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特点如何定义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神马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历史作业 时间:2024/11/10 16:44:35
社会的特点如何定义
中国传统农民社会的特点
通过《农民学与中国传统社会》的学习,我认为中国传统社会的核心特点是:专制统治.在此之上,所谓抑兼并和不抑兼并的交替出现、社会形态的一元化的大共同体本位、儒表法里统治方式、以及周期性的农民战争和朝代更迭的社会现象,都是这一个特点的注脚.以下分述之:
1. 政府的抑兼并和不抑兼并:
在中国历朝历代中,往往“国富民穷”,这是中央集权政府通过复杂的行政机关对民间攫取财富和“抑兼并”的结果;也会有“国穷民富”,这又是朝廷“不抑兼并”的结果(在宋朝表现较为为突出).一方面,通过“抑兼并”,铲除民间豪强大富,加强中央的汲取民间财富的能力,全面干涉民间的一切社会生活;而另一方面,为了避免朝廷汲取民间的无限膨胀,也会采取“不抑兼并”的措施.虽然前者似乎是国有制的捍卫者,后者似乎是自由放任经济的捍卫者,但是从根本上来讲,所谓前者,是在一元化大共同体本位的中国传统下,中央集权对民间发展起来的不受自己掌控的势力的必然措施;而所谓后者,则是在堂皇的理由下,行放任权贵对民间攫取民间财富之实.换句话说,“抑兼并”,冠冕的理由是使民间均富,但实际上并未“抑”那些权贵们的特权,只是把真正从民间成长起来的商人给“抑”了;而“不抑兼并”,冠冕的理由是官不与民争利,但实际上不抑了那些权贵,让他们更加肆无忌惮的对民间财富攫取.因此所谓“抑兼并”和“不抑兼并”在实际操作中,“兼并”的所指不同:前者指向了那些民间的“商人并兼农人”;后者却真的是那些“官品形势之家”.因此,无论是“抑兼并”还是“不抑兼并”,对于民间来讲,并没有什么不同,自由竞争的经济都没有出头之日.总起来讲,“抑兼并”还是“不抑兼并”,表面上只是经济问题,但是从根本来讲,是一个政治问题.只要在政治制度上还是专制统治,民间的被中央集权攫取财富的噩运就永无止息.
2. 一元化的大共同体本位和儒表法里的统治哲学:
历代都会建立起庞大的基层组织,为一元化的大共同体而设,其目的是为国家从民间汲取财富服务,而不是为民间提供公共服务.事实上,除了秦晖老师的这一论断之外,我多所看到的的见解是所谓大共同体和小共同体和谐共存.
总结起来,我认为中国社会的一元化大共体本位主要表现在,自秦以来开创大共同体一元化统治和压抑小共同体的法家传统,使专制皇权能直接延伸到臣民个人而不致受到自治团体的阻碍.这也使得秦本朝之内即具有超强社会动员能力:据统计,秦当时全国有两千多万人口,而参加劳役者达二百多万人,占全国人口的十分之一.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自秦以降,中央集权对于社会的动员能力再也没有达到如此高的程度.在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中,就提到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社会,当社会总量膨胀到一定的程度,中央便因缺乏足够的手段而难于管理.我想一方面是由于社会由于人口膨胀而日臻庞大,难于驾驭;另一方面则是法家和儒家在中国传统统治思想中的互为消长,使得法家的性恶论的思想不能发挥至极致,造成对整个社会的冲击.
在我看来,一元化的大共同体的统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中央集权的力量深入社会的每个人那里;另一方面,中央集权极力压制不受自己控制的具有组织资源的小共同体(包括宗族等).这两个方面互为表里,前者是后者的目的,而具体的措施,则表现在诸如定期编户齐名,统计人数等措施.而压制异己的小共同体似乎是每个聪明的专制政府不自觉的行为,即使是在现在,民主程度非常低的我国,仍然对民间的具有组织资源的小共同体或初端倪者严防谨打,大概是出于相同的目的.
