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蟋蟀作文400字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2 19:25:22
法布尔是一位法国著名的科学家,科普作家.今天,我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读法布尔所写的一部著作——《昆虫记》.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
黑色大将军
等等哦,我帮你解答
朱砂王朱头青项翅金黄,肉腿如同白雪装.更爱双钳黑似漆,诸虫一见胆魄丧.蟋蟀王天圆牙大齿尚长,项阔毛燥势头强.腿脚细弱非上品,红钳赤爪虫之王.
蟋蟀的自述我的大名叫蟋蟀,我还有小名呢,比如:蛐蛐.我的头上长着一对丝状的触角,尾部还有一对长长的尾须.我告诉大家一个秘密,我还有自己的住宅呢!肯定会很奇怪,我一只小小的蟋蟀,怎么会有建造住宅的才能?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最近,我读了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的小说《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是一个有关蟋蟀、老鼠和猫之间友谊的故事,一个有关各种生命之间爱与关怀的故事,一个发自大自然、振颤心弦的音乐之声的故事
在一个小村庄的旁边,有一段古老的城墙,城墙上长满了爬山虎,爬山虎使劲的爬着,爬了许多年,终于使城墙穿上了美丽的绿衣裳.这堵墙的四周是一片草地,草地上有一条小溪,清清的溪水,快乐的不知流淌了多少年.那里
你是4年级的吧,其实你写一篇我的住宅就可以了,在书店借鉴一下嘛.
让我们远离喧嚣去倾听,去沉思吧.当被捉住的蝉还在挣扎的时候,梧桐树梢上的节目还在进行着,但合唱队已经换了人.现在轮到夜晚的艺术家上场了.耳朵灵敏的人,能听到弱肉强食处四周的绿叶丛中,蝈蝈在窃窃自语.那
读了这本书,他讲述的是蟋蟀从没想过离开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_____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
触角比体躯为长.雌性的产卵管裸出.雄性善鸣,好斗.
假期,我来到奶奶家,观察了蚂蚁的住宅. 虽然蚂蚁的住宅不能和蟋蟀的住宅相比,但是其它的昆虫却比不上它. 蚂蚁的住宅一般都在干燥的地方,为了保证每天有充分的阳光照进洞口,所以所有的洞口都会朝东,每当
是介绍一种昆虫?开始的第一个谈谈您的看法,这种昆虫中介他的生活习惯在结束的人说,他的好处额.其中一个就完了
开小孔,但要注意不要偷光进去,虫怕光
蟋蟀的观察日记今天爸爸说要把在单位养的蟋蟀带回来,我一听兴奋极了,恨不得爸爸赶紧回来,当爸爸下班回家时,我就迫不及待的要爸爸给我看蟋蟀.当我看到蟋蟀时我感觉它好小,蟋蟀有一身乌黑发亮的皮肤,就好像穿着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一看到这本书的书名,你也许会觉得这本书十分平常.其实这本书很不平常.它讲的是三个动物小伙伴们之间的友情,到底是哪三个动物呢?让我来告诉你,这三个小伙伴是老鼠、猫、蟋蟀.啊!
蟋蟀独知秋令早,芭蕉下得雨声多.五月螽斯动股,六月莎鸡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秋月皎兮生凉,有美人兮慵妆,鸣蟋蟀兮在床,步幽阶兮神伤,思君子兮断肠.催木叶兮风长,逐明月
时代广场上的蟋蟀》是一部由【美】乔治·塞尔登写的小说.它的主人公有:蟋蟀柴斯特,猫咪亨利,老鼠塔克及白利尼一家.讲的是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
蟋蟀我十分喜欢小动物,特别喜欢观察蟋蟀,每年秋天我都要捉几只蟋蟀养起来.蟋蟀也叫蛐蛐,它是一种好斗的昆虫.它身长大约20毫米,头上长着一对长长的褐色触角,比它的身子还长呢.它有三对脚,前面的一对又细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