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怎么往世界发东西?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神马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11/12 15:12:14
天子怎么往世界发东西?
我以救灾勘查赈粮为例:
救灾分为勘灾和赈灾两个阶段,勘灾是准备阶段,赈灾是实施阶段.
官方关心的大致是三方面的情况:其一,受灾的程度,为受灾的面积乘以受灾的时间;其二,灾民的调查,主要是有生存危机的灾民;其三,灾情过后生产的恢复.
勘灾是为了了解灾民的情况,政府才能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相对准确的救灾政策来.受灾的面积有多大?人口有多少?情况有多严重?受灾地区附近的粮食有多少?可以支持多长时间?总共需要从外地调运多少粮食?要按照怎样的比例分配给灾区?怎样才能不错过下一个播种的时期,让灾民有种子、农具和牲畜来劳作,保证生产的恢复,避免国家税收的流逝呢?地方上仓库里总是有一些余粮,但必须了解灾民中哪些家庭需要立刻救助?哪些家庭还可以熬上两三个月?
总之,政府必须掌握第一手并且尽量精确的信息,不能谎报灾情,也不能隐瞒灾情.在此基础上,户部才能制定全国范围救助政策,利用国家有限的资源,进行相对合理的调配,必要时甚至牺牲局部地区的利益,实现受灾地区最大程度的救济.
古代的中国政府维持一种官吏结合的制度.官属于国家公务员,数量很少,官员不得不依靠大量的“吏”来从事技术性工作,以及进行地方控制.而“吏”的腐败是众所周知的,他们更关心勘灾和赈灾所带来的意外财源,用行话说就叫做“作荒”或者“卖荒”.
我们来看看清政府是怎样安排勘查灾情和赈灾的.
勘查灾情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自然灾害”调查,这是在受灾初期,了解灾民土地受到怎样的损失,主要目的是确认赋税的减免程度.第二个阶段是“赈济调查”,这个时候的灾民已经颗粒无收,家庭接近破产,政府面临的是灾民能活多少天的问题了.
在这两个阶段中,每个阶段又分为三个小阶段.首先是胥吏进行“初查”,官员进行“再查”,还有高级官员进行的“抽查”.这是那个时代最大程度防止吏之营私舞弊或者官之漫不经心的方法了.
一般来说,政府规定了调查的原则和分类方法.比如将需要救济的人口分为“极贫”、“次贫”、“稍贫”三类,获得不同的登记所得到的待遇是不同的,但这三类的标准不好定义,“次贫”变成“极贫”很可能只是一个月的时间.到赈济下来的时候,区别对待是不合适的.作为一个务实的政府,在告知官员可操作的原则的同时,也要求他们具备一定的灵活性.
勘查土地收入也是一项细致的工作,不负责任或者缺乏经验的统计会造成很大的误差.
总的来说,勘灾的目的是确认需要帮助的人得到相应的帮助.查赈就是在受灾村庄中挨家挨户地进行,包括估定每个家庭的财产情况,粮食储备和牛力农具情况,人口数,以及农业以外地收入来源.
委员将人户情况登记在册,每户的详细情况都进行记录,包括:村名、勘查序号、户主姓名、男口、女口、小口的数量和年龄,家庭的非农业生产活动、耕种土地的数量(其中受灾土地数量及成灾分数)、粮食储备、农具、牲畜情况、不应赈济的壮丁和襁褓中的婴儿数量等等.
赈票为两联,盖有地方官和协办委员的钤印,一联交给户主,另一联作为地方官的存根.
赈票上写着:“今查得(某村庄)(极、次)贫一户(某姓某名),应赈大口(若干口),小口(若干口),共口(若干口),乾隆某年某月某日.钤印.”
这些登记册和票根就是救荒的“底册”.
