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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去给猫戴上铃铛?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神马作文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11/18 05:03:13
谁去给猫戴上铃铛?
谁去给猫戴上铃铛?
这段时间,关于我省东线高速公路绿化带中出现神秘的测速装置一事,令不少司机朋友大为紧张,还引起了交警隐蔽执法是否合法、测速装置是否应该公示其位置等方面的争议.此事虽然经海南省交警总队发言人出面澄清,社会各界依然是心存疑虑.
  其实依我来看,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伪命题.据交警总队发言人解释,在东线高速公路他们已设置了多块告示牌公示了两项内容,一是限速数据,二是提示已在全路段监控车速,因此在什么地方安装测速装置、安装什么样的测速装置以及如何利用测速装置协助交警执法过程中科学取证,本是交警本身职权范围内的事,是无可非议的,也没有必要再度提醒.倒回头交警总队发言人反问司机朋友:驾驶机动车在限速范围内行驶是为了什么?是为了他人和自身的安全呢,还是为了不被交警抓到罚款?我想很多朋友除了嘟囔两句“谁知道交警是如何制定出限速标准”“谁知道测速仪准不准”之类的话之外,似乎无法正面回答这个问题.看来问题的关键并不是该不该隐蔽执法和公示测速监控装置位置,而是我们脑袋里的某些东西在作祟.
  面对因交通违章而可能降临到自己头上的法律处罚,很多人总是下意识的单方面主张自己的权利,这样的心理是无可厚非的,表明法律的严肃性还是在大家的脑海里有一席之地.同时,截至目前为止也没有人认为驾驶机动车应该保持多高时速是个人隐私或个人自由,表明大家对自己的超速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也是明白无误的.这说明人性里自私的一面还是被人们比较有理性地控制着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出来是让人遵守的,而不是用来违反的,这是一个常识,而且法律规范的作用除了教育外,还有惩戒、威慑、预防等,这些作用都很重要,人为倚重或偏废某一方面的作用肯定是不合适的,对法律法规撒娇使小性子注定是要碰一鼻子灰的.因此省交警总队发言人对某些媒体“不全面”的报道颇有些不以为然也是可以理解的.仔细想想道理很简单,目前交警适用的法律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规范性文件,而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法》(如果有这样的法律的话),而其执法的方法手段只要是在法定范围内实施就不应该被禁止.因此,一些朋友认为交警执法和利用测速装置取证只能是教育为主的观点是不全面的,目的是片面主张自己的权利并回避自己作为一个公民的自觉守法义务.试想,如果驾驶汽车能够规规矩矩地遵守交通规则,即便是测速仪密度超过人口密度,位置隐蔽到专业特工级设置水准,交警隐蔽执法水平登峰造极炉火纯青,又能奈我何?
  古时候有一个寓言说,因为害怕被猫捕食,老鼠们开会商量对策,最后形成决议:只要在猫脖子上挂一个铃铛,老鼠们就能在猫来之前躲到安全的地方.此时引用这个寓言确实可能会有人对号入座,也可能会对一些朋友不敬,但是很能说明问题.为什么当今社会中,交警和机动车驾驶员的关系会被自动想像成“猫鼠博弈”呢?这是一个很有研究价值的课题,本文限于篇幅无法展开论述,不过我们倒是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首先是全社会缺乏一种自觉守法的内省意识,其次是新时期警民关系需要有新思路新突破,第三是我们的城市交通管理综合水平亟待提高.能够从这个遗憾的问题中得到这么多有益的启示,也不枉那些对交警隐蔽执法和设置测速装置有异议的人们的良苦用心了.
  我们最不希望大家回答的问题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