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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民法学(2)》作业1、2、3、4参考答案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神马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11/10 20:11:23
谁有《民法学(2)》作业1、2、3、4参考答案
谁有《民法学(2)》作业1、2、3、4参考答案
《民法学(2)》作业1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债——债是按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按份之债——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主体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一定份额享受权利或者负担义务的债,包括按份债仅和按份债务.
3、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时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4、合同——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5、要约——要约是订约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缔结合同的建议.
6、不安抗辩权——不按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二、填空题
1.招标方式订约一般要经过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
2.在定金担保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担保的形式有保证、抵押、定金、留置、质押.
4.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办理委托事务.
5.在选择之债中,若法律没有规定且当事人也无约定何方当事人有选择权的情况下,选择权应归债务人一方.
6.提供劳务的合同主要有(1)远关合同、(2)保官合同、(3)委托合同、(4)信托合同(5)居间合同
7.如果管理人所管理的事务是为履行本人应尽的 责任 或 义务 的,则不论管理人的管理是否违反本人的意思.是否有利于本人,均成立无因管理.
三、问答题:
1、债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答:其特征是:1)、债的主体的特定性,是指债的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只能是特定的人,而不能是不特定的人.
2)、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债的内容为债权和债务,也有一定的特殊性.
3)、债的客体的多样性,可以是指物、行为或智力成果等.
4)、债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
2、合同的法律特征?
答: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为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的法律事实,没有当事人自愿的意示表示就没有法律行为;
2)、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是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协议,合同是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因此合同是当事人主动参与民事活动的法律表现形式.
3、合同的实质性条款?
答:合同的实擀性条款包括:(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往所;(2)标的(3)散量;(4)擀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作业2参考答案

1、课堂讨论:你认为人身权与财产权有何区别?
答: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区别:
人身权与特定的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人身权是专属于主体的权利,即人身权与权利主体不可分割.这是人身权与财产权等权利相比较所具有的突击特点,不可分割意味着人身权只有权利人本人才能享有,不能通过转让或继承由他人享有.人身权的专属性还表现在,人身权并不需要有独立意志的个人享有,也不需要主体实施一定的行为去实际取得,不论个人是否意识到有这些权利存在,不论主体在年龄、智力、经济实力、社会地位等方面存在何种区别,都应平等的享有人身权.
人身权是一种没有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人身权是以主体的特定人身或人格利益为内容的,着一点是使人身权与财产权相区别,也就是说,人身权是具有非财产性.一般来说,人身权的客体如姓名、生命、肖像、名誉等于是财产,不象有型财产那样可以用金钱来估算与衡量,而表现为民事主体的精神利益.
人身权随无财产内容,但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有一定的关联.事业上、人身权与财产有一定的关联性,这是人身权的又一特性.
2、网上讨论:你对公民隐私权的看法?(电大再线民法学2课程论坛网上发贴)
答:我对公民隐私权的看法:
从隐私权的概念来讲,是指公民就自己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不为他人知悉、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保护公民个人的隐私权,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标志,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隐私权是从保护权利主体内心世界不被干扰,正常生活不受干扰等方面来保护权利主体的人格权的,只是公民保持人格尊严和从事社会活动所必不可缺的条件,必须指出的是任何个人隐私必须局限在合法的,合乎公共道德标准和社会需要的范围内,对任何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破坏公共秩序、民俗的行为,他人都有权进行揭露和干涉.

作业3参考答案
案例分析
王某有一女王乙,二子甲某、丙某,配偶、父母均已逝世,王某长期与乙某共同生活,后王乙因病去世.王某与女婿及一外孙女共同生活.王甲有一子.王丙婚后无子女.1994年王某去世,留有遗产三万元.王某去世后,王丙因伤心过度相继病故.
问财产如何分配?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财产应由王某的女婿及王甲二人进行分配继承.根据我国的《继承法》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女婿应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王甲作为王某的儿子,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继承法》规定,也应有遗产继承权利.