但是,不管高级官员所组成的“委员会”怎样敬业,他们的数量和专业素质都不能够满足受灾广泛而深入的情况调查,他们必须依赖胥吏提供受灾信息.胥吏的贪污是在所难免的,而一般情况下,灾民习惯过于夸大自己的受灾情况,以换取更多的救济.胥吏也乐于配合,从中牟取自己的利益.高级官员走马观花似的勘查很难识破灾民和胥吏勾结的骗局,政府不得不采取一些心理性和强迫性措施,制约欺诈者.比如赋予官员随时处罚胥吏的权力,当发现胥吏舞弊时,可以“立毙杖下”,尽管官员实际上不会拥有这项权力,最多只能“无意中”“过度”使用了“杖刑”造成了“意外死亡”.
政府要求官员尽可能多和村民做沟通,争取他们的理解,在赈济的各个阶段,都要提前广为通告晓谕,诸如“张榜公告”、口头传达、官府告示,以防止胥吏垄断信息并利用其来牟取私利.
关于赈灾,人们总是把注意力放在免费施舍方面,实际上免费施舍粮食或者钱财并不是赈济的最好方式,但却可能是最令人感动的方式.赈济较好的方式:譬如政府提供工程项目的效果远远超过无偿救济,如果进行水利工程的改造,以工代赈,既提供了谋生手段,又改善了水利条件,还能使灾民安心呆在自己的土地上.
中央政府向赈灾官员一再强调,赈灾的目的不是慈善事业,而是为了恢复生产进行的政府行为.赈灾的主要对象是农民,赈灾是对农民每年上交税款的返还或者补偿.
清政府显然不具备现代政府的服务性质,康乾时期的中国也不是福利国家,但在对待赈灾问题上,清政府是务实的.勘灾和赈灾从恢复生产的角度去考虑,自然,提供灾害过后的种子、耕畜将摆在了救活灾民同等重要的地位上.
政府会从全局考虑进行资源的调配,灾民可以较快的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而政府也能较快得到税收的回报,将社会不稳定因素扼杀于摇篮之中.对政府、对灾民、对社会来说,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
政府想要在灾情发生之时发挥有效的作用,就需要在日常工作方面做好足够的准备.国家的粮食储备就是最重要的手段.清政府的粮食储备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地方上的仓储,主要就是常平仓;第二部分是漕粮;第三部分是从市场上购买并在需要的时候调配的粮食,这部分粮食主要取决于国家的财政储备.
常平仓是地方主要的物资储备.所谓“开仓放粮”,放的就是常平仓的粮.
常平仓的建立显然基于一种古代社会理想化的考虑,地方官员在丰收之年低价收购粮食,在欠收之年高价买出粮食,所产生差价作为常平仓的正常运转.当发生一般灾情的时候,常平仓通过借贷或者无偿支出等手段支援灾民.当发生大灾时,常平仓提供必要的粮食使灾民熬过等待国家救济下来这段艰难的日子.常平仓的理想状态是既保证仓谷的正常更新,避免霉烂腐朽,又不能让仓库完全空虚.常平仓存储量比较高的地区主要在国家的战略要地,诸如甘肃,以及贫困而且交通不发达的地方,比如山西、陕西.
漕粮主要是利用大运河与长江进行运输的粮食.漕粮和常平仓不同,常平仓主要是为老百姓而征收并且储备的粮食,漕粮则是为了中央政府而提供的贡粮,提供给皇室贵族、官僚和京城驻军消耗.
中央政府征收的漕粮永远要比实际需求高.发生大灾时,漕粮被广泛截留在受灾地区,为大规模的赈灾提供了物质条件.随着常平仓的日益空虚,漕粮承担了更加重要的地位.不过,历史上漕粮的利用时间也很短,随着运河的失修与河沙淤积,以及漕粮的征收困难,1801年后,漕粮很少被用来大规模的赈灾了.
第三部分就是基于国家财政基础的采购.从平定三藩后,约1680年末到道光年,即1821到1850年间,清ZF的国家总预算一直是顺差.国家的财政储备一直在2000万两白银以上,雍正时达到了6000万两,乾隆时甚至达到了7800万两.由于有足够的财政储备,中央政府主动承当了赈灾的全部费用,并且十分慷慨,动辄上百万两的支出.
