思考之一:为什么要把0划归自然数.
从历史上看,国内外数学界对于0是不是自然数历来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0是自然数,另一种认为0不是自然数.建国以来,我国的中小学教材一直规定自然数不包括0.目前,国外的数学界大部分都规定0是自然数.为了方便于国际交流,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100-3102-93)《量和单位》(11-2.9)第311页,规定自然数包括0.所以在近几年进行的中小学数学教材修订中,教材研究编写人员根据上述国家标准进行了修改.即一个物体也没有,用0表示.0也是自然数.
思考之二:最小的一位数是“1”还是“0”?
0是最小的自然数,那么最小的一位数是“1”还是“0”?在0没有归入自然数以前大家都很清楚,最小的一位数是1.那么,现在0也成为自然数了,最小的一位数还是1吗?这是许多教师提出的疑问,笔者认为最小的一位数还是1.
因为,0表示一个物体也没有,在记数法中是表示空位的一个符号,如3005里“0”就分别表示这个数的十位、百位、都是空位.这次调整虽然将“0”划归自然数,然而对几位数的概念并没改变.关于“几位数”是这样定义的“只用一个有效数字表示的数,叫做一位数,只用两个有效数字,其中左边第一个数字是有效数字来表示的数就叫做两位数……”假设0也算作一位数的话,那么最小的两位数是“10”还是“00”呢?那么最小的三位数、四位数……又是多少呢?
《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数学第八册教师教学用书》第98页“关于几位数”是这样叙述的:“通常在自然数里,含有几个数位的数,叫做几位数.例如,2,含有一个数位的数,叫做一位数;30含有两个数位的数,叫做两位数;405含有三个数位的数,叫做三位数……但是要注意:一般不说0是几位数.
所谓最大的几位数,最小的几位数,通常也是在非零自然数有范围来说.所以,最大一位数是9,最小一位数是1;最大两位数是99,最小两位数是10;最大三位数是999,最小三位数是100……”
综上所述,“0”虽然是最小的自然数,但仍然不能称为“一位数”,更不能称为最小的一位数.
思考之三:自然数的计数单位还是“1”吗?
大家都知道,0是自然数中最小的一个.0加1得1,1加1得2 ,2加1得3,……这样继续下去可以得到任意一个自然数.而从自然数的排列顺序可知,后面一个自然数比前面一个自然数多1.因此,任何一个自然数都是由若干个1合并而成,所以1是自然数的单位.0可以看成是由0个1组成的自然数.
思考之四:0是其它非零自然数的倍数吗?
《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数学》第十册中,关于“数的整除”及“约数和倍数”的定义并未做任何改变,教材第54页就有这样的叙述:“因为0也能被2整除,所以0也是偶数”.以此类推,0能被所有非零自然数整除,根据约数倍数的定义,0是任何非零自然数的倍数,任何非零自然数都是0的约数.但考虑到研究分解质因数、最大公约数、最小公倍数时,一般限于非零自然数范围内,如讲最小公倍数时,是把0排除在外的.为此,《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数学》第十册50页明确指出:“为了方便,以后在研究约数和倍数时,我们所说的数一般不包括0”.这样就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但过去的一些说法就必须加以纠正了.例如:“一个自然数的最小倍数是它本身”、“自然数的约数的个数是有限的”等,这样的结论必须纠正.
思考之五:0是不是合数?
过去,在教学中,关于自然数的组成,有两种情况:一是所有奇数和所有的偶数组成自然数集合;二是所有的质数与所有的合数及1也组成自然数集合.现在0也成为了自然数集合的一员,因而有许多教师提出这样的问题:0是不是合数?
前面已经谈过了,以后“在研究约数和倍数时,我们所说的数一般不包括0”,但作为一种学术研究,进行探讨也未尝不可.笔者以为,0的约数有无数个,根据《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数学》第十册中关于合数的定义:“一个数,如果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约数,这样的数叫做合数.”似乎应该把0划归为合数范围,但仔细一想0是个特殊的自然数,因为所有非零自然数都有“本身”这个约数,如,1是1的约数,2也是2的约数……,而0这个自然数恰恰少了“本身”这个约数,因此,也不能归为合数.试想:假设如果0是合数,那么它能用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现出来吗?这就与“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产生了矛盾.所以,我主张把0划归为“既不质数,也不是合数”范围.当然了,这需要权威机构和专家们的认定.但我认为,目前在没有明确0是不是合数的情况下,还是以回避为好.
思考之六:“任何相邻的两个自然数是互质数”对吗?
0没有成为自然数时,这一结论毫无疑问是正确的.现在0也是自然数,我们只要研究“0和1”这两个相邻的自然数是不是质数,就行了.根据《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数学》第十册中关于互质数的定义:“公约数只有1的两个数,叫做互质数.”笔者认为,0的约数有无数个,而1的约数只有一个,那就是它本身.综上所述,0和1的公约数只有“1”,因此,0和1是互质数.自然,“任何相邻的两个自然数是互质数”这个结论也是正确的.
以上仅是笔者本人的一些浅显的见解,做为抛砖引玉,供大家讨论.
UID366270 帖子74 精华0 积分4080 阅读权限30 在线时间42 小时 注册时间2007-3-1 最后登录2009-4-7 查看详细资料
TOP
设集合M=[X|X=3M+1,M∈Z】,N=[X|X=3N+2,N∈Z],若A∈M,B∈N,则A-B,AB与集合M,N的
集合问题设M{x丨x=3m+1,m∈Z},N{y丨y=3n+2,n∈Z},若Xo∈M,Yo∈N,则XoYo与集合M,N的
关于集合的写法问题所有偶数组成的集合 {X | X=2n,n∈Z}请问可不可写成 {X∈Z| X=2n}
表示大于3的全体偶数的集合可以表示为{x∈Z|x>3,且x=2n,n∈N}吗
所有被三整除的整数集合是{x|x=3n,n∈Z} 那可不可以表示成{x|x=3n,x∈Z},n属于整数了,3也是整数
x/x=n,n属于z 是所有偶数组成的集合对吧 为什么要用
已知集合M={x=3n,n∈Z},N={x|x=3n+1,n∈Z},P={x|x=3n-1,n∈Z},且a∈M,b∈N,
有关集合的.设全集U=Z,A={X|X=2n,n∈Z},B={X|X=3m,m∈Z},则集合A∩(CuB)=______
已知集合M={x|x=3n,n∈Z},N={x|x=3n+1,n∈Z},P={x|x=3n-1,n∈Z},且a∈M,b∈
已知集合M={x|x=3n,n∈Z} ,N={x|x=3n+1,n∈Z},P={x|x=3n-1,n∈Z}且a∈M,b∈
1.已知集合M={x/x=3n,n∈Z},N={x/x=3n+1,n∈Z},P={x/x=3n-1,n∈Z}且a∈M,b
(1)已知集合M={x|x=3n,n∈Z},N={x|x=3n+1,n∈Z},P={x|x=3n-1,n∈Z},且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