自从汉代以来,一元化的大共同体的统治,是以儒表法里的方式实行的.儒表法里在表面上承认多元共同体权威而实际上独尊一元化的大共同体,宣讲的是性善论,实行的是性恶论.至于为什么要采取这样的方式,我想主要原因是,给自己的法家统治蒙上一个温情脉脉的面纱,因为政权总需要为自己的统治寻找在合法性的论证并为臣民提供合理的道德图景,那么儒家思想的君王受命于天,勤政爱民,内圣外王;人民其乐融融,伦理纲常,长幼有序,可谓提供了合适的理论体系.至于在此之下实行的冷冰冰的法治,则是保证这个中央集权的、一元化大共同体正常运转的真正核心.不过话说回来,儒家思想所提供的道德图景,作为“表”并非毫无意义.例如从汉晋而盛的官员“丁忧”制度,以及由皇帝等所主持的各种仪式(如祭天地社稷),对于整个社会的道德的感召力是非常大的.
然后,儒表法里的统治哲学,在传统社会的道德层面造成了这样的影响:道德水平标榜的极其高尚,实行中则无比低劣功利.这在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中也多有叙述,诸如朝廷内“以君子自诩的人物,不论在朝在野,总是标榜自己的品德,而指斥和他们不合的为小人.”[1]而实际上,这些所指斥的行为,自己并非不为,只是作为潜规则为大家默认,只有当一人失势,罗织罪名之时,才将这些于道德相悖而大家共为之的事情抖露出来.
3. 周期性的农民战争和土地的流转:
在高中课本的历史教育体系中,周期性的农民战争,是被用来说明封建主义国家里面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之间的矛盾的激化的表现的.经过学习,我认为在高中的这个教育体系至少存在两个重大的问题:
a) 首先,对于传统社会的“封建”这个冠名,存在理解的误区,我在期中的论文中对这个问题做过讨论,即“封建社会”这个称谓作为斯大林时代的五阶段论的一部分,硬搬到中国历史上来,是个错误,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社会形态和西方中世纪的封建社会的社会形态存在极大的差异.
b) 在封建社会的理论体系中,将农民战争解释为土地私有、自由买卖,造成土地兼并、激化社会矛盾引起租佃冲突,最终爆发农民战争.这存在着极大的逻辑问题,在老师课上也对其每一个环节进行了批驳,我不详细列举,谨将结论叙述如下:周期性的农民战争,不是由于租佃冲突而导致的所谓两大对立阶级矛盾激化的结果,而是人们对于政府暴政(多为苛捐杂税和徭役)的反抗,在这反抗中,两方不存在着在生产关系上的压迫和被压迫的关系,因为反抗者中涉及社会的各个阶层,既有地方豪强和自耕农,也有“赢粮而影从”的佃农.从这一点来看,很难从阶级矛盾的关键来分析矛盾的原因,只能归结为中央集权的一元化大共同体的对社会财富的过度汲取,导致后者的集体反抗.
此外,对传统社会的土地流转,我有了全新的认识.作为解释农民战争的逻辑体系中的一环,“土地兼并”严重,是农民战争的重要原因.但是史实证明在历史上,每一个朝代,其土地是逐渐分散的而非日益兼并,这也从根本上拆解了“封建社会”的这套理论.而这一点的重要意义不止在于对“封建社会”理论的驳斥,更重要的是也让人对建国前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的目的、作用和意义有了深刻的认识.
问题是这样的,既然在土地革命前,中国的土地兼并程度并不严重,为什么中国共产党还要进行土地革命呢?进而,为什么要在那些土地已经相当分散的地区(如革命老区)进行同样的土地革命呢?
我认为,即使不是从主观上,至少从客观上来讲,土地革命起到了传统社会中央集权政府的一元化大共同体本位的作用,即瓦解了区域的小共同体,建立起了由中国共产党控制的一元化大共同体,由于其一元化,该共同体具有极大的社会动员能力,对中国共产党当时在国内的恶劣处境中生存下来作用非常巨大.
但是,我认为这并不就意味着土地革命仅仅具有消极作用.从社会意义和人们意识上来讲,土地革命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废除了土地私有制,带给人们以平等,包括物质上的、社会地位上的和话语权上的平等.就像辛亥革命对于中国历史的重大意义并不因为革命果实在短短几年内被袁世凯所窃取而减弱一样,土地革命的重要意义也不会因为实际操作中的功利性或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减弱.
