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解释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1 23:35:25
《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其余章节分别从学生、学
本人建议你去买一本法律出版社出的民法通则里面对重点法条有详细的解释,我认为是单行本里最好的版本了.
1.一楼说的没错民法是基本法,宪法是根本法.但还不全面2.做出宪法决定的应该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四项最高权力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最高管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
您好!中顾网专家律师史雪松为您你可以比较这两个法律,差别比较大,主要好似民法通则制定比较早,很多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显现弊端,所以合同法在很多方面有所修改.
合同的效力分为,有效,无效,待定,可撤销可变更民法中是法律行为的效力合同行为的效力也应该符合民法通则的规定,但是他是特别法,应该优于民法,所以在做题时碰到合同就用合同法,其他法律行为的效力就参照民法通
我国的民法通则中,集中规定了以下几类民事权利:1.财产所有权和与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包括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采矿权、相邻权、继承权等.2.债权.包括合同债权、不当得利债权、无因管理债权等.3.知识
民法通则规定了以下人身权利: (一)生命权 生命权是指人身不受伤害和杀害的权利或得到保护以免遭伤害和杀害的权利,取得维持生命和最低限度的健康保护的物质必须的权利.也是人权最基本的权利. (二)身
民法通则规定了以下人身权利:(一)生命权生命权是指人身不受伤害和杀害的权利或得到保护以免遭伤害和杀害的权利,取得维持生命和最低限度的健康保护的物质必须的权利.也是人权最基本的权利.(二)身体权身体权是
专门法优于一般法,这是意思一致的时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这是意思抵触的时候
全选.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以民法为名的法律.狭义上的民法是指对民事基本生活关系作出规定的法律.其他两个应该不用解释
你好,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不是无效的,而是可撤销的行为.再问:可撤销的是什么意思?怎么撤销?与无效有什么区别?感谢回答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
不一样,民法通则是民法法条的渊源之一,民法发条是民法通则的表现形式之一.民法通则的所有条文都是民法法条,民法法条并不仅仅是民法通则的法条,还包含其他民法法律的法条,如合同法、婚姻法等.
(1)广义的民法与传统上的私法的范围相似,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以及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包括民法总则、物权法、债与合同法、知识产权法、亲属法、继承法以及公司法、保险法、海商法、票据法、
民法通则是关于民法的系统性的规定,而合同法是民法的一个部门
如为单项选择已变更为;B.乙受甲的委托出席合同签字仪式.
看看包装上面的生产日期,生产时间,精确到小时,计算一下看看你买到的时间是否已经过期.如果过期,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你可以要求超市十倍的现金赔偿,另外退货.你是哪里的?你们那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章第二节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thethirdsubparagraphofthesecondparagraphofArticle16ofSection2ofChapter2of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