然而政府不能在任何时候都包办代替一切工作,往往还需要民间进行配合.当出现灾情的时候,地方官员即使立即调查,也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搜集足够的证据提交上报,而上报的流程往往是漫长和繁琐的,任何一个环节漫不经心的搁置就足以导致救灾事务的拖延.往往当地方官员掌握足够证据时,已经是救灾到了刻不容缓地步的时候.对于灾民来说,已经无法等待官方漫长的流程了.这时就需要地方政府组织民间进行临时救济.
民间为救灾进行准备的是“义仓”和“社仓”,也是类似于常平仓的运作方式,只是由民间提供主要的粮食,但亏本买卖永远是没人愿意长期做的,在经过几次大规模无偿救济又没有国家赔偿后,民间“义仓”和“社仓”也随着消失了.
最惠泽灾民的民间方式是办理粥厂.
办理粥厂,第一步就是要进行粮食采购.这必须得到官方的许可,派出最值得信任的管家,准备一定的人手.因为饥荒开始,各地有可能禁止粮食的输出,而饥荒有可能引起商人的炒做,粮食运输途中可能引起饥饿人群的抢夺.这些都是很有可能发生的.
接下来,要准备一个大的仓库以容纳粮食,并找人看管.还要准备一个大的粥厂,要估计大致有多少人用餐,要核算粮食存量,经过计算后,事先公布施粥的时间,以使住得远的人能够提前准备赶过来.
煮粥和对粥的配料都是有技巧的,还要提防粥被身强力壮的人抢走,而体弱多病的吃不到;要提防一次性过多的食粥会使长期饥饿的人病死;要提防因为保存粮食过程中的失误或者搅拌、煮过程中的问题造成粥对人体的损害.这些情况造成的死亡并引起大规模动荡与骚乱都是有先例的.
简单的说,就是先明确一切情况,再一级一级送.
谢谢拉
救灾分为勘灾和赈灾两个阶段,勘灾是准备阶段,赈灾是实施阶段.
官方关心的大致是三方面的情况:其一,受灾的程度,为受灾的面积乘以受灾的时间;其二,灾民的调查,主要是有生存危机的灾民;其三,灾情过后生产的恢复.
勘灾是为了了解灾民的情况,政府才能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相对准确的救灾政策来.受灾的面积有多大?人口有多少?情况有多严重?受灾地区附近的粮食有多少?可以支持多长时间?总共需要从外地调运多少粮食?要按照怎样的比例分配给灾区?怎样才能不错过下一个播种的时期,让灾民有种子、农具和牲畜来劳作,保证生产的恢复,避免国家税收的流逝呢?地方上仓库里总是有一些余粮,但必须了解灾民中哪些家庭需要立刻救助?哪些家庭还可以熬上两三个月?
总之,政府必须掌握第一手并且尽量精确的信息,不能谎报灾情,也不能隐瞒灾情.在此基础上,户部才能制定全国范围救助政策,利用国家有限的资源,进行相对合理的调配,必要时甚至牺牲局部地区的利益,实现受灾地区最大程度的救济.
古代的中国政府维持一种官吏结合的制度.官属于国家公务员,数量很少,官员不得不依靠大量的“吏”来从事技术性工作,以及进行地方控制.而“吏”的腐败是众所周知的,他们更关心勘灾和赈灾所带来的意外财源,用行话说就叫做“作荒”或者“卖荒”.
我们来看看清政府是怎样安排勘查灾情和赈灾的.
勘查灾情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自然灾害”调查,这是在受灾初期,了解灾民土地受到怎样的损失,主要目的是确认赋税的减免程度.第二个阶段是“赈济调查”,这个时候的灾民已经颗粒无收,家庭接近破产,政府面临的是灾民能活多少天的问题了.