4. 社会形态的地理差异:
南方的宗族和小共同体的规模和数量要高于北方.总结其原因,主要包括:
a) 北方多战乱,多水患,多受外族侵扰,导致北方经济衰落,人丁不旺,家族不昌,犹如红楼梦中所说“树倒猢狲散”.南方尤其是沿海一带,受到外族侵扰和恶政压制较小,经济比较发达,能够成长许多豪强,聚集族姓而成家族.这一点在科举录取的南北方人数上也有体现,在《科举史话》一书中曾提到(钱穆《国史大纲》也有论述),明朝由于科举北方录取人数太少而特设南北榜,以协调南北比例,即使如此,在公布的南北定额中也是南方多,北方少.
b) 我认为,也是由于北方多外族侵扰,导致社会各群体更加依赖国家的力量来保证自己的安全;而另一方面,作为国家,为了抵抗外族侵略,需要进行战争动员,则需要建立强有力的一元化大共同体社会组织,瓦解大共同体之外的地域的小共同体.因此在北方的小共同体的规模和数量相较都更小.
c) 历代王朝都城多在北方.而历代君王都盛“抑兼并”,这一政策距离都城愈近,其效力愈大,故而一方面民间家族很难在北方皇权颇盛的地方能够昌盛发达;官运亨通而造成的大家族往往因君王更迭或者后人不能续为高官而难于维系(这大概也是辛弃疾所说“千年田换八百主”的意思).
这一现象在钱穆《国史大纲》中的第38~39章(南北经济文化之转移,上、中、下)分许多方面作了专门的介绍,即有唐中叶以后,中国经济文化的支撑点,偏倚在南方.尤其在七八零页提及“而江南兼并之风,仍是有加无已,有奴使多至万家者”.
老师在课上曾经提及的族谱为什么集中在南方,似乎可以由此解释:凡有能力修族谱者,该族必能久居一处,并有稳定社会地位和收入来源,并有德高望重(多是士大夫)的族人召集.这就意味着多战乱、多恶政的北方难于提供这样的条件;而沿海一带,战乱极少,恶政鞭长莫及,无论是经济生活还是政治生活都极为宽松,因此可以让一些家族壮大并稳定成长,而且有能力和精力给后代提供教育机会,从而跻身士大夫阶层.因此可以提供编修族谱的条件.
至于为什么北方的自然村落的规模普遍大于南方村落,可是北方杂姓村居多,而单姓村的数量却远小于南方,我想可以由此解释:正是由于北方多天灾人祸,底层的民众往往流离失所,背井离乡,故而造成村落的杂姓现象要远多于南方.南方虽然经济生活比较活跃,人多外地经商,但在外乡落户为家的现象似乎不应占多数
通过《农民学与中国传统社会》的学习,我认为中国传统社会的核心特点是:专制统治.在此之上,所谓抑兼并和不抑兼并的交替出现、社会形态的一元化的大共同体本位、儒表法里统治方式、以及周期性的农民战争和朝代更迭的社会现象,都是这一个特点的注脚.以下分述之:
1. 政府的抑兼并和不抑兼并:
在中国历朝历代中,往往“国富民穷”,这是中央集权政府通过复杂的行政机关对民间攫取财富和“抑兼并”的结果;也会有“国穷民富”,这又是朝廷“不抑兼并”的结果(在宋朝表现较为为突出).一方面,通过“抑兼并”,铲除民间豪强大富,加强中央的汲取民间财富的能力,全面干涉民间的一切社会生活;而另一方面,为了避免朝廷汲取民间的无限膨胀,也会采取“不抑兼并”的措施.虽然前者似乎是国有制的捍卫者,后者似乎是自由放任经济的捍卫者,但是从根本上来讲,所谓前者,是在一元化大共同体本位的中国传统下,中央集权对民间发展起来的不受自己掌控的势力的必然措施;而所谓后者,则是在堂皇的理由下,行放任权贵对民间攫取民间财富之实.换句话说,“抑兼并”,冠冕的理由是使民间均富,但实际上并未“抑”那些权贵们的特权,只是把真正从民间成长起来的商人给“抑”了;而“不抑兼并”,冠冕的理由是官不与民争利,但实际上不抑了那些权贵,让他们更加肆无忌惮的对民间财富攫取.因此所谓“抑兼并”和“不抑兼并”在实际操作中,“兼并”的所指不同:前者指向了那些民间的“商人并兼农人”;后者却真的是那些“官品形势之家”.因此,无论是“抑兼并”还是“不抑兼并”,对于民间来讲,并没有什么不同,自由竞争的经济都没有出头之日.总起来讲,“抑兼并”还是“不抑兼并”,表面上只是经济问题,但是从根本来讲,是一个政治问题.只要在政治制度上还是专制统治,民间的被中央集权攫取财富的噩运就永无止息.
