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由古到今的土地制度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神马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历史作业 时间:2024/11/17 04:02:23
中国由古到今的土地制度
分条回答
分条回答
土地制度的演变
1.井田制
在漫长的原始社会,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由公社成员集体耕种,平均分配劳动产品.夏商周时期土地归国家所有,这种土地制度叫井田制.
“井田”一词,最早见于《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夏代曾实行过井田制.商、周两代的井田制因夏而来.井田制在长期实行过程中,从内容到形式均有发展和变化.
井田制具有什么特点哪?井田制由原始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发展演变而来,其基本特点是实际耕作者对土地无所有权,而只有使用权.土地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定期平均分配.土地不得买卖和转让;诸侯和卿大夫强迫奴隶和庶民在井田上集体耕作.
对于井田制的性质,可给大家介绍一下史学界的几种看法.最后指出井田制是以土地一定程度上的公有作为前提的,明确土地国有性质.
由于对夏、商、周3代的社会性质认识各异,各家对井田制所属性质的认识也不相同,或以为是奴隶制度下的土地国有制,或以为是奴隶制度下的农村公社制,或以为是封建制度下的土地领主制,或以为是封建制度下的家族公社制或农村公社制.但在承认井田组织内部具有公有向私有过渡的特征,其存在是以土地一定程度上的公有作为前提这一点上则认识基本一致.
春秋时期,周天子对土地的控制力已几乎完全丧失.诸侯们对他们封国内的土地理所当然地认为是属于他们的.对于人民的占有权也是这样.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士;率士之滨,莫非王臣”这一原则已经过时了,取而代之的新的原则是“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这一原则的改变,是土地国有制破坏的标志.从此,天子不能控制“天下”的土地,诸侯也不能控封国内的土地,贵族们也无力经营管理他们所分到的井田.有权有势的人,强占田地为己有,不少农奴逃跑,到边远地区开荒耕种.
井田制是什么时候瓦解的呢?(春秋时期)
瓦解的根本原因是什么?(铁农具和牛耕的使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直接因素是什么?(私田的开垦)
井田制瓦解的标志是什么?(《左传》记载: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正式废除井田制,承认私田的合法性,而一律征税.公元前594年鲁国的初税亩,无论公田、私田都要按亩纳税,这标志着井田制瓦解.在井田制上打开了一个缺口.缺口接二连三地被打开,井田制的瓦解崩塌就是必然的趋势了.)
井田制瓦解引来了什么变化?三大变化:土地所有制关系的变化(国有变私有);阶级关系的变化(奴隶主变地主,奴隶变佃农);方式的变化(由交纳贡赋到交纳地租)
土地的个人私有制发展使新兴地主的经济势力越来越大,他们要求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开展变法运动.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为田开阡陌封疆”,推行土地个人私有制,从法律上确立了封建土地所有制.至此,井田制彻底瓦解.
2.封建土地私有制的产生与发展
从战国开始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在封建土地所有制下封建地主和农民的剥削关系成为一种主要的社会关系.
在封建土地所有制发展的过程中,曾经出现过屯田制和均田制.
屯田制是国家强制农民或士兵耕种国有土地,征收一定数额田租.渊源于西汉,至曹魏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西汉前元十一年(前169),汉文帝以罪人、奴婢和招募的农民戍边屯田,汉武帝调发大批戍卒屯田西域.东汉末年,战争连年不断,社会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土地荒芜,人口锐减,粮食短缺,形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曹魏推行屯田制度,军屯以士兵屯日,60人为1营,一边戍守,一边屯田.曹魏屯田对安置流民,开垦荒地,恢复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曹操统一北方创造了物质条件.曹魏后期,由于屯田剥削量日益加重,引起了屯田民的逃亡和反抗.屯田土地又不断被门阀豪族所侵占,于是屯田制逐渐破坏了.
中国自北魏到唐前期实行均田制度.
从北魏太和九年(485)政府颁布均田令开始实施,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到唐建中元年(780)废弛,前后约300年.
北魏颁布的均田令,规定:除规定了土地的最高限额,还将荒地和部分官田授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农民要交纳一定数量的租税,还要服徭役和兵役.
北魏的均田制对所授的桑田和麻田均有明确规定,让学生结合【学思之窗】的内容思考教材上的问题.让学生明确均田制下分的是国家掌握的土地,这样做目的也是为了保证国家掌握一定数量的土地.关于均田制的性质,主要有两种说法:①均田制是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②均田制具有两重性,既包括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又包括土地私有制.
隋唐两代都继续实行均田制.唐代均田制,在隋代基础上,明确取消奴婢、妇人及耕牛受田,土地买卖限制放宽,内容更为详备.
均田制的实行发挥了什么作用?带来了什么后果?
均田制的实施,有利于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的稳定,有利于无主荒田的开垦,因而对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均田制的实施,和与之相联系的新的租调量较前有所减轻.均田制有利于依附农民摆脱豪强大族控制,转变为国家编户,使政府控制的自耕小农人数大大增多,保证赋役来源,从而增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但是均田制并不能完全阻止土地兼并.随着土地兼并的严重与土地买卖的频繁,均田制无法继续推行而逐渐瓦解.随着人口增多和贵族官僚地主合法、非法地把大量公田据为己有,能够授田的土地越来越少.到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土地授田实际上已不能实行.德宗建中元年实行两税法后,均田制终于废弛.到唐后期与宋代,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进一步发展.
最后指出的是,在明末农民战争中,李自成起义军鲜明地提出“均田免粮”的口号,斗争锋芒直指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触及了封建社会的根本问题.
