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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急】 醉酒闹事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神马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11/12 13:24:57
【加急】 醉酒闹事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加急】 醉酒闹事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下,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减弱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并未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而且醉酒的人对自己行为控制能力的减弱是人为的,是醉酒前应当预见的,可见,醉酒的人不属于无责任能力的人,因此,本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实践中,有的人借醉酒之名,故意发泄,要根据其造成的后果,确定其承担的法律责任.打伤人,构成轻伤以上的,承担故意伤害的法律后果;损坏别人物品的,以故意破坏他人财物,承担法律后果,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任意损毁财物还能构成寻衅滋事.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按该条例第8条规定,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
  属于亲属关系,则要看其亲属的态度,还要看是什么关系,当然更要看后果,忍无可忍,可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