2. 一元化的大共同体本位和儒表法里的统治哲学:
历代都会建立起庞大的基层组织,为一元化的大共同体而设,其目的是为国家从民间汲取财富服务,而不是为民间提供公共服务.事实上,除了秦晖老师的这一论断之外,我多所看到的的见解是所谓大共同体和小共同体和谐共存.
总结起来,我认为中国社会的一元化大共体本位主要表现在,自秦以来开创大共同体一元化统治和压抑小共同体的法家传统,使专制皇权能直接延伸到臣民个人而不致受到自治团体的阻碍.这也使得秦本朝之内即具有超强社会动员能力:据统计,秦当时全国有两千多万人口,而参加劳役者达二百多万人,占全国人口的十分之一.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自秦以降,中央集权对于社会的动员能力再也没有达到如此高的程度.在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中,就提到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社会,当社会总量膨胀到一定的程度,中央便因缺乏足够的手段而难于管理.我想一方面是由于社会由于人口膨胀而日臻庞大,难于驾驭;另一方面则是法家和儒家在中国传统统治思想中的互为消长,使得法家的性恶论的思想不能发挥至极致,造成对整个社会的冲击.
在我看来,一元化的大共同体的统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中央集权的力量深入社会的每个人那里;另一方面,中央集权极力压制不受自己控制的具有组织资源的小共同体(包括宗族等).这两个方面互为表里,前者是后者的目的,而具体的措施,则表现在诸如定期编户齐名,统计人数等措施.而压制异己的小共同体似乎是每个聪明的专制政府不自觉的行为,即使是在现在,民主程度非常低的我国,仍然对民间的具有组织资源的小共同体或初端倪者严防谨打,大概是出于相同的目的.
自从汉代以来,一元化的大共同体的统治,是以儒表法里的方式实行的.儒表法里在表面上承认多元共同体权威而实际上独尊一元化的大共同体,宣讲的是性善论,实行的是性恶论.至于为什么要采取这样的方式,我想主要原因是,给自己的法家统治蒙上一个温情脉脉的面纱,因为政权总需要为自己的统治寻找在合法性的论证并为臣民提供合理的道德图景,那么儒家思想的君王受命于天,勤政爱民,内圣外王;人民其乐融融,伦理纲常,长幼有序,可谓提供了合适的理论体系.至于在此之下实行的冷冰冰的法治,则是保证这个中央集权的、一元化大共同体正常运转的真正核心.不过话说回来,儒家思想所提供的道德图景,作为“表”并非毫无意义.例如从汉晋而盛的官员“丁忧”制度,以及由皇帝等所主持的各种仪式(如祭天地社稷),对于整个社会的道德的感召力是非常大的.
然后,儒表法里的统治哲学,在传统社会的道德层面造成了这样的影响:道德水平标榜的极其高尚,实行中则无比低劣功利.这在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中也多有叙述,诸如朝廷内“以君子自诩的人物,不论在朝在野,总是标榜自己的品德,而指斥和他们不合的为小人.”[1]而实际上,这些所指斥的行为,自己并非不为,只是作为潜规则为大家默认,只有当一人失势,罗织罪名之时,才将这些于道德相悖而大家共为之的事情抖露出来.
3. 周期性的农民战争和土地的流转:
在高中课本的历史教育体系中,周期性的农民战争,是被用来说明封建主义国家里面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之间的矛盾的激化的表现的.经过学习,我认为在高中的这个教育体系至少存在两个重大的问题:
a) 首先,对于传统社会的“封建”这个冠名,存在理解的误区,我在期中的论文中对这个问题做过讨论,即“封建社会”这个称谓作为斯大林时代的五阶段论的一部分,硬搬到中国历史上来,是个错误,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社会形态和西方中世纪的封建社会的社会形态存在极大的差异.
b) 在封建社会的理论体系中,将农民战争解释为土地私有、自由买卖,造成土地兼并、激化社会矛盾引起租佃冲突,最终爆发农民战争.这存在着极大的逻辑问题,在老师课上也对其每一个环节进行了批驳,我不详细列举,谨将结论叙述如下:周期性的农民战争,不是由于租佃冲突而导致的所谓两大对立阶级矛盾激化的结果,而是人们对于政府暴政(多为苛捐杂税和徭役)的反抗,在这反抗中,两方不存在着在生产关系上的压迫和被压迫的关系,因为反抗者中涉及社会的各个阶层,既有地方豪强和自耕农,也有“赢粮而影从”的佃农.从这一点来看,很难从阶级矛盾的关键来分析矛盾的原因,只能归结为中央集权的一元化大共同体的对社会财富的过度汲取,导致后者的集体反抗.