作业4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4分)
1、质押—— 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是,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卖的价款优先赔偿.
2、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比适当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
3、不当地利——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法律现象.
4、名誉权——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是自身特征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
5、著作权——著作权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工程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6、遗赠——遗赠是指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的法律效力的行为.
二、填空(每空1分,共15分.)
1、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
2、债的履行应当贯彻实际履行、正确履行和诚实信用原则.
3、招标方式订立合同一般要经过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
4、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5、无因管理一旦成立,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发生无因管理之债的民事法律关系.
6、人身权分为两类,即人格权和身份权.
7、中国专利法规定,专利可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8、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开始.
9、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0、我国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是由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所构成的.
三、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根据债的标的是否可选择,债分为(B).
A.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B.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C.财务之债与劳务之债 D.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2、保证人在( D )承担责任.
A.保证合同签订后 B.主合同签订后
C.保证的有效期限内 D.保证的主合同履行期限内
3、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须具备特定的方式,合同可分为( D).
A、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B.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C.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D.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4、无效合同(C)没有法律效力.
A.在当事人拒绝履行后 B、在当事人提出无效请求后
C.自始 D.在法院裁定后
5、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人(B)
A.不得使用公民的肖像 B.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C.不得不支付报酬使用公民的肖像 D.不得合理使用公民的肖像
6、著作财产权包括(D).
A.发表权 B.署名权 C、修改权 D.使用权
7.1993年以后批准的发明专利保护期为(C).
A.10年 B.15年 C.20年 D.30年
8、公民立有数个遗嘱的以(D).
A.最后一个口头遗嘱为准 B.最后一个自书遗嘱为准
C.最后一个代书遗嘱为准 D.最后一个公证遗嘱为准
四、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每小题所给的备选答案中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横线上,多选或少选均不给分.
1、依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AB).
A.变卖 B.抵押物折价
C.抵押物归债权人所的 D、抵押物留置
2、无效合同会引起以下法律后果(ABD).
A.返还财产 B.赔偿损失 C.履行合同 D、收缴财产
3、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人格权包括(AD).
A.名誉权 B.荣誉权 C、名称权 D.贞操权
4、著作权法规定,合理使用包括(ABCD)
A.为个人研究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B.报纸期刊刊登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C.为学校课堂教学出版发行已发表的作品供教学和学生使用
D.免费表演已发表的作品
5、依照我国专利法不能被授予专利的领域有(ABC)
A.智力活动规则 B.疾病诊断方法
C.动植物品种 D.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
6、我国商标法规定不得使用的文字、图形包括(ABC)
A.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B.直接表示商品的功能的
C、同红十字的标志或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D.乡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
7、我国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ABD)
A.父母 B.配偶 C.兄弟姐妹 D.子女
7、民法通则规定在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AB)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A.产品制造者 B、产品检验者
C.产品销售者 D.产品使用者
五、问答题(每小题7分,共21分.)
1、债的担保有哪些特点?
答:债的担保的特点:
(1)从属性,债的担保是为担保债权而设立的是对债权的效力的加强和补充.
(2)预定性. 债的担保是于灾的清偿期限届至前设立的,而于债权不能按期受偿时才行使的,当事人于债权未届清前就确定了担保的范围.
(3)可靠性.
(4)自愿性和明确的目的性.
2、要约的条件是什么?
答:要约的条件是:
(1)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2)须是由特定的当事人向特定的相对人作为意思的表示.
(3)其内容须包括足以决定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
3、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其构成要件是: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构成民事责任要件的损害事实,现包括财产损害,也包括非财产损害.
(2)行为的违法性,是承担一般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是指对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违反,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职务授权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其他.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只是侵权民事责任发生的条件之一,而不是唯一或全部条件.
(4)行为人的过程,是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所具备的心理状态,是构成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六、案例分析
曾某有一子甲(现20岁)并有房屋六间,1995年曾某的妻子过世,1996年在曾某另娶一妻丙,生有一女乙.2002年曾某去世,留有遗嘱将房产给甲,现甲和丙因争房产生纠纷,诉至法院.甲认为自己是唯一合法继承人,丙认为房产有自已一半产权.
问:1、本案谁有继承权?为什么?
答:本案曾某的一子甲、其妻丙及一女乙都有继承权.因为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和12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甲、乙、丙三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继承曾某的遗产.
2、本案如何处理?法律根据是什么?
答:本案应做出甲是唯一合法继承人的判决.
根据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原则,我国继承法规定在处理遗产时,如果遇有继承人生前立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就必须先适用遗嘱继承方式,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处理被继承人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