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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关于赋税由人丁为准改为财物为准的有关内容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神马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11/20 22:59:03
不明白关于赋税由人丁为准改为财物为准的有关内容
两税法每户按资产交纳户说,按田亩缴纳地税,"改变了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表明封建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松",而两税法一直实行到明朝.到明一条鞭法规定"银两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分担",既然两税法已改变了人头的收税标准,为什么一条鞭法还规定银两按人丁分担?既然如此,为什么说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
不明白关于赋税由人丁为准改为财物为准的有关内容
我来说吧,楼上的都没说清楚
两税法不是废除人头税,人头税仍然存在,它只是在户税和地税上进行改革,税务不以人丁为主,但不是不把人丁列入考虑范围.如果那次改革完全废除人头税,书上会明确说“废除了人头税”.
两税法在实行了一段时间获得成功后,迅速走向破产,因为资产和田亩的测算是很大工作量的事,地主可以弄虚作假,过了不久两税法就名存实亡了,后来干脆废止了.
所以你可以看到宋朝时还是有人头税,征税的方法也没有依照两税法的思路,依然是以人丁为主.证据是王安石变法的时候使用方田均税法,这无疑是改变了当时以人丁为主的税制,转向以土地为主,但是在王安石下台后方田均税就被废除了.就是说,又回到人丁为主.
所以一条鞭法还是要按人丁分担.
至于人身依附关系,这样说吧,如果以人丁为主的话你家多一个人就要多一份税,你不能随意搬迁,因为你要交人头税,人就被束缚在土地上,这样就是封建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