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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环境生态学中,什么是耐受性定律?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神马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生物作业 时间:2024/11/16 00:08:54
在环境生态学中,什么是耐受性定律?
在环境生态学中,什么是耐受性定律?
美国生态学家谢尔福德(V.E.Shelford)于1931年提出:任何一个生态因子在数量上或质量上不足或过多,即当其接近或达到某种生物的耐受限度时,这种生物就会衰退或无法生存.叫做 耐受性定律(law of tolerance). 如黄地老虎的幼虫在-11℃以下便无法生存,大多数昆虫在48~54℃高温下也会死亡.每种生物对每个生态因子都有一定的耐受范围,这个范围称为生态幅(ecologica amplitude),其幅度在这种生物对这种生态因子所能耐受的最高点和最低点之间.生态幅广的生物称为广生性生物,反之就是狭生性生物.例如,根据生物对温度、盐分和食性的耐受范围,可分别将其分为广温性生物、狭温性生物;广盐性生物、狭盐性生物和广食性生物、狭食性生物.每种生物的生态幅不是固定不变的.一般来说,处于活动期的动物对温度只有较狭小的生态幅,处于休眠期的动物的生态幅就宽广得多.生物的生态幅可随驯化而改变,在水温为5℃的容器中养殖的龙虾,到27℃时全部死亡;而养殖在25℃水温中的一组,有50%的个体能耐受30℃的温度.一种生物可能对某一生态因子的耐受性范围很宽,而对另一因子却很窄.对多种生态因子具有宽广生态幅的生物分布范围也广.当一种生物对某一生态因子不处于最适合状态时,它对其他生态因子的耐受性限度可能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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