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宪法的特点,体现了哪两大原则?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9 23:39:23
主要特征就是内容最重要;法律效力最高;修改最严格.下面是详细的叙述: 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宪法关系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的总和.有两种意义的宪法规范:一是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规范,即一切调整宪法关系
1.三权分立原则.总统行使行政权,国会(参议员和众议院)行使立法权,最高法院行使司法权,互相牵制,互相约束,已达到权力的平衡.2.MZ原则.总统,议员,和州长、市长,州议员、市议员等都由MZ选举产生.
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像
美国宪法在很多问题上都体现了妥协的精神,比如将国会一分为二(参众两院)、参众两院的议员人数问题,甚至是关于奴隶制的问题上,在宪法正文中根本没有出现slave这个词,并且也没有解决奴隶制的存废问题(当然
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两个基本原则,一是经济基础,即公有制经济为基础;二是分配,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最高权力机关,充分说明体现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利、地位和作用
我国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利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
法国1875年宪法分权制衡的特点主要体现在:1.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参议院间接选举产生,众议院以普选方式选出.2.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总统由参众两院联合组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
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
特点:1、德意志帝国实行联邦制,中央权力极大,各邦有一些民政自治权.2、实行君主立宪制,但是保留了浓厚封建残余与军国主义传统,是一种不彻底和不完善的资产阶级代议制.3、皇帝拥有官吏任免权、立法权、军权
体现了分权与制衡的原则,1787年宪法
根据法国思想家卢梭的政治思想,体现了分权和制衡的原则,确立了三权分立,立法归议会,行政归总统,司法独立的国家政治体制.
解题思路:您好,这个题目考察的是英国与德意志君主立宪制的不同,实际上是不难的,你只要仔细去看看课本上的主要内容就能做出来了。解题过程:与英国权利法案相比,德意志帝国宪法的特点是1.专制主义色彩浓厚2.
第二条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再问:再问:第2问再答:就是上面的答案。
是的,这要从国家的本质来说了,国家的本质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因此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美国宪法的分权原则不仅表现在联邦政府行政、立法、司法三机关的权力分立上,而且表现在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权力分配上.宪法规定的美国的国家结构形式为联邦制
三权分立
我国宪法由序言和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会首都四部分组成.是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人民群众的保障书.体现了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在国家法律中具有最高的
1787年美国宪法