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叙述中 错误的是 刑法可用于一切犯罪嫌疑人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0 17:15:33
刑法的叙述中 错误的是 刑法可用于一切犯罪嫌疑人
单选题 :下列关于刑罚的叙述中,错误的是()A刑罚必须由刑法明文规定B刑罚可适用于一切犯罪嫌疑人C刑罚

答案是BA是正确的,理由是罪刑法定.B错误,有的犯罪嫌疑人不适用于刑罚.比如说刑事诉讼法15条的规定,很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适用刑法.C是正确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行政、刑事,其中刑

刑法中因果关系断定的问题

很显然这是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因果关系认识错误.因果关系的错误主要有三种情况:即狭义的因果关系的错误、事前故意与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你所举的例子属于事前故意.所谓事前故意是指行为人误以为第一个行为已经

触犯刑法的行为都是犯罪吗

犯罪行为的三要素违法性、有害性、社会性,三性结合才构成犯罪行为.犯罪行为必须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这是犯罪的最基本标志.而且还要说明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罚当罚性是犯罪严重危害性以及刑事违法性的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一个案例

1.如果该路确实是往女子所去方向,就该案情来看,不足以认定强奸罪.如果不是女子所欲往方向,可能构成强奸罪.2.可以认定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因为本身利用在行使的车辆中,妇女不敢跳车而进行调戏,本身就

秦朝的刑法有几种!

秦朝刑罚1、死刑:根据执行方法的不同,秦的死刑可主要分为如下几种:枭首:即将犯人斩首后,将其首级悬于木竿之上以示众.弃市:在闹市当众处死.斩:分砍头和腰斩两种.以腰斩为多.腰斩适用于“告奸”(窝藏包庇

刑法总则中涉及的名词解释

刑法总则名词解释第一章1、刑法学:研究刑法和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科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部门.2、广义刑法:一切规定犯罪、刑罚的法律规范总称,不仅包括刑法典,还包括单行刑事法律以及非刑事法律中

关于刑法文章的读书笔记 2000字左右

你好.  最近,我读了张明楷教授的《刑法的基本立场》一书.这本书于2002年3月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全书共31万4千字.按照本书的内容提要的说法,本书旨在促进中国刑法学派之争的形成,作者以刑法规范为

求秦朝所有死刑刑法的名字

秦代的刑罚种类极为繁多,大致而言,主要包括以下8大类:笞刑、徒刑.流放刑、肉刑、死刑、羞辱刑、经济刑、株连刑;其中前5类相当于现代的主刑,后3类相当于现代的附加刑.(1)笞刑.笞刑是以竹、木板责打犯人

求《晋书 刑法志》完整的译文

不晓得是不是这个呀~~~~传说:“用礼来治理天下,老百姓就会有廉耻而且会纠正过错.”让老百姓不触犯刑法,不如让老百姓不逾越礼法,如此说来,帝昊的时代与伏牺氏的时代相比,应该说是有所不如了.至於天地刚刚

英语翻译【刑法的分类】(一)刑法的形式分类(1)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广义刑法,是指关于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即

【刑法的分类】classificationofcriminallaw(一)刑法的形式分类Classificationofcriminallawinform(1)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Criminallaw

刑法的解释主要有哪些种类

如果答案对你有所帮助, 刑法解释种类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下面分别加以论述.  立法解释是指立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立法机关具有立法权,当然也有权对法律加以解

刑法中抽象的危险是一种类型性危险怎么理解

在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抽象危险犯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危险犯形式.而在德国、日本及台湾地区,抽象危险犯更是普遍存在于其刑事立法中.自人类进入风险社会后,防控社会风险成为设置抽象危险犯的终极目的,并且抽象危险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判断

选项在哪里?再问:再答:A、抢劫罪中手段行为与取得财物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有特定的人容。要求手段行为压制对方反抗而强取财物。此处,甲取得财产并不是因为实施暴力致对方无法反抗而取得财物,而是在钱包掉落而

刑法中,犯罪是指什么?

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能存在于故意犯罪中,为什么?刑法42

过失犯罪都是结果犯,也就是说过失犯罪只有造成严重的危害结果,才构成犯罪.也就是不存在未完成形态.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能存在于故意犯罪中,过失犯罪没有犯罪目的,不可能为犯罪实施预备行为;没有出现危害结果时

关于因果关系的刑法题:

注意刑法的因果关系与生活中的不同,教你一点关键的,判断因果关系前问问自己该行为是非会被刑法认为是刑法上的危险行为,有无侵犯法益的一般危险,再使用条件说(也不完全能解决问题),排除介入因素等

刑法中,为什么极其偶然的因果关系不算是因果关系?

刑法因果关系是刑法学上重要的理论之一,正确地加以运用对司法实践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我们常见常用的多数是直接因果关系的理论,而对刑法偶然因果关系在实践中的应用则比较少见,笔者现就司法实践对刑法偶然因果的

刑法中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关系.

甲的刑事责任则是承担故意杀人罪,而故意杀人罪的刑罚则是处以死、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为一咱刑事责任,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等则

刑法上认识错误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一)认识错误的概念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的意义有不正确理解或者对有关客观事实存在不符合真相的认识.罪过是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统一,认识因素不同,就会影响意志因素,因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