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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的特征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神马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历史作业 时间:2024/11/19 19:04:51
法家思想的特征
法家思想的特征
法家是中国历史上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提出了富国强兵、以法治国.它是诸子百家中的一家.战国时期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其思想源头可上溯于春秋时的管仲、子产.战国时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法家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但是法家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如极力夸大法律的作用,主张用刑、德(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来导制百官;强调依法治国,“以刑去刑”,不重视道德的作用.他们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没有什么道德的标准可言,所以,就要用利益、荣誉来诱导人民去做.比如战争,如果立下战功就给予很高的赏赐,包括官职,以此来激励士兵与将领奋勇作战(这也许是秦国军队战斗力强大的原因之一).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即一个君王,如果他能给予官员及百姓利益,官员和百姓就会拥戴和支持他,同时这个君王还擅长“术”的话,那么这个国家就很有可能能够强盛;但如果这个君王不具备以上的任何一条的话,这个国家就很可能走向衰落,甚至是灭亡.所以,法家理论的一个很大的不足在于过度依赖君王个人的能力.但秦能灭六国,统一中国,法家的作用还是应该肯定,尽管它有一些不足.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 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