在这两个阶段中,每个阶段又分为三个小阶段.首先是胥吏进行“初查”,官员进行“再查”,还有高级官员进行的“抽查”.这是那个时代最大程度防止吏之营私舞弊或者官之漫不经心的方法了.
一般来说,政府规定了调查的原则和分类方法.比如将需要救济的人口分为“极贫”、“次贫”、“稍贫”三类,获得不同的登记所得到的待遇是不同的,但这三类的标准不好定义,“次贫”变成“极贫”很可能只是一个月的时间.到赈济下来的时候,区别对待是不合适的.作为一个务实的政府,在告知官员可操作的原则的同时,也要求他们具备一定的灵活性.
勘查土地收入也是一项细致的工作,不负责任或者缺乏经验的统计会造成很大的误差.
总的来说,勘灾的目的是确认需要帮助的人得到相应的帮助.查赈就是在受灾村庄中挨家挨户地进行,包括估定每个家庭的财产情况,粮食储备和牛力农具情况,人口数,以及农业以外地收入来源.
委员将人户情况登记在册,每户的详细情况都进行记录,包括:村名、勘查序号、户主姓名、男口、女口、小口的数量和年龄,家庭的非农业生产活动、耕种土地的数量(其中受灾土地数量及成灾分数)、粮食储备、农具、牲畜情况、不应赈济的壮丁和襁褓中的婴儿数量等等.
赈票为两联,盖有地方官和协办委员的钤印,一联交给户主,另一联作为地方官的存根.
赈票上写着:“今查得(某村庄)(极、次)贫一户(某姓某名),应赈大口(若干口),小口(若干口),共口(若干口),乾隆某年某月某日.钤印.”
这些登记册和票根就是救荒的“底册”.
但是,不管高级官员所组成的“委员会”怎样敬业,他们的数量和专业素质都不能够满足受灾广泛而深入的情况调查,他们必须依赖胥吏提供受灾信息.胥吏的贪污是在所难免的,而一般情况下,灾民习惯过于夸大自己的受灾情况,以换取更多的救济.胥吏也乐于配合,从中牟取自己的利益.高级官员走马观花似的勘查很难识破灾民和胥吏勾结的骗局,政府不得不采取一些心理性和强迫性措施,制约欺诈者.比如赋予官员随时处罚胥吏的权力,当发现胥吏舞弊时,可以“立毙杖下”,尽管官员实际上不会拥有这项权力,最多只能“无意中”“过度”使用了“杖刑”造成了“意外死亡”.
政府要求官员尽可能多和村民做沟通,争取他们的理解,在赈济的各个阶段,都要提前广为通告晓谕,诸如“张榜公告”、口头传达、官府告示,以防止胥吏垄断信息并利用其来牟取私利.
关于赈灾,人们总是把注意力放在免费施舍方面,实际上免费施舍粮食或者钱财并不是赈济的最好方式,但却可能是最令人感动的方式.赈济较好的方式:譬如政府提供工程项目的效果远远超过无偿救济,如果进行水利工程的改造,以工代赈,既提供了谋生手段,又改善了水利条件,还能使灾民安心呆在自己的土地上.
中央政府向赈灾官员一再强调,赈灾的目的不是慈善事业,而是为了恢复生产进行的政府行为.赈灾的主要对象是农民,赈灾是对农民每年上交税款的返还或者补偿.
清政府显然不具备现代政府的服务性质,康乾时期的中国也不是福利国家,但在对待赈灾问题上,清政府是务实的.勘灾和赈灾从恢复生产的角度去考虑,自然,提供灾害过后的种子、耕畜将摆在了救活灾民同等重要的地位上.
政府会从全局考虑进行资源的调配,灾民可以较快的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而政府也能较快得到税收的回报,将社会不稳定因素扼杀于摇篮之中.对政府、对灾民、对社会来说,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
政府想要在灾情发生之时发挥有效的作用,就需要在日常工作方面做好足够的准备.国家的粮食储备就是最重要的手段.清政府的粮食储备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地方上的仓储,主要就是常平仓;第二部分是漕粮;第三部分是从市场上购买并在需要的时候调配的粮食,这部分粮食主要取决于国家的财政储备.
