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为大局而死的故事?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神马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11/06 07:23:15
谁有为大局而死的故事?
谁有为保护国家财产\动物或者是森林\解救他人而死的人?
要最近的``最好有些人知道的``在打个人名出来``谢谢
谁有为保护国家财产\动物或者是森林\解救他人而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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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护公共财产
《宪法》第12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第53条规定,我国公民必须爱护公共财产.
哪些东西属于公共财产呢?凡是国家和集体的财产都属于公共财产.比如,学校的教室、桌椅,公共场所的电影院、公园、体育场,出门乘坐的公共汽车、火车、飞机,国家和集体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生产材料,还有矿山、油田、桥梁、铁路、公路等.公共财产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物质基础,是人民辛勤劳动的成果,与我们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所以受国家法律保护.
爱护公共财产,保护公共财产,在我国已经蔚然成风,在各地,有很多“爱厂如家”、“爱校如家”、“爱店如家”的模范人物,出现了很多可歌可泣的模范事迹.
湖北省枝江县董市镇桂花农业银行分社有两位年轻的营业员,一位叫潘星兰,一位叫杨大兰.1989年12月25日清晨,她们正在银行金库值班,突然听到一阵响动.两个蒙面歹徒,把4把匕首架在她俩脖子上,逼她们交出钥匙.
潘星兰勇敢地与歹徒搏斗,身上被歹徒捅了11刀,左耳也被割下,疼得她昏了过去.杨大兰趁另一个歹徒不注意,把歹徒推倒在地,大声呼救,被歹徒连砍数刀,壮烈牺牲.潘星兰苏醒过来,发现银行的钱被盗,强忍剧痛,爬到外面报警.公安人员立即出动,不到48个小时,就抓住了那两个歹徒,追回了被盗的钱.
潘星兰、杨大兰为保护国家财产,不畏强暴,把个人生死置之度外,为全国人民树立了榜样,是我们时代的英雄.
在我国少年儿童中,也有这样的优秀代表.很多少年朋友都听说过草原英雄小姐妹的故事.
那是发生在1964年2月9日的事,在内蒙古科尔沁草原的新宝力格,有一对小姐妹,姐姐叫龙梅,11岁,妹妹妹叫玉荣,9岁.那天,她们帮助爸爸去放羊.没想到,刚走出不远,就遇到了暴风雪.羊群被风雪吹得四处奔跑,这可急坏了姐妹俩.羊群是公社的财产,决不能丢失一只!她们紧紧地追赶着羊群.
风越刮越猛,雪越下越大,气温已经降到了零下37摄氏度.龙梅玉荣寸步不离羊群,在一天一夜的时间里,她们奔跑了70多里地,一直跑到白云鄂博火车站附近,才被人发现送到医院.当时,她们身上的雪全冻成冰,成了冰人.玉荣下半条腿被冻成了黑色.经过医生两个多小时的抢救,龙梅、玉荣才苏醒过来.
草原英雄小姐妹的事迹,打动了千千万万人的心,她们不顾个人安危,奋力保护国家财产的高尚行为,至今仍被人们传颂.
有的同学可能会说:如果我遇到那种情况,也一定会勇敢地保护国家财产.
这种想法是非常可贵的,但是,我们遇到这种突发事件的机会毕竟是极少的.而且,只有在平时养成爱护公共财产的好习惯,关键时刻才会挺身而出.
爱护公共财产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在学校,不在课桌上、墙壁上乱刻、乱画,不随便摔桌子、砸椅子、扔黑板擦、不踢教室门,不用石子打路灯、不破坏花草树木,等等.见到别人有破坏公共财产的行为,要耐心劝阻.此外、我们还应该积极参加各种公益劳动,多为人民做好事,使我们的环境越来越好,生活越来越方便.
《宪法》第12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第53条规定,我国公民必须爱护公共财产.
哪些东西属于公共财产呢?凡是国家和集体的财产都属于公共财产.比如,学校的教室、桌椅,公共场所的电影院、公园、体育场,出门乘坐的公共汽车、火车、飞机,国家和集体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生产材料,还有矿山、油田、桥梁、铁路、公路等.公共财产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物质基础,是人民辛勤劳动的成果,与我们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所以受国家法律保护.
爱护公共财产,保护公共财产,在我国已经蔚然成风,在各地,有很多“爱厂如家”、“爱校如家”、“爱店如家”的模范人物,出现了很多可歌可泣的模范事迹.
湖北省枝江县董市镇桂花农业银行分社有两位年轻的营业员,一位叫潘星兰,一位叫杨大兰.1989年12月25日清晨,她们正在银行金库值班,突然听到一阵响动.两个蒙面歹徒,把4把匕首架在她俩脖子上,逼她们交出钥匙.
潘星兰勇敢地与歹徒搏斗,身上被歹徒捅了11刀,左耳也被割下,疼得她昏了过去.杨大兰趁另一个歹徒不注意,把歹徒推倒在地,大声呼救,被歹徒连砍数刀,壮烈牺牲.潘星兰苏醒过来,发现银行的钱被盗,强忍剧痛,爬到外面报警.公安人员立即出动,不到48个小时,就抓住了那两个歹徒,追回了被盗的钱.
潘星兰、杨大兰为保护国家财产,不畏强暴,把个人生死置之度外,为全国人民树立了榜样,是我们时代的英雄.
在我国少年儿童中,也有这样的优秀代表.很多少年朋友都听说过草原英雄小姐妹的故事.
那是发生在1964年2月9日的事,在内蒙古科尔沁草原的新宝力格,有一对小姐妹,姐姐叫龙梅,11岁,妹妹妹叫玉荣,9岁.那天,她们帮助爸爸去放羊.没想到,刚走出不远,就遇到了暴风雪.羊群被风雪吹得四处奔跑,这可急坏了姐妹俩.羊群是公社的财产,决不能丢失一只!她们紧紧地追赶着羊群.
风越刮越猛,雪越下越大,气温已经降到了零下37摄氏度.龙梅玉荣寸步不离羊群,在一天一夜的时间里,她们奔跑了70多里地,一直跑到白云鄂博火车站附近,才被人发现送到医院.当时,她们身上的雪全冻成冰,成了冰人.玉荣下半条腿被冻成了黑色.经过医生两个多小时的抢救,龙梅、玉荣才苏醒过来.
草原英雄小姐妹的事迹,打动了千千万万人的心,她们不顾个人安危,奋力保护国家财产的高尚行为,至今仍被人们传颂.
有的同学可能会说:如果我遇到那种情况,也一定会勇敢地保护国家财产.
这种想法是非常可贵的,但是,我们遇到这种突发事件的机会毕竟是极少的.而且,只有在平时养成爱护公共财产的好习惯,关键时刻才会挺身而出.
爱护公共财产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在学校,不在课桌上、墙壁上乱刻、乱画,不随便摔桌子、砸椅子、扔黑板擦、不踢教室门,不用石子打路灯、不破坏花草树木,等等.见到别人有破坏公共财产的行为,要耐心劝阻.此外、我们还应该积极参加各种公益劳动,多为人民做好事,使我们的环境越来越好,生活越来越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