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在市场规制中的重要运用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5 16:15:51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价格法,是必须要明码标价的,经营者不得收取没有标明的费用.
论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完善 一、关于消费者的概念问题 关于消费者的概念,我国理论界和司法实践界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1978年国际标准化组织消费者政策委员会对消费者的概念曾作了界定,认为消费者是
最需要完善的是执行和处罚:有法不依,执法不力,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这是该法的重大缺陷.
第一,它为消费者提供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人民生活消费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好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中规定: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那么经销商就不能以租赁为由要求交纳相关费用,你与经销商之间不存在关系,而是买卖关系.\x0d 《中华人
三包规定售出后7天内出现性能故障可以要求退货,并退予全款,但如果超出了这个规定范围,那就要收取折旧费,折旧费是从开票之日起到通货之日止,一日的折旧率为0.25%
我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不能严格界定其究竟是公法还是私法,因为其既有公法保护规定也有私法保护规定.公法调整的是公权力主体与民事主体的法律关系,私法调整的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消保法主要调整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保护个人信息做了明确的规定.引进了“后悔权”制度,进一步完善“三包”制度、规范格式条款、规定缺陷产品召回、公益诉讼和举证责任倒置等制度.对于消费者遭遇网购陷阱、维权举证难、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1号公布) 八章 总则 消费者的权利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1、一般的民事行为中,如果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包括合同欺诈行为),对方可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该损害赔偿请求的范围一般应为遭受的实际损失,如果超出实际损失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对于消费领域,按照消费者权益
该条文强调了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即一旦消费者在采购商品或获得服务时,合法利益受损,消费者可以向营业执照的使用者或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需要注意的是营业执照的持有人需要明知他人使用自己的营业执照从事
(1)知情权.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知悉的情况具体包括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
是指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平是指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某一方或某一个人,即参与社会公平合作的每个人承担着他应承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的利益.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要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我国消费者享有九项权利: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要求赔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商品知识权;受尊重权;监督权.经营者应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B生活资料的消费者
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经营者是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经济组织,它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