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神马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11/16 12:09:07
求教,“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中前后两个“之”怎样理解才更合理些?
后一个为定语前置的标志较容易理解,但前一个理解为助词“的”,或取消句子独立性都觉得有点牵强,
是“到,到····去”的意思
一般是主谓之间的“之”是取消句子独立性
如果理解为取独,后面是一个所字结构,所字结构语法上等同于名词或名词性短语,说的通俗一点就是“所加动词,构成名词性的短语”,不可能有这种语法结构.因此将他理解为“到……去”的意思最好.
这句话的意思是:任凭小船在茫无边际的江上飘荡,越过一切至浩荡渺远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