此外,对传统社会的土地流转,我有了全新的认识.作为解释农民战争的逻辑体系中的一环,“土地兼并”严重,是农民战争的重要原因.但是史实证明在历史上,每一个朝代,其土地是逐渐分散的而非日益兼并,这也从根本上拆解了“封建社会”的这套理论.而这一点的重要意义不止在于对“封建社会”理论的驳斥,更重要的是也让人对建国前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的目的、作用和意义有了深刻的认识.
问题是这样的,既然在土地革命前,中国的土地兼并程度并不严重,为什么中国共产党还要进行土地革命呢?进而,为什么要在那些土地已经相当分散的地区(如革命老区)进行同样的土地革命呢?
我认为,即使不是从主观上,至少从客观上来讲,土地革命起到了传统社会中央集权政府的一元化大共同体本位的作用,即瓦解了区域的小共同体,建立起了由中国共产党控制的一元化大共同体,由于其一元化,该共同体具有极大的社会动员能力,对中国共产党当时在国内的恶劣处境中生存下来作用非常巨大.
但是,我认为这并不就意味着土地革命仅仅具有消极作用.从社会意义和人们意识上来讲,土地革命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废除了土地私有制,带给人们以平等,包括物质上的、社会地位上的和话语权上的平等.就像辛亥革命对于中国历史的重大意义并不因为革命果实在短短几年内被袁世凯所窃取而减弱一样,土地革命的重要意义也不会因为实际操作中的功利性或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减弱.
4. 社会形态的地理差异:
南方的宗族和小共同体的规模和数量要高于北方.总结其原因,主要包括:
a) 北方多战乱,多水患,多受外族侵扰,导致北方经济衰落,人丁不旺,家族不昌,犹如红楼梦中所说“树倒猢狲散”.南方尤其是沿海一带,受到外族侵扰和恶政压制较小,经济比较发达,能够成长许多豪强,聚集族姓而成家族.这一点在科举录取的南北方人数上也有体现,在《科举史话》一书中曾提到(钱穆《国史大纲》也有论述),明朝由于科举北方录取人数太少而特设南北榜,以协调南北比例,即使如此,在公布的南北定额中也是南方多,北方少.
b) 我认为,也是由于北方多外族侵扰,导致社会各群体更加依赖国家的力量来保证自己的安全;而另一方面,作为国家,为了抵抗外族侵略,需要进行战争动员,则需要建立强有力的一元化大共同体社会组织,瓦解大共同体之外的地域的小共同体.因此在北方的小共同体的规模和数量相较都更小.
c) 历代王朝都城多在北方.而历代君王都盛“抑兼并”,这一政策距离都城愈近,其效力愈大,故而一方面民间家族很难在北方皇权颇盛的地方能够昌盛发达;官运亨通而造成的大家族往往因君王更迭或者后人不能续为高官而难于维系(这大概也是辛弃疾所说“千年田换八百主”的意思).
这一现象在钱穆《国史大纲》中的第38~39章(南北经济文化之转移,上、中、下)分许多方面作了专门的介绍,即有唐中叶以后,中国经济文化的支撑点,偏倚在南方.尤其在七八零页提及“而江南兼并之风,仍是有加无已,有奴使多至万家者”.
老师在课上曾经提及的族谱为什么集中在南方,似乎可以由此解释:凡有能力修族谱者,该族必能久居一处,并有稳定社会地位和收入来源,并有德高望重(多是士大夫)的族人召集.这就意味着多战乱、多恶政的北方难于提供这样的条件;而沿海一带,战乱极少,恶政鞭长莫及,无论是经济生活还是政治生活都极为宽松,因此可以让一些家族壮大并稳定成长,而且有能力和精力给后代提供教育机会,从而跻身士大夫阶层.因此可以提供编修族谱的条件.
至于为什么北方的自然村落的规模普遍大于南方村落,可是北方杂姓村居多,而单姓村的数量却远小于南方,我想可以由此解释:正是由于北方多天灾人祸,底层的民众往往流离失所,背井离乡,故而造成村落的杂姓现象要远多于南方.南方虽然经济生活比较活跃,人多外地经商,但在外乡落户为家的现象似乎不应占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