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一指针p,你可以确定该指针是否指向一个有效的对象吗?如果可以,如何确定?如果不可以,请说明原因.
关于指针变量的问题首先定义数组int a[3];如果把a赋给一个指针变量p,那么p该如何定义?我觉得a是指向行的,而&a
定义指针变量时必须说明其() ,以确定该指针变量所指向的变量的类型.
“指向常量的指针”“常指针”“指向常量的常指针”该如何区分理解呢?
如何定义一个函数指针,使其可以指向两个参数不同的函数
指向对象指针的如何更直白的理解?
指向对象的指针和引用符号如何区分?
若有定义:int x;,则定义一个可以指向整型变量x的指针P的语句是什么?
如果把三角形,正方形和正六边形3者结合在一起,能不能铺满平面?为什么?如果可以,请给出你的方案;如果不可以,请说明理由.
如何确定说明文的说明对象
如果指针p指向一个有10个元素的数组a的最后一个元素,则p-a的值是
2. 如果a为整型变量,在定义指针变量p的同时使其指向变量a,则变量p如何定义?
为什么一维数组a[i]指针p,可以有p=a;但是当二维数组a[i][j]时却不可以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