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案例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2 05:27:45
1、兴达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有哪些违法之处?答:刘某担任监事就不能担任财务负责人.谭某做为公务员不能兼任公司经理.2、谭某以公司资产为周某提供担保的效力如何?答:担保对善意第三人有效.3、兴达公司与谭某
从法律规范层级来说,有国际公约、国际习惯与惯例、各级组织的决定等等.其实最主要的是以WTO为核心的法律规范体系其中很多个方面,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海事.国际争端解决等等,要看你主要用哪个领域的东西
优先权是指,已在公约一成员国提出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或商标注册申请的人或其权利合法继承人,在规定的期限(专利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内,享有在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的优先权.即如
不要听上面的回答,第一题答案是无权,因为海运提单适用《海牙规则》,《海牙规则》中免责条款有船长、船员、承运人、引水员的雇佣人员,在驾驶或管理船只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义务所造成的货物灭失或损害,承运人
1.根据规定,债权人就抵押物有优先受偿权.2.破产财产的金额是200万加20万加150万.3.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清偿顺序为,首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公益债权.以后的顺序依次为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税款,最后是
1、三人口头约定了有关事项,是错误的.本法规定,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2、乙丙拒绝甲要求查看账目的做法是错误的.本法规定,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账簿
1、不正确.新入伙的合伙人应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不正确.退伙后的合伙人应承担退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有效.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有不正当行为的给予除名退伙.5、不可以.
(1)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七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
专业术语能看懂,能进行交流就可以了
这是民法领域的知识1、(1)订购芒果---属于代理,是基于委托合同的有权代理(2)订购荔枝----属于越权代理,但是由于被代理人的追认(默认方式)而有效,最终仍是有权代理.2、订购火龙果--属于越权代
minimumroyalty:最低提成费法即指在规定按照一定的其他计算方法计算提成费的同时,再规定一个最低限度的提成费额.在具体确定提成费额时,将根据所规定的其他计算方法计算出的提成费额与上述最低限度
答案:1、错,发明和实用新型需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2、对,商标需具有显著性,能够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答案在邮箱里,快去看看~
儿媳对张某已经构成严重侵害,张某享有法定撤销权,有权请求返还赠与物.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应当从儿媳寻衅打了王某两个耳光那时日计算除斥期间.再问:请问“严重侵害
国际法指适用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以区别于国际私法或法律冲突,后者处理的是不同国家的国内法之间的差异.国际法也与国内法截然不同,国内法是一个国
FOB是指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由于承运人是在吊装机械装运货物的过程中,部分货物包装被吊钩钩破,货物损坏,也就是说该货物损坏是发生在装船的过程中,货物尚未越过船舷,此时的风险由
1、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分为三类:一
国际经济法(英文:InternationalEconomicLaw)一词系由格奥尔格·施瓦岑贝格(GeorgSchwarzenberger)于1948年发表于《国际法季刊》(International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简称ICSID)是依据《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华盛顿公约,ICSID公约)而建立的世界上第一个专门解决国际投资争端的仲裁机构.ICSID受理案件的范围,需要阐明三层
适用公约,案例中毋庸置疑的是卖方已经完成交货,一切风险已转移给买方,卖方不需要承担责任.卖方投的平安险应是最低险种,买方如有特殊要求应在合同条款注明提高保险范围.你提的应该是学校的案例吧,记得去年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