常平仓是地方主要的物资储备.所谓“开仓放粮”,放的就是常平仓的粮.
常平仓的建立显然基于一种古代社会理想化的考虑,地方官员在丰收之年低价收购粮食,在欠收之年高价买出粮食,所产生差价作为常平仓的正常运转.当发生一般灾情的时候,常平仓通过借贷或者无偿支出等手段支援灾民.当发生大灾时,常平仓提供必要的粮食使灾民熬过等待国家救济下来这段艰难的日子.常平仓的理想状态是既保证仓谷的正常更新,避免霉烂腐朽,又不能让仓库完全空虚.常平仓存储量比较高的地区主要在国家的战略要地,诸如甘肃,以及贫困而且交通不发达的地方,比如山西、陕西.
漕粮主要是利用大运河与长江进行运输的粮食.漕粮和常平仓不同,常平仓主要是为老百姓而征收并且储备的粮食,漕粮则是为了中央政府而提供的贡粮,提供给皇室贵族、官僚和京城驻军消耗.
中央政府征收的漕粮永远要比实际需求高.发生大灾时,漕粮被广泛截留在受灾地区,为大规模的赈灾提供了物质条件.随着常平仓的日益空虚,漕粮承担了更加重要的地位.不过,历史上漕粮的利用时间也很短,随着运河的失修与河沙淤积,以及漕粮的征收困难,1801年后,漕粮很少被用来大规模的赈灾了.
第三部分就是基于国家财政基础的采购.从平定三藩后,约1680年末到道光年,即1821到1850年间,清ZF的国家总预算一直是顺差.国家的财政储备一直在2000万两白银以上,雍正时达到了6000万两,乾隆时甚至达到了7800万两.由于有足够的财政储备,中央政府主动承当了赈灾的全部费用,并且十分慷慨,动辄上百万两的支出.
然而政府不能在任何时候都包办代替一切工作,往往还需要民间进行配合.当出现灾情的时候,地方官员即使立即调查,也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搜集足够的证据提交上报,而上报的流程往往是漫长和繁琐的,任何一个环节漫不经心的搁置就足以导致救灾事务的拖延.往往当地方官员掌握足够证据时,已经是救灾到了刻不容缓地步的时候.对于灾民来说,已经无法等待官方漫长的流程了.这时就需要地方政府组织民间进行临时救济.
民间为救灾进行准备的是“义仓”和“社仓”,也是类似于常平仓的运作方式,只是由民间提供主要的粮食,但亏本买卖永远是没人愿意长期做的,在经过几次大规模无偿救济又没有国家赔偿后,民间“义仓”和“社仓”也随着消失了.
最惠泽灾民的民间方式是办理粥厂.
办理粥厂,第一步就是要进行粮食采购.这必须得到官方的许可,派出最值得信任的管家,准备一定的人手.因为饥荒开始,各地有可能禁止粮食的输出,而饥荒有可能引起商人的炒做,粮食运输途中可能引起饥饿人群的抢夺.这些都是很有可能发生的.
接下来,要准备一个大的仓库以容纳粮食,并找人看管.还要准备一个大的粥厂,要估计大致有多少人用餐,要核算粮食存量,经过计算后,事先公布施粥的时间,以使住得远的人能够提前准备赶过来.
煮粥和对粥的配料都是有技巧的,还要提防粥被身强力壮的人抢走,而体弱多病的吃不到;要提防一次性过多的食粥会使长期饥饿的人病死;要提防因为保存粮食过程中的失误或者搅拌、煮过程中的问题造成粥对人体的损害.这些情况造成的死亡并引起大规模动荡与骚乱都是有先例的.
简单的说,就是先明确一切情况,再一级一级送.
谢谢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