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发展到此说明了什么问题?这也反映出封建统治已经日益不稳固,也说明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已经成为农业生产发展的桎梏.
1.井田制
在漫长的原始社会,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由公社成员集体耕种,平均分配劳动产品.夏商周时期土地归国家所有,这种土地制度叫井田制.
“井田”一词,最早见于《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夏代曾实行过井田制.商、周两代的井田制因夏而来.井田制在长期实行过程中,从内容到形式均有发展和变化.
井田制具有什么特点哪?井田制由原始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发展演变而来,其基本特点是实际耕作者对土地无所有权,而只有使用权.土地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定期平均分配.土地不得买卖和转让;诸侯和卿大夫强迫奴隶和庶民在井田上集体耕作.
对于井田制的性质,可给大家介绍一下史学界的几种看法.最后指出井田制是以土地一定程度上的公有作为前提的,明确土地国有性质.
由于对夏、商、周3代的社会性质认识各异,各家对井田制所属性质的认识也不相同,或以为是奴隶制度下的土地国有制,或以为是奴隶制度下的农村公社制,或以为是封建制度下的土地领主制,或以为是封建制度下的家族公社制或农村公社制.但在承认井田组织内部具有公有向私有过渡的特征,其存在是以土地一定程度上的公有作为前提这一点上则认识基本一致.
春秋时期,周天子对土地的控制力已几乎完全丧失.诸侯们对他们封国内的土地理所当然地认为是属于他们的.对于人民的占有权也是这样.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士;率士之滨,莫非王臣”这一原则已经过时了,取而代之的新的原则是“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这一原则的改变,是土地国有制破坏的标志.从此,天子不能控制“天下”的土地,诸侯也不能控封国内的土地,贵族们也无力经营管理他们所分到的井田.有权有势的人,强占田地为己有,不少农奴逃跑,到边远地区开荒耕种.
井田制是什么时候瓦解的呢?(春秋时期)
瓦解的根本原因是什么?(铁农具和牛耕的使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直接因素是什么?(私田的开垦)
井田制瓦解的标志是什么?(《左传》记载: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正式废除井田制,承认私田的合法性,而一律征税.公元前594年鲁国的初税亩,无论公田、私田都要按亩纳税,这标志着井田制瓦解.在井田制上打开了一个缺口.缺口接二连三地被打开,井田制的瓦解崩塌就是必然的趋势了.)
井田制瓦解引来了什么变化?三大变化:土地所有制关系的变化(国有变私有);阶级关系的变化(奴隶主变地主,奴隶变佃农);方式的变化(由交纳贡赋到交纳地租)
土地的个人私有制发展使新兴地主的经济势力越来越大,他们要求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开展变法运动.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为田开阡陌封疆”,推行土地个人私有制,从法律上确立了封建土地所有制.至此,井田制彻底瓦解.
2.封建土地私有制的产生与发展
从战国开始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在封建土地所有制下封建地主和农民的剥削关系成为一种主要的社会关系.
在封建土地所有制发展的过程中,曾经出现过屯田制和均田制.
屯田制是国家强制农民或士兵耕种国有土地,征收一定数额田租.渊源于西汉,至曹魏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西汉前元十一年(前169),汉文帝以罪人、奴婢和招募的农民戍边屯田,汉武帝调发大批戍卒屯田西域.东汉末年,战争连年不断,社会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土地荒芜,人口锐减,粮食短缺,形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曹魏推行屯田制度,军屯以士兵屯日,60人为1营,一边戍守,一边屯田.曹魏屯田对安置流民,开垦荒地,恢复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曹操统一北方创造了物质条件.曹魏后期,由于屯田剥削量日益加重,引起了屯田民的逃亡和反抗.屯田土地又不断被门阀豪族所侵占,于是屯田制逐渐破坏了.
中国自北魏到唐前期实行均田制度.
从北魏太和九年(485)政府颁布均田令开始实施,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到唐建中元年(780)废弛,前后约300年.
北魏颁布的均田令,规定:除规定了土地的最高限额,还将荒地和部分官田授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农民要交纳一定数量的租税,还要服徭役和兵役.
北魏的均田制对所授的桑田和麻田均有明确规定,让学生结合【学思之窗】的内容思考教材上的问题.让学生明确均田制下分的是国家掌握的土地,这样做目的也是为了保证国家掌握一定数量的土地.关于均田制的性质,主要有两种说法:①均田制是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②均田制具有两重性,既包括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又包括土地私有制.
隋唐两代都继续实行均田制.唐代均田制,在隋代基础上,明确取消奴婢、妇人及耕牛受田,土地买卖限制放宽,内容更为详备.
均田制的实行发挥了什么作用?带来了什么后果?
均田制的实施,有利于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的稳定,有利于无主荒田的开垦,因而对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均田制的实施,和与之相联系的新的租调量较前有所减轻.均田制有利于依附农民摆脱豪强大族控制,转变为国家编户,使政府控制的自耕小农人数大大增多,保证赋役来源,从而增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但是均田制并不能完全阻止土地兼并.随着土地兼并的严重与土地买卖的频繁,均田制无法继续推行而逐渐瓦解.随着人口增多和贵族官僚地主合法、非法地把大量公田据为己有,能够授田的土地越来越少.到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土地授田实际上已不能实行.德宗建中元年实行两税法后,均田制终于废弛.到唐后期与宋代,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进一步发展.
最后指出的是,在明末农民战争中,李自成起义军鲜明地提出“均田免粮”的口号,斗争锋芒直指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触及了封建社会的根本问题.
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发展到此说明了什么问题?这也反映出封建统治已经日益不稳固,也说明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已经成为农业生产发展的桎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