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青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神马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历史作业 时间:2024/11/18 22:35:38
江青的身世,年轻时候的生活,什么时候与毛泽东相识,他与毛泽东的故事,被捕后怎样了发生什么了
解题思路: 1919年跟母离家到诸城张家(康生家)。 1921年夏上小学,改名李云鹤。 1926年被学校开除,随母亲到天津同父异母姐姐家居住。天津闲居,天津英美烟草公司当童工3个月。开始爱上京剧。 1928年济南投奔常叔李子明。
解题过程:
1919年跟母离家到诸城张家(康生家)。
1921年夏上小学,改名李云鹤。 1926年被学校开除,随母亲到天津同父异母姐姐家居住。天津闲居,天津英美烟草公司当童工3个月。开始爱上京剧。 1928年济南投奔常叔李子明。 1929年夏山东省立实验剧院学习戏剧表演。 1931年春北平参加海鸥剧社,后回济南。 5月济南与裴明伦结婚,7月离异。青岛投奔赵太侔,青岛大学图书馆当管理员,中文系旁听。与俞启威(黄敬)相识、相恋、同居。 1933年2月俞启威介绍入党。4月俞启威被捕,下旬前往上海,失掉党组织关系。5月上海大厦大学做旁听生。7月晨更工学团工作,化名李鹤,店员识字班当教员,沪西郊区小学任代课教师。10月入团,成为左冀教联正式盟员,参加左冀剧联的业余话剧团体。 1934年1月参加拓声剧社。1月到北平。6月回上海,小沙渡路女工夜校当教员,浦东女工夜校当教员,化名张淑贞。9月曹家渡被捕入狱。11月教联求保获释。临海休养2个月。 1935年1月到北平与俞启威同居。3月回上海进入电影通业公司,并参加左冀剧联的业余剧人剧社的演出,改名蓝苹。6月上海演出话剧《娜拉》受到好评。9月与唐纳相爱同居。 1936年4月与唐纳结婚。6月谎称母病离开上海到天津找俞启威。7月回上海加入联华影片公司。1937年6月与章泯同居。同月被联华影片公司解聘。 1937年7月中旬赴延安,马列学院学习。10月恢复党籍,改名江青。中央党校12班学员。延安鲁迅文艺学院任教。参加演出话剧等文艺活动。 1938年8月任军委办公室档案秘书。11月19日与毛泽东结婚。 1947年3月随毛泽东转战陕北,任中央纵队直属队协理员。 1949年春随中央机关到北平。 1951年任中央宣传部文艺处副处长,文化部电影事业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央宣传部电影处处长,中央办公厅秘书委员会委员。 1964年任3届全国人大代表。 1966年5月任中央文革小组第1副组长,代组长,解放军文化革命领导小组顾问,军委文革小组顾问。1969年4月任中共9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 1970年11月任中共中央组织宣传组副组长。 1973年8月任中共10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1975年1月任4届全国人大代表。“文化大革命”中,组织、领导夺取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 1976年10被隔离审查。 1977年7月中共10届3中全会一致通过《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的决议》。决议指出,根据调查核实的大量证据,已经查明:江青是叛徒。根据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要求,根据党章规定,全会一致决议:永远开除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叛徒江青的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1980年11月20日-1981年1月25日期间,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的公开审判,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83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作出裁定,鉴于江青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无抗拒改造恶劣情节,对她原判处的刑罚,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原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1984年5月4日保外就医。 1991年5月14日在北京居住地自杀身亡
解题过程:
1919年跟母离家到诸城张家(康生家)。
1921年夏上小学,改名李云鹤。 1926年被学校开除,随母亲到天津同父异母姐姐家居住。天津闲居,天津英美烟草公司当童工3个月。开始爱上京剧。 1928年济南投奔常叔李子明。 1929年夏山东省立实验剧院学习戏剧表演。 1931年春北平参加海鸥剧社,后回济南。 5月济南与裴明伦结婚,7月离异。青岛投奔赵太侔,青岛大学图书馆当管理员,中文系旁听。与俞启威(黄敬)相识、相恋、同居。 1933年2月俞启威介绍入党。4月俞启威被捕,下旬前往上海,失掉党组织关系。5月上海大厦大学做旁听生。7月晨更工学团工作,化名李鹤,店员识字班当教员,沪西郊区小学任代课教师。10月入团,成为左冀教联正式盟员,参加左冀剧联的业余话剧团体。 1934年1月参加拓声剧社。1月到北平。6月回上海,小沙渡路女工夜校当教员,浦东女工夜校当教员,化名张淑贞。9月曹家渡被捕入狱。11月教联求保获释。临海休养2个月。 1935年1月到北平与俞启威同居。3月回上海进入电影通业公司,并参加左冀剧联的业余剧人剧社的演出,改名蓝苹。6月上海演出话剧《娜拉》受到好评。9月与唐纳相爱同居。 1936年4月与唐纳结婚。6月谎称母病离开上海到天津找俞启威。7月回上海加入联华影片公司。1937年6月与章泯同居。同月被联华影片公司解聘。 1937年7月中旬赴延安,马列学院学习。10月恢复党籍,改名江青。中央党校12班学员。延安鲁迅文艺学院任教。参加演出话剧等文艺活动。 1938年8月任军委办公室档案秘书。11月19日与毛泽东结婚。 1947年3月随毛泽东转战陕北,任中央纵队直属队协理员。 1949年春随中央机关到北平。 1951年任中央宣传部文艺处副处长,文化部电影事业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央宣传部电影处处长,中央办公厅秘书委员会委员。 1964年任3届全国人大代表。 1966年5月任中央文革小组第1副组长,代组长,解放军文化革命领导小组顾问,军委文革小组顾问。1969年4月任中共9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 1970年11月任中共中央组织宣传组副组长。 1973年8月任中共10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1975年1月任4届全国人大代表。“文化大革命”中,组织、领导夺取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 1976年10被隔离审查。 1977年7月中共10届3中全会一致通过《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的决议》。决议指出,根据调查核实的大量证据,已经查明:江青是叛徒。根据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要求,根据党章规定,全会一致决议:永远开除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叛徒江青的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1980年11月20日-1981年1月25日期间,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的公开审判,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83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作出裁定,鉴于江青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无抗拒改造恶劣情节,对她原判处的刑罚,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原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1984年5月4日保外就医。 1991年5月14日在北京